道德經聖解七

蕭天石 著

第五十一章

道生之,德畜之,物形之,勢成之;是以萬物莫不尊道而貴德。①道之尊,德之貴,夫莫之命而常自然。②故道生之,德畜之,長之育之,亭之毒之,養之覆之。③生而不有,為而不恃,長而不宰,是謂玄德。④

【註釋】

①是以萬物,御注本作「是以聖人」。《後漢書·馮衍傳》引此句,無「是以」二字。畜,養也。生物者,道也;養物者,德也。陰陽相摩,物不得不形也。寒暑相推,勢不得不成也。故萬物莫不尊道貴德。

②道之尊,德之貴。敦煌本作「道尊、德貴」。三十章「民莫之令而自均」,與此章「莫之命而常自然」義近。言道之所以貴,皆在於不命令干涉,而任萬物之自化。又宋范應元本「命」作「爵」。蘇子由解本從之。按:作「命」字義長。

③亭之毒之,河上本作「成之孰之」。畢沅謂:「《說文解字》『毒,厚也』,釋名:『亭,停也。』據之是亭、成、毒、孰聲義皆相近。」今王本一章註:「及其有名有形之時,則長之育之,亭之毒之,為其母也。」全引此章,是可證老子古本是「亭之毒之」。亭,定也。毒,安也。定之安之之意。此皆申言道生物,而德養成物之旨。按之傅奕引《史記》云:「亭,凝結也。」《廣雅》云:「毒,安也。」可證。

④此四句已見第十章。言聖人無為而任民自生自育,玄德之大成,即臻於此。

總闡道德玄旨第一

老子以道為天地萬物生生之本體,亦即以道為天地萬物之母。故首曰「道生之」。唯道體虛無,是以萬物始生於無;有之始生,一也;一而未形,物得以畜而長者,德也。故次曰「德畜之」。道德無形無名,因物而後各自形其形,形見而後有萬物,故又曰「物形之」。有萬物而後有萬事,有萬事而後有萬理,有萬理而後有萬用,眾相積而成勢,方能妙成其用。故又曰「勢成之」。萬物之由始生以至於死,萬事之由始成以至於毀;其間歷程互異,要皆勢成之也。事有必至,理有必然,無莫不始於道德,而終於道德。故曰:「萬物莫不尊道而貴德。」此乃固其本、重其體也。至若天下之變化萬千,形勢萬千,而皆各異其用,此萬千之用者,末也。用不能離體而自生用,形勢不能離道德而自成形勢,此乃天地之常然也。故曰「夫莫之命而常自然」。夫莫之命者,天命也。而常自然者,天道也。天道法則,即道德法則;道德法則,即自然法則;自然法則,亦即宇宙法則;不可違也。能由道德而行,則變化不足稱也,形勢不足道也,天下不足為也。蓋道生一切,亦制一切,亦命一切,範圍一切。猶天地日月運行之軌道,不可離也,離則天地或幾乎毀矣。

余嘗謂老子獨標一道,以道設教,以道垂統,以道傳道。而德者,道之德也。於斯篇亦可得一佐證。本章首立「四句義」曰:「道生之,德畜之,物形之,勢成之。」雖不能謂其為道、德、物、勢四舉,然謂之為道、德雙舉,實亦未可厚非。唯老子深恐後人誤入歧途,執道德二元以賅全體用,故繼之不憚其煩曰:「故道,生之畜之,長之育之,亭之毒之,養之覆之。」將生、畜、長、育、亭、毒、養、覆八段歷程,全歸之於一道。亦即余前所云之「道入一切,一切入道」也。故曰:宇宙、天地、萬物、萬事、萬理、萬法,一以貫之者,道也;一以存之者,道也;玄之又玄,為萬德出入之門戶者,亦道也。

老子於本章復又結之以「三句教」曰:「生而不有,為而不恃,長而不宰。」此本系言天地之道,然亦即言聖人之道、帝王之道。言聖人之作人主者,宜體天地之道,以「生而不有,為而不恃,長而不宰」三大法則,為臨蒞天下之心法。以其乃「玄德」也,玄德近道,猶三十八章所舉之「上德」也。近道,則亦可勉謂之為道矣。蓋分也者,有不分者也!分無窮,名無盡,義無涯,理無際;萬有紛然,則無有定時,而亦無所止矣,其誰一之哉?天玄子曰:「萬法歸道,道法自然。」故老子所垂示之此一法則,亦即「自然法則」也。舉道即德立,舉德亦可以入道,玄德尤然!即一即二,即二即一,豈有三哉?知通道德之玄旨而為一,復通一而入於「無」者,其唯聖人乎?

參證章旨第二

憨山注本章,簡易淺明,而復深得其玄旨,可為參證其義理與功夫之用。即義理即功夫,即功夫即義理,二者不可偏廢,且須互為體用,即體顯用,即用歸體;即道顯德,即德歸道。觀乎道德,而知造化;觀乎一象,而知天下;觀乎一時形勢,而知萬世;此善觀之善之又善者也。唯須超乎象外,而出乎圜中;不觀之以目,而觀之以心;不觀之以心,而觀之以氣;不觀之以氣,而觀之以神;不觀之以神,而觀之以不神之神!方為超天地而獨立獨存者也。本章玄要,亦宜作如是觀。茲為使世人易入計,特錄釋德清之解,以為補參。

其解曰:「此言道德為萬物之本,欲人體道虛懷,而造乎至德也。然道為天地根,故萬物非道不生。且道但能生之而已,然非德不畜。畜,長養也。如陽和之氣,含育而培養之,皆其德也。故道德無形,乃因物以形。形,猶見也。苟不知道德之大,但即物而觀,可知已。故曰物形之。且道之生物,唯一氣流行。苟無四時寒暑之序,生殺之勢,雖則生之畜之,而亦不能成熟之也。所以成萬物者,又因其勢也。勢者,凌逼之意。若夫春氣逼物,故物不得不生;秋氣逼物,故物不得不成。此其皆以勢成之也。觀其成物之功,故知其道無位而尊,無名而貴。所以如此尊貴者,乃道體之自然,又非有以命之者。故曰莫之命而常自然。若侯王之尊,則受命於天。卿相之貴,則受命於君。故凡稟命而得之者,亦可奪而失之也。豈常然耶?以道德乃天然尊貴,故莫之命而常自然耳。所以常然而不失者,以其體至虛,故其用至大。所以萬物賴之以生長之。既生長而又含育之,既含育而又成熟之,既成熟而又愛養以覆護之,此所謂成始成終,而道德之量為何如耶。且如此生之,生生不已,而不自有其生。如此作為,以成熟之,而不自恃其為。雖為萬物之主,而不自以為宰。所以為玄德也。是故君天下者,貴乎體道虛懷,而造乎德之至也。」錄此以供補參之用也。

第五十二章

天地有始,以為天地母。①既得其母,以知其子;②既知其子,復守其母;沒身不殆。③塞其兌,閉其門,終身不勤。④開其兌,濟其事,終身不救。⑤見小曰明,守柔曰強。⑥用其光,復歸其明,⑦無遺身殃,是謂襲常。⑧

【註釋】

①天地,各本皆作「天下」,誤。由首章「無,名天地之始,有,名萬物之母」可證。今從《天師洞玄元道德經解》本改正。道方無,則物之所資始也。及其有,則物之所資生也。故謂之始,又謂之母,其子則萬物也。

②既得其母,《道藏》王本及河上本作「既知其母」,今從傅奕本作「得」。以知其子,河上本、禁卷本作「復知」,景龍《道德經》碑本作「又知」。今從王本作「以知其子」。

③此言聖人既知道之子為萬物,復守本來之道,以返清靜無為,則沒身不殆。三十七章言:「道常無為而無不為,侯王若能守之,萬物將自化。」即此義。

④兌,《易.說卦》曰「兌為口」,引申凡有孔竅者,皆可云兌。何道全《詮太上老子道德經注》云:「兌者,目也;門者,口也。使目不妄視,口不妄言,閉塞而已。」誤。門乃目與耳,為視聽之根,亦為聲色入於心之門戶。故宜閉塞之,使不動心也。

⑤濟,《爾雅·釋詁》:「濟,益也。」救,《呂覽·勸學篇》「是救病而飲之以堇也」,高誘注「救治也」。此言開其兌,則民多智慧;益其事,則法令滋彰,天下因以燴亂,而終身不得治也。

⑥「曰」字,吳澄言乃「日」字之誤。然五十五章「知和曰常,知常曰明.益生曰(歹羊),心使氣曰強」,文例與此同。是知當以「曰」字為正。

⑦《淮南·道應訓》引此句上有「是故」二字。蔣錫昌云:「光謂智慧,明謂道;言用其智慧,復返於道也。」叟按:「光」不可作「智慧」解,老子不重智慧,尤不主用智慧。於此所謂光者,乃神也。

⑧襲,今河上、王弼本皆作「習」。襲、習,古通用。然二十七章「是謂襲明」,語例與此同,今據改為「襲」。且顧本成疏「可謂承襲常道」,是成本亦作「襲」。世人開其口目耳之悅,徇身徇物而不反;聖人心神常虛,守中應物,以光即外相交接,無遺無損其本性,故其性常湛然而相襲不絕矣。

總闡修道秘要第一

天地未始有天地之始,為「無」,無物無名無形無相,視之不見,聽之不聞,搏之不可得,恍惚窈冥而若無。無非真無,中藏妙有,而生生無息,化化無已。故曰:「無中生萬有,萬有生於無。」夫有不生有,以既有有矣,則已有所形矣,有所定矣,有可名矣。故老子於首章開題即曰:「無,名天地之始。有,名萬物之母。」而此章「天地有始,以為天地母」之「始」,即首章之「始」,亦即無也,無即道也。天地皆自虛無中生,故可為天地萬物之母者,亦即道也。故老子於二十五章復明示曰:「有物混成,先天地生。寂兮寥兮,獨立而不改,周行而不殆;可以為天地母。吾不知其名,字之曰道。」是以龍山子曰:「大道先天地,無形復寂寥,神化生萬物,常然永不凋。」其所以云不殆不凋者,以道無死生也。以其無生,故能常生;以其無死,故能常化。化化不已,則自能生生無息也。

聖人體道,而貴修道行道。修道秘要,貴在法天地以為守,法天地以為行,正二十五章所謂:「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」者是也。故曰:「既得其母,以知其子;既知其子,復守其母;沒身不殆。」母者,道也;子者,萬物也,萬事也,萬德萬行也,萬法萬理也,無不賅焉。既知其子者,知此一切也;復守其母者,守道而行也。道立一切立,道行一切行,道得一切得,且一得永得。故曰「沒身不殆」也。唯天地有常行,亦即有常性;常性者,天地之所以為天地之真性。此真性,永恆與萬物共之。故修道首宜守此真性,並修此真性而勿失之,方可入道行道而得道;失其人之所以為人之真性(本性),則失道矣。

就其小道之修之於身者而言之,老子教人以「塞其兌,閉其門終身不勤。開其兌,濟其事,終身不救」。王弼注認為:「兌為事欲之由生,門為事欲之所由從。」如能閉塞之使勿通勿用,則可「無事永逸,而終身不勤矣」。反之,「不閉塞其原,而濟其事,則終身不救」矣。此要為拔本塞源之論。一般道家尤其丹宗,則認「兌」,應從《易》之《說卦》而為「口」,「門」則應從丹經而為「目」與「耳」二門。此為人之外三寶;而以精氣神,為人之內三寶。杜外三寶,養內三寶,乃修道養生不傳之秘。塞兌所以杜口,使無妄言而至無言也,老子自謂:「多言數窮,不如守中。」又嘗以「希言」為教。蓋多言多失,少言少失,不言無失;不但無失,且亦無禍。故「知者不言,言者不知」,古有明訓。況「多言傷氣,緘默養神」,且飲食男女,人之大欲存焉,除言語外,尚有飲食之慾,無不足以害性,故修道者謹焉!夫目之與耳,乃人視聽之根,動心起欲之緣;目遇之而為色,耳得之而為聲;聲色皆足以損心撓神,馳外逐物而忘返:不自收視返聽,凝神寂照,抱一守中,則與道大反,遠非「知其子,復守其母」之道矣。唯物與聲色之慾,乃其小焉者;大之則事功之慾,名利之慾,權力之慾,以至家國天下之慾,無一不足以害道也。如不斷緣簡事,而多其欲,濟其事,則終身不救矣。蓋修道之要,主在能「無心無慾,無識無知,無思無慮,無事無為」,則神自守道,返朴歸真,而全其生以全其性矣。

唯欲機之萌,心念之動,常在隱微之間;故宜戒慎其所未睹,恐懼其所未聞,毋稍縱馳,道守勿失,使此心寂然不動,則神光自生!臨萬事萬境萬難萬機,而皆可「以道自勝」矣!自性自神,自神自光,自慧自開,自知自明,而可「不出戶,知天下;不窺牖,見天道」。夫如是,則自無知而無不知,無見而無不見,無明而無不明,無得而無不得矣。此為道妙!夫神光之生,天地萬物莫不自有也。修自心自性之神光,首在由「虛極靜篤」下手,及至於「精一定極」之境,由忘我忘物,而至無我無物,復無我心;無心可用,體用俱泯;不但「寂然不動」,且亦「洞然虛靈」。當此際,自然神光獨耀,與道合明,普照天地萬物而不遺矣。故老子曰:「見小曰明,守柔曰強。用其光,復歸其明。無遺身殃,是謂襲常。」此乃學人修道之功用。盡心盡性做功夫者,及其積力之久,一旦豁然貫通,渾然大化,便可自得體驗,而證道在自心,道在自然,自求自得。修而不至不得者有之矣,未有不修而能至能得者也!

參證章旨第二

道為天地萬物之母,天地萬物為道之子。故既得其道,自知天地萬物,此守一以知萬;一本化為萬殊,不探萬殊而探一本,此易簡之事也。乾以易知,坤以簡能;故守其母,而乾坤之道,盡在其中矣。此守母以知子之事也。故曰:「既得其母,以知其子。」次之,既知天地萬物為道之所生,返本還元,循子索母,而復守其母,以使萬殊歸於一本;化複雜而歸於統一,亦易簡之事也。故曰:「既得其子,復守其母。」此乃道物不相離,母子不相離之道也。衍之則即天人相合,心物相合之道,以即道即心,即心即道也。此為知本,亦即知道;能守此而行之,即可「沒身不殆」。若捨本逐末,舍道逐物,以有涯之生,逐無涯之物,自必殆而已矣!此為全章頭腦所在處,亦即老子心法。

道經曰:「守其一,萬事畢。」守一即守道也。故天玄子曰:「守一不離,萬神出焉,萬化生焉。」迄乎一亦不立,復歸虛無,寂然不動,湛然無物,則自感而遂通,清明在躬,虛靈不昧,神知無遺。而可於一微塵中見世界,一彈指頃知萬世矣。此無他,蓋道無乎不在,無乎不存。一以貫之,則一可通萬;一以明之,則一可知萬;一以推之,則無遠弗屆;一以存之,則無物不賅。故能得其道,而守其母,塞其兌,而閉其門,使心不外馳而逐於物,物不內引而撓於心,欲不自生而搖其神,念不紛起而亂其知。雖萬境萬事萬物,變態紛紜,與我毫無干涉,而一以定之,使「心如牆壁」,則自可入道,而「終身不勤」,得大自在大逍遙矣。反之,若開其兌,而濟其事,則心役於物,而死於物;神勞於事,而斃於事;困於其中,而不能自拔,以善為自我解脫者,自「終身不救」矣!故曰:「能超天地外,便是自在人。」此之謂也。

人莫不能見大之所以為大,而不能見小之即所以為大;人莫不能見強之所以為強,而不能見守柔之即所以為強。事之於未有,為之於未形,守之於未兆,濟之於未著,及其至也,非但物莫能勝,人莫能勝,即天地鬼神亦莫之能勝。故曰:「見小曰明,守柔曰強。」欲能乎此,唯能自守其母者能之。「用其光,復歸其明」者,即守道自生之神光,亦即自性光、性靈光。人人具足,不少欠缺,修之則有,不修則無。神光自現,則自還其性體之本明,故曰「復歸其明」。此「歸真返朴」之道,亦儒家之復性盡性功夫。《中庸》謂:「唯天下至誠,為能盡其性;能盡其性,則能盡人之性;能盡人之性,則能盡物之性;能盡物之性,則可以贊天地之化育;可以贊天地之化育,則可與天地參矣。」逐層逐層向上推出,以至無極,此即「聖功神化」之極致,此乃儒道不二之修持法門。故結之曰:「是謂襲常。」襲常者,襲天地之常然,亦即「道法自然」之自然法則也。

第五十三章

使我介然有知,①行於大道,唯施是畏。②大道甚夷,而民好徑。③朝甚除,田甚蕪,倉甚虛;④服文綵,帶利劍,厭飲食,資財有餘,⑤是謂盜誇。⑥非道也哉!

【註釋】

①介,河上本釋曰「大」。宋林希逸釋此句曰:「介然之有,言一介可見之微也。」《列子·楊朱篇》「無介然之慮者」。《釋文》:「介,微也。」顧本成疏:「介然,微小也。」又引王及羅什二家云:「介,小也。我小有所知,則便行於大道也。」是介有微小之意。又《荀子·修身篇》:「善在身,介然必以自好。」介又有堅確之意。如《易》之「介於石,不終日,貞吉」是。

②施,河上、王弼二本皆釋曰「施為」。王念孫曰:「以施為釋施之,非也。施讀為迤。迤,邪也。言行於大道之中,唯懼其入於邪道也。」按《說文》:「迤,袞行也。」《孟子.離婁篇》「施從良人之所之」。趙註:「施者,邪施而行。」《史記.賈生傳》「庚子曰施兮」,《漢書》「施」作「斜」,「斜」亦「邪」也,是「施」亦「邪」也。叟案:應從河上、王弼注本,作「施為」解為上。《論語》「施於有政」。《易》「德施普也」。言唯施道於天下而有作有為是畏也。念孫之解誤。

③而,敦煌本作「其」。夷,範本作「彳夷」。徑,嚴本作「逕」。「彳夷」,《說文》云:「行平易也。」徑,《離騷》王逸註:「邪道也。」范應元謂:「小路,言其捷也。」此言大道本甚平易,而民好行險僥倖,走邪僻之徑,以速求名利。

④除,馬敘倫曰:「『除』借為『污』,猶『朽』之作『涂』也,諸家以『除治』解之,非也。」河上注云:「高台榭,宮室修。」王弼注云:「除,潔好也。」唯以作「除治」為佳。蕪,《說文》「薉也」,即《周語》「田疇荒蕪」之意。陸希聲曰:「觀朝闕甚修除,牆宇甚雕峻,則知其君好土木之功,多嬉遊之娛矣。觀田野甚荒蕪,則知其君好力役,奪民時矣。觀倉廩甚空虛,則知其君好末作,廢本業矣。」

⑤綵,御注本作「彩」,傅奕本作「采」。厭,敦煌本作「饜」。財,敦煌本作「資」。觀人君衣服多文繡,佩戴皆利劍,飲食常饜飫,則知其君好聚斂而民財困矣。

⑥誇,今河上本、王弼本皆作「誇」。古樓觀本及唐人寫本殘卷等則作「誇」。《道藏·道德真經集注》引弼注「誇而不以其道得之,盜誇也。」唯今行王注本則作「誇」。又,蔣錫昌引韓非子《解老》作「盜竽」之解曰:「竽也者,五聲之長者也。故竽先,則鐘瑟皆隨;....今大奸作,則俗之民唱。俗之民唱,則小盜必和。……是謂盜竽。」而謂當從韓非改成「盜竽」。亦通。

總闡行道玄微第一

上章言修道秘要,其旨巍巍乎浩然大哉!本章則繼闡修道得道而後,欲有所行道於天下,宜知有所戒畏,而揭示其微旨,俾能有所遵循,而不致流於「盜誇」。故首曰:「使我介然有知,行於大道,唯施是畏。」夫道,可悟而不可傳,可聞而不可知,可受而不可得,可行而不可證。故傳道易而得道難,行道易而證道難。以故,我果能介然有知,而欲行大道於天下一切戒有施有作有為有事。道在無施無作無為無事,而道施德施財施法施,無一莫非佈施也,無一莫非施為也。故王弼注以「唯施為之足畏」,深得老氏玄旨。夫無施則無不施,無作則無不作,無為則無不為,無事則無不事。此乃天地之大道也。聖人法天地以行人道,豈可有施為於其間哉?

大道之為體,本圾平夷易簡,蕩然虛無,湛然寂然,無為無物,無識無知,無思無慮,無慾無動;如或動心起念,一涉施為,便乖道體。老子西去,不遇關尹子強其著書,則一言亦不留,此即其不以文字為施為,亦不以道德為施為;蓋以道之難行也。大道甚夷,其如人之好徑乎?道不在知,其如人之好以知求乎?道在無心為用,其如人之好以有心為用乎?道須塞兌閉門以無為,其如人之好開兌濟事以大有為乎?凡此皆好徑之媒,乃道之賊也,不可以為道。由之而民心邪惡,道德敗壞,法令滋彰,盜賊多有,作姦犯科者,變本加厲,於焉而國愈治而愈亂矣。故呂吉甫於此有曰:「君子之於道,不可以不刳心。心刳而無餘,雖萬變陳於前,而不足以撓吾之靜,夫何施而畏哉!使我不能刳心,而有介然之知,行於大道,則唯施是畏。求其周行不殆,不可得也。況夫開其兌,濟其事者耶?大道之為體,不知而知,則夷之甚者也。而民乃欲以有知求之,是好徑而不知所由也。人之生以食為本,而食必出於田,田治而倉實,倉實而食足,食足而財豐,財豐而廷治,以知其本之所自出故也。今以介然有知之心,而行於大道,則已不得其母。不得其母,則其子非吾有也。非吾有而取之,猶之灑掃其庭內,蕪其田,虛其倉,而服文采,帶利劍,厭飲食,資財有餘,亦非其有而取之矣,非盜誇無以為也。豈道也哉?」其言得之。

夫天下之強弱盛衰治亂存亡,其要在乎人心之振靡向背,而人心之振靡向背,在於政治之隆污,教化之臧否,道德之醇澆,風俗之厚薄,民氣之消長。凡此諸端,推而及於億萬端,皆道之末也。道之本,則全繫於一心;一心正,則道得而天下正;一心不正,則道失而天下不正。故孔子曰:「子率以正,孰敢不正?」易言之,即子率以道,孰敢不道?不守其母而隨其子,不齊其本而逐其末,則必心勞而日拙,事倍而功半。又烏在其能端拱無為而天下自治哉?故曰:是謂盜誇,而非道也。

參證章旨第二

字宙無運而眾星運,天地無生而萬物生,天地無恩而大恩極,聖人無名而大名立;且皆久而無息,歷億萬世而不去,以其皆大道之常然也。大道之為道,不可以知知,不可以名名,不可以像狀,不可以施為。施者失之,為者敗之。故曰:無知而無不知,無神而無不神;無施而無不施,無為而無不為。斯為大道之「極功極化」!聖人法之,自守清靜虛無,以俟天下之自為自化,要亦上章「守母」之道也。聖人處天地兩間,不可須臾離道,故宜如文王之小心翼翼,知有所畏,由畏而知有所戒,由戒而知有所守,由守而知有所止;止其所當止,而不止其所不當止,則天地位而萬物育,且聖功生焉!神化出焉矣!此老子之所以有「唯施是畏」之教也。行大道於天下,不但宜唯施為之是畏,尤宜唯動心起念之是畏。「心不可動,欲不可縱,念不可起,意不可生」。此龍山子作聖之四句教心法也,切宜深參,而知有所警焉!至若本章末段,一則乃事之小焉者,老子舉以為喻也。蘇子由注本章有曰:「體道者,無知無行,無所施設,而物自化。今介然有知,而行於大道,則有施設建立,非其自然,有足畏者矣。大道夷易,無有險阻,世之不知者,以為迂遠,而好徑以求捷。故凡舍其自然而有所施設者,皆欲速者也。俗人昭昭,我獨昏昏,俗人察察,我獨悶悶。豈復飾末廢本,以施設為事,誇以誨盜哉!」李息齋亦曰:「道不在知,知者邪思也。真道必明,明而非知;知不可及,故施之不盡,用之不窮。使我介然以有知之心,而行大道,所知有限,而道無窮;怵怵然恐其施之不足,是謂唯施是畏。蓋大道甚夷,而民好徑。好徑者,知之為賊也。使行於無知,則凡所見聞,無非道者,豈不蕩然廣大,心逸日休哉。後世不然,朝甚除,除者治也,除治其朝廷,則外飾者至矣。田甚蕪,則心不治;倉甚虛,則行不修。方且服文采以眩人,帶利劍以威眾,積飲食財貨,而無所用之,是謂盜誇。如此,則去道遠矣。」斯二注,解甚淺明,故並錄之,以供補參耳。

第五十四章

善建者不拔,善抱者不脫,子孫以祭祀不輟。①修之身,其德乃真;修之家,其德乃余;②修之鄉,其德乃長;修之國,其德乃豐;修之天下,其德乃普。③故以身觀身,以家觀家,以鄉觀鄉,以國觀國,以天下觀天下。吾何以知天下之然哉?以此。④

【註釋】

①「以」,今河上本無之。「祀」,敦煌本作「祠」。拔,引而出之,此言善行道者,立善無形,故無以拔。抱持不易,故無以脫。即其子孫亦世受繁昌。

②「修之身」以下各句「修」字,伯希和二四一七、斯坦因六四五三、歸有光本皆作「修」(修,俗亦作「修」,整治也。《書》云「六府孔修」是)。各句「乃」字,皆作「能」。乃、能,義同。河上、王弼本「修之」各句下,有「於」字。伯、斯二本均無,御注本亦無。又《詩序正義》引《老子》曰:「修之家,其德乃余;修之邦,其德乃豐。」皆無「於」字。其德乃真之「乃」,敦煌本作「能」。下四句亦同。

③修之國之「國」,《韓非子》作「邦」,下句以國觀國,韓非子《解老》亦皆作「邦」。劉師培謂此乃漢人避高祖諱而改,遂沿用至今。洪頤煊曰:「國當為邦。上下文身、真、家、余、鄉、長、下、普皆為韻,此以『邦、豐』為韻。」然今諸本皆作「國」,故從之。以上五句「修」字,皆言修道也。

④吾何以知天下之然哉,王弼本「然」上無「之」宇。哉,御注本無。

總闡建立道化天下心法第一

老子不但主道化人生,尤主張道化天下,使人共相與相忘於道德,並相化於道德;如魚龍之相忘於江湖,神人之相化於天地也。唯化能化眾化,受命於天,唯神也獨化,唯道也獨神。人皆知神之所以神,而不知不神之所以神也。世皆知道之所以道,而不知不道之所以道也。故有物之物,有用之用,人莫不知;而無物之物,無用之用,人奠能知。能契之者,其唯聖人乎?

是以老子曰:「善建者不拔,善抱者不脫。」王弼注之曰:「固其根而後營其末,故不拔也。不貪於多,齊其所能,故不脫也。」解固善矣,然非善之至善者也。蓋善建者,乃善建其道,順自然而行,無造無為,萬物皆自化,故不拔也。亦即莊子所謂「建之以常無、有」也。善抱者,乃善抱其一,順物之真性,無別無施,自成其成,故不脫也。薪盡火傳,一脈相承不輟,故道統永不絕。正老子自謂「抱一以為天下式」也。此即莊子所謂「天下之常然」者是。常然者,即億萬世而永恆如是也。莊子有曰:「天下有常然:常然者,曲者不以鉤,直者不以繩,圓者不以規,方者不以矩,附離不以膠漆,約束不以纆索。故天下誘然皆生,而不知其所以生,同焉皆得,而不知所以得;故古今不二,不可虧也。」其所以能如此,以有道行乎其中,而使其莫不皆自化也。

道統聖脈,世世相傳不絕,如晝夜之相代,永無盡期,其誰絕之?故曰:[子孫以祭祀不輟],此子孫非指一我之子孫,而指天地萬物人類大我之子孫。惟以我與天地萬物人類,共生於道,而亦共合於道;各得道之一體而為人,各得道之一體之性而為性。故由近及遠,推己及人,以及家國天下,莫不皆然!故盡我之性,即可推而至以盡人、物、天地之性;盡我之道,即可推而至以盡人、物、天地之道。是故聖人所建所修者道也,所抱所守者性也。修道則德立,德立亦即道立,道立則自能復其性之真,而完其天;如是則我與天地一體,與萬物一性矣。是故修道之下手處,在由我一身起修,則擴而充乎宇宙,彌綸天地之間者,無莫非道也。

故老子曰:[修之身,其德乃真;修之家,其德乃余;修之鄉,其德乃長;修之國,其德乃豐;修之天下,其德乃普。]一層一層推展開去,由一身以及於家國天下,五句皆言修道,修道以立德,乃及其功用也,然非有心為之也。老子雖僅言由一身起修,而未言心之與性與神;性既舉[修之於身],則心性神自在其中矣。不但此也,且一舉[道],則天地人之道,亦盡在其中矣。易曰:[立天之道,曰陰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]善建善抱善修者,即賅全此三者而言!通天地人而一之,存乎其中者氣也,行乎其中者神也,貫乎其中者理也,會乎其中者心也;而莫不皆合歸於道;正所謂[放之則彌六合,卷之則退藏於密,]亦即[無中生萬有,萬有復歸無。]不明於此,則難期其能[止於至善]矣。是以老子又曰:[故以身觀身,以家觀家,以鄉觀鄉,以國觀國,以天下觀天下。吾何以知天下之然哉?以此。]以此者,即以道觀也。於身心性命,家國天下,萬事萬物,不觀之以神,而觀之以道!貫而通之,盡在其中矣。余故曰:[一微塵中一宇宙,一剎那間一千秋。]能悟其中理,自解老子意,而可謂之為善建、善抱、善修、善觀者矣!

參證章旨第二

觀乎上文,當可會心於本章之聖義所在矣。歷代解注《老子》者千百家,可觀者亦復不少;茲特選輯蘇子由與呂吉甫二家注,以供參證章旨之一助焉。

蘇注曰:「豈有建而不拔,抱而不脫者乎?』唯聖人知性之真,審物之妄,捐物而修身,其復充積,實無所立,而其建有不可拔者;實無所執,而其抱有不可脫者;故至其子孫猶以祭祀不輟也。身既修,推其餘以及外,雖至於治天下可也,天地外者,世俗所不見矣,然其理可推而知也。修身之至,以身觀身,以家觀家,以鄉觀鄉,以國觀國,皆吾之所及知也。然安知聖人以天下觀天下,亦若吾之以身觀身乎?豈身可以身觀,而天下獨不可以天下觀乎?故曰:吾何以知天下之然哉?以此!言亦以身知之耳。」

呂注曰:「凡物以建而立者,未有不拔者也。唯為道者,建之以常無、有,則善建而不拔矣。凡物以抱而固者,未有不脫者也。唯為道者,抱神以靜,則善抱而不脫矣。夫唯所建所抱者如此,則其傳豈有窮哉?此子孫所以祭祀不輟也。世之所謂修德者,或修之於天下國家,而不知其本真乃在吾身也。故曰修之身,其德乃真。或修諸其身,而未有不能推之於天下國家者,故曰修之家,其德乃余;修之鄉,其德乃長;修之國,其德乃豐;修之天下,其德乃普也。莊周以為道之真以治身,其緒餘以為國家,其土苴以治天下;其說出於此也。然則何觀而修之身哉?以身觀身而已矣。何謂以身觀身?今吾觀吾身之所有何自也?則知吾身之所自而有矣。又觀吾身之所以觀者,何自也?則知吾觀之所自而觀矣。既知吾身之所自而有,又知吾觀之所自而觀,則所以修之身者,已足於外也。以家觀家,以國觀國,以天下觀天下,亦若是而已矣。古之所以藏天下於天下而無待者,用是道也。」

綜上二注,呂注較蘇注尤精,且於莊子,呂亦較蘇多所得。究老子哲學,而不深參莊子,便不足以通老子;欲深造乎老莊,而不精於易道,不能得易之神髓,則將愈參而愈遠矣,即能倒背《道德》《南華》,亦無益也。善觀老莊者,既須融通觀之,尤須會之於言外,不可徒於文字中求,而自死於句下也。

於修「觀」字功法,莊子有言曰:「以道觀之,物無貴賤;以物觀之,自貴而相賤;以俗觀之,貴賤不在己。以差觀之,因其所大而大之,則萬物莫不大;因其所小而小之,則萬物莫不小;知天地之為稊米也,知毫末之為丘山也,則差數睹矣。以功觀之,因其所有而有之,則萬物莫不有;因其所無而無之,則萬物莫不無;知東西之相反,而不可以相無,則功分定矣。以趣觀之,因其所然而然之,則萬物莫不然;因其所非而非之,則萬物莫不非;知堯桀之自然而相非,則趣操睹矣。」能了乎此,則觀之於身與家國天下之道,可以思過半矣。能善乎於觀,以其道用之於建與抱,其道之真與要,亦無餘蘊,而合乎天矣。

第五十五章

含德之厚,比於赤子。①毒蟲不螫,②猛獸不攫,騖鳥不搏。③骨弱筋柔而握固,未知牝牡之合而(血夋)作,精之至也。④終日號而不嗄,和之至也。⑤知和曰常,知常曰明,益生曰祥,心使氣曰強。⑥物壯則老,是謂不道。不道早已。⑦
【註釋】
①此句傅奕本作「含德之厚者,此之於赤子也」。老子言道德每以嬰兒況之,蓋嬰兒泊然無欲,道體渾然天成耳。
②此句今王弼本作「蜂繭虺蛇不螫」。俞樾曰:「按河上公本作『毒蟲不螫』,注云『蜂繭蛇虺不鱉』,是此六字乃河上公注也,王弼本亦當作『毒蟲不螯』,後人誤以河上注羼入之。」蝥,《字林》釋曰:蟲行毒也。王弼本注云:「赤子無求無慾,不犯眾物,故毒蟲之物,無犯於人也。
③此句王弼本作「猛獸不據,攫鳥不搏」,河上本作「猛獸不據,玃鳥不搏」。然馬敘倫引證潘靜觀《道德經妙門約》而曰:「此文當作『猛獸不攫,鷙鳥不搏』。《淮南.齊俗訓》曰:『鳥窮則搏,獸窮則攫。』《禮記.儒行篇》曰『鷙蟲搏攫』,並『搏、攫』連文,可證『據、攫』形近而誤,又奪鷙字耳。成疏曰:『攫鳥,鷹鸇類也。』鷹鸇正鷙鳥也。《說苑.修文篇》曰:『天地陰陽盛長之時,猛獸不攫,鷙鳥不搏,蝮繭不螯。』疑本此文。」潘正作「猛獸不攫,鷙鳥不搏」,今從潘本。
④筋,河上、御注本作「(竹字頭下面一個『觔』字)」,陸德明曰:「(竹字頭下面一個『觔』字)者俗。」《九經字樣》曰:「作(竹字頭下面一個『觔』字)訛,俗又作觔,誤。」是當依王本改正。(血夋),王弼本作「全」,傅奕本作「朘」。案:《說文》無「朘」字,《玉篇》「朘」下注亦作「(血夋)、(還有一字打不出來)」,系三字通用。王本作「全」,不詳其義,俞樾謂:「疑王氏所據本作『全』者,乃『會』字之誤。」
⑤「嗄」,河上本作「啞」。章炳麟曰:「司馬彪曰:『楚人謂嗁極無聲曰嗄。』今通謂不能言者為嗄,嗁極無聲亦曰嗄,通借『啞』字為之。啞本訓笑,……其假借久矣。」則「啞」為借字,本字為「嗄」。傅奕本「而」字下有「嗌」,《莊子·庚桑楚篇》「終日噑而『嗌』不嗄」,黃茂材云:「古本無『嗌』字。而嗌不嗄,莊子之文也,後人乃增於老子之書,今不取。」此言赤子終日號而不嗌者,由於和氣純厚所致也。
⑥俞樾謂此四句下,有「是故用其光,復歸其明」,乃因《淮南子.道應篇》及《文子·下德篇》引之具見。然今諸本皆無。祥,《素問.六元正紀大論》注「祥,妖祥」。《左傳.僖十六年》疏:「惡事亦稱為祥。」是祥乃妖祥,強乃強梁。
⑦「則」,河上本作「將」。此文亦見三十章。三十章王註:「壯,武力暴興,喻以兵強於天下者也。」此「壯」則指益生而言。蓋物過壯者,則易衰老,故謂之不道。不道之結果,常早終也。
總闡修真養性秘意第一
老子於修真養性,傚法嬰兒,如「專氣致柔,能嬰兒乎」者是。本章之「含德之厚,比於赤子」亦然,蓋以其性真、純樸渾然,近於天也。孟子之「毋失其赤子之心」之教,與禪佛教之重參「父母未生前之本來面」,皆所以求見其性而全其真也。丹家之所以有「全真教」者,亦即以修真為目的,以養真養性為功法也。是故全真者,乃全我之性以與天地之性合一,全我之真,以與天地之真合一,而無二無別也。此章「含德之厚,比於赤子」,乃承上章「修之於身,其德乃真」一語而來,而一字神訣,則只在一「真」字耳。須知:「自古修真無口訣,法天自然即玄機。」
赤子具天地之全德,至道之人無以過之。故「毒蟲不螫,猛獸不攫,鷙鳥不搏」。以我無害於天下,故亦無敵於天下。正所謂:「無害人之心者,恆無人害,無鬼責,死生無物與敵,其誰傷之哉?」故莊子曰:「至德者,火弗能熱,水弗能溺,寒暑弗能害,禽獸弗能賊。非謂薄之也,言察乎安危,寧於禍福,謹於去就,莫之能害也。」繼之又曰:「天在內,人在外,德在乎天。知天人之人,本乎天,位乎得;蹢躅而屈伸,反要而語極。」莊子假北海若答天人之間曰:「牛馬四足之謂天,絡馬首,穿牛鼻之謂人。」其語最精要而淺明,盡人得而知之。故全其天者,即全其性真也,順其自然也。故莊子又結之曰:「無以人滅天,無以故滅命,無以得殉名。謹守而勿失,是謂反其真。」傚法嬰兒赤子者,亦即所以教人「反其真」而「全其天」也。
是故赤子「骨弱筋柔而握固,未知牝牡之合而(血夋)作」,「終日號而不嗄」,老子以前者為「精之至也」,後者為「和之至也」,實則此皆可謂之為「天之至也」。以人法天,則自能一;以人應天,則自能至善;以人入天,則自能中;以人合天,則自能和。「致中和,天地位焉,萬物育焉。」故老子又曰:「知和曰常,知常曰明。」而「不知常,妄作凶」也!蓋順天者吉,逆天者凶,背天不祥,以自然之道,不可違也。
夫赤子之心若天,故物莫之傷,亦莫之能傷。老子重返璞歸真,即使人能返還於赤子之性天,道化天化,而不人化物化獸化也。古之修道者,不化於人而化於天,不與人為徒而與天為徒者,唯「真人」能之。莊子言「何謂真人」曰:「古之真人,不逆寡,不雄成,不謨士。若然者,過而弗悔,當而不自得也。若然者,登高不傈,入水不濡,入火不熱,是知之能登假於道者也若此。古之真人,其寢不夢,其覺無憂,其食不甘,其息深深;真人之息以踵,眾人之息以喉。屈服者,其嗌言若哇;其嗜欲深者,其天機淺。古之真人,不知說生,不知惡死;其出不訢,其入不距;翛然而往,翛然而來而已矣。不忘其所始,不求其所終;受而喜之,忘而復之;是之謂不以心捐道,不以人助天,是之謂真人。」此與上文旨意正合,亦可視為老子本章之廣義訓詁。蓋赤子者,如莊子所謂天真未鑿之「渾沌」也,日鑿一竅,七日而渾沌死;以開其人道,則背其天道,有違自然法則矣。夫死生,夜旦之常,天命之不可或遁者也。故益生與行氣以冀長生,皆非自然之道矣。「自古長生無妙藥,安天樂命是良方」。能保其赤子之心,無識無知,無慾無念,無思無慮,一任天行,則真常之性,自得其長養而勿失。不益生,不為強,以一任其自然,則自合於道矣。不道則早已!能體性抱神,虛無恬淡,精一無為,乃合天德;與物相與,而大同於物,無忤於物,亦不相傷,故無入而不自得,無處而無不忘也。其生也天行,其死也道化!化其所化,而亦忘其所忘,是真天之赤子也。
參證章旨第二
蘇子由參證本章章旨有曰:「老子之言道德,每以嬰兒況之者,皆言其體而已,未及其用也。夫嬰兒泊然無欲,其體則至矣;然而物來而不知應,故未可以言用也。道無形體,物莫得而見也,況可得而傷之乎?人之所以至於有形者,由其有心也。故有心而後有形,有形而後有敵,敵立而傷之者至矣。無心之人,物無與敵者,而曷由傷之。夫赤子所以至此者,唯無心也。無執而自握,無慾二自作,是以知其精有餘而非心也。心動則氣傷,氣傷則號而啞。終日號而不啞,是以知其心不動而氣和也。和者,不以外傷內也。覆命曰常,遇物而知反其本者也。知和曰常,得本以應萬物者也;其實一道也,故皆謂之常。生不可益,而欲益之,則非其正矣。氣惡妄作,而又以心使之,則強梁甚矣。益生使氣,不能聽其自然,日入於剛強,而老從之,則失其赤子之性矣。」
呂吉甫參證本章章旨有曰:「人之初生,其德性至厚也,比其長也,耳目交於外,心識受於內,而益生日益多,則其厚者薄矣。為道者,損其所益生,性修反德,德至同於初;故曰:『含德之厚,比於赤子。』夫赤子之為物,特以其受沖氣之和,積而未散,而猶毒蟲不螫,猛獸不據,攫鳥不搏,況夫充純氣之守,通乎物之所造,而其和大同於物者,夫孰能害之?魏文侯之問卜商是也。蓋唯精為能致和,何以言之?今夫赤子,不知所取而握固,不知所與而(血夋)作,則精也。使赤子也介然有取與之知,則不一而粗矣。其能如是乎!故曰:『骨弱筋柔而握固,未知牝牡之合而(血夋)作,精之至也。』無所憂慍,故雖終日號而嗌不嗄,則和也。使赤子也有所憂慍,則氣戾而不和,其能若是乎?故曰:『終日號而嗌不嗄,和之至也。』夫形全精復,與天為一,精而又精,反以相天。精而至於相天,則其充沖氣之和,以至大同於物,不足異也。故致道之極,則至於覆命,覆命曰常。含德之厚,則至於知和,知和亦曰常。則道德雖有間,及其會於常,則同也。知常,則常因其自然而不益生。動不知所為,行不知所之,身若槁木之枝,而心若死灰,奚以心使氣為哉?故益生則曰祥。禍福無有,則無人災。祥者,禍福兆於此,而人災隨之矣。心使氣則曰強;強梁者,死之徒;夫致虛而守柔者,道也。道乃久,沒身不殆。致實而強,則物而已。物壯則老,其道也哉?故曰:『物壯則老,是謂不道,不道早已。』」其言得之。老子本章極旨,養生家與修真之士,無有不奉為不二法門也。

第五十六章

知者不言,言者不知。①塞其兌,閉其門,挫其銳,解其紛,和其光,同其塵,是謂玄同。②故不可得而親,不可得而疏;不可得而利,不可得而害;不可得而貴,不可得而賤③;故為天下貴。
【註釋】
①傅奕、范應元本「不言」「不知」下有「也」字。言,老子二章「行不言之教」。五章「多言數窮,不如守中」。四十三章「不言之教,無為之益,天下希及之」。蓋道非言說之所可及,然亦不離言說。老子首章即曰:「道可道,非常道。」此在戒有道之不可多言也。故上句王弼註:「因自然也。」下句註:「造事端也。」頗得其旨。
②「紛」,王弼本作「分」。景龍碑本作「忿」。易順鼎謂:「『挫其銳』四句與上篇第四章同,乃上篇無注,而此皆有注。……《文選·魏都賦·運命論》兩注皆引《老子》『知者不言,言者不知,是謂玄同。』並無此六句,可證其為衍文矣。」
③故,傅奕本無。河上本下五句「不可得」上皆有「亦」字。此言聖人治國,無為清靜,無形可名,無兆可舉,故民不可得而親、不可得而疏、不可得而利、不可得而害、不可得而貴、不可得而賤,故為天下貴。
總闡玄同宗聖義第一
老子之道,於首章中,即可得知其有「有宗」,有「無宗」,有「玄同宗」。夫通萬不通之謂知,解萬不解之謂聖,化萬不化之謂神,同萬不同之謂玄。玄同宇宙天地萬物而一之,一而齊之,齊而等之,等而平之,並皆冥入於無。無而非無,有而非有;以不無而無,以非有而有;以同而不同,不同而同。故莊子曰:「天地雖大,其化均也;萬物雖眾,其治一也。」其分也者,有不分者存焉;其不一者,有玄一者在焉!「天地,一指也,萬世一彈也」!同乎同,不同乎不同;道乎道,不道乎不道。學也者,有其不學者在焉;知也者,有其不知者在焉!故道非語言文字之所可及,亦非思慮知悟之所可窮。故曰:「知者不言。」唯道雖不可言說,然不離言說,離卻語言文字則無傳焉!強為之言說,或著而為文字,則落實而為道之跡,非道也矣!故曰:「言者不知。」故釋迦說法四十九年,最後所傳心法,自謂「未曾說得一字」。而孔子亦自謂其「我有知乎哉?我無知也」。不言不知,方為大言大知;故曰:「無言通天地,默化徹古今;有道冥同異,萬古日月新。」了乎此,則自能以不言為教,以不言為化,以不言為道矣。
塞兌閉門,所以格物以杜外,而杜外以養中也。挫銳解紛,所以去知絕慧,而等萬不等也。和光同塵,所以混俗齊物,而同萬不同也。以我入物,則萬物與我為一體,而物我同矣。以我入天地,則天地與我不二矣;夫如是天地永存常新,而我亦自永存而常新。以我之真我與神我,實與天地而共存也;其所亡者形,而非神也。斯六者,內外俱治,內外俱養,而至於玄同,乃修「聖功神化」者之不二法門也,世人之所以有知見之執,有是非之爭,有善惡之別,有得失之欲,有死生之念,要在有分別心,而不能玄同天地萬有而為一也。不能玄同,故不能大;不能大,則自小人矣。孟子曰:「大而化之之謂聖,聖而不可知之謂神。」不能神化無方,則逐途皆滯,又烏可得而逍遙自在,無往而不自適其適,自得其得,自安其安,而自樂其樂也?
修玄同宗者,類須能以天地為一府,以萬物為一體,以人我為不二,以死生為一條,則我自超越天地萬物人我死生,而涵蓋之玄同之矣。視人之身若其身,視人之家若其家,視人之國若其國,又誰得而親疏之?故曰:「不可得而親,不可得而疏。」此老子等親疏之教,我無人我心,則亦無親疏觀矣。此亦可謂為「世界大同,天下一家,中國一人」所必由之途徑也。
在玄同境界中人,亦即為「同天地境界」中人。既同天地矣,則自「善利萬物而不爭」,「自處於天下之所惡而不辭」。且利生於害,害生於利;知利害之相生而復相成也,則利害不在已。故不趨利,不遠害,復能以利予人,害則歸已,又誰得而利害之?故曰:「不可得而利,不可得而害。」以此心亦早已無利害心與得失觀矣。
夫既入於同天地境界,亦自可超天地而獨立獨存!超天地而獨立獨存矣,則不但可等貴賤,且亦可泯貴賤而無貴賤矣。況物本無貴賤,名亦如之,其所以有貴賤者,人心自為之耳!我無心於帝王,則可視帝王如草芥;我無心於富貴,則可視富貴如浮云。凡人之所爭所逐者,我避之逃之猶恐不及,又誰得而貴賤之?蓋貴賤在己,而不在人也。故曰:「不可得而貴,不可得而賤。」以此心早已無貴賤觀與榮辱觀矣。能通以上三關,則萬關皆通,而可上與天齊。故老子最後曰:「故為天下貴」
參證章旨第二
道不可以知知,道不可以言言。知其所知,而不知其所不知;言其所言,而不能言其所不及言,且言非知也,知非道也。故聖人重默而識之,默而悟之。悟而行之,行而成之;而法天無言為教也。修道者,重行證而不重知解,重黜其聰明,解其慧悟,閉其心神,而自守其愚拙素樸,渾然無知以為道,默然不言以為教。實若虛,有若無;大聖而若末聖,大知而若無知;無所不知,而若一無所知。以有知即錯,啟口即失;多言多失,少言少失,不言不失,默而會之,道在自心,反求即得,豈待言傳乎?
聖人塞兌閉門,挫銳解紛,和光同塵,混俗無知,與天地一府,通乎物我,而同於大化,則自無親疏、利害、得喪、禍福、榮辱、大小、多少、尊卑、貴賤之分矣!世間萬千差別相,而我皆渾而一之,冥而同之,則不但「不可得而親,不可得而疏,不可得而利,不可得而害,不可得而貴,不可得而賤」,且即此等分別心、分別相、分別觀,亦共相泯而同入於無矣。堯讓天下於許由,而許由不受者,以許由能自貴其貴,而賤天下人之所貴。故能等量齊觀,而以天下不足為重輕也。至其極也,則死生觀亦然。體道者,與天為一,神與道合,又孰得而死生之?無可得而死生之,自亦無可得而貴賤、禍福、利害、親疏之矣,以其能玄同萬有而為一,與天同心而無心,與道同體而無體,與物同化而無物,不但「玄同天地」,且復能超天地而上與道合,此所以為天下貴也。

第五十七章

以正治國,以奇用兵,以無事取天下。①吾何以知其然哉?以此。②天下多忌諱,而民彌貧;民多利器,國家滋昏;③人多伎巧,奇物滋起;④法令滋彰,盜賊多有。⑤故聖人云:我無為而民自化,我好靜而民自正,我無事而民自富,我無慾而民自朴。⑥
【註釋】
①正,御注、遂州本及《文子·上禮篇》引均作「政」,顧本成疏「政,謂名教法律也」,亦作「政」。正、政二字古雖通用,然此處正與奇對,且四十五章「清靜為天下正」,故以用本字「正」為佳。奇,劉師培謂:「不依正術用兵。」蔣錫昌謂:「言以權詐用兵。」范應元注此句曰:「以正治國,以奇用兵,不若以大道無事而取天下也。」
②俞樾:「自『以正治國』至此數句,當屬上章。如二十一章曰:『吾何以知眾甫之然哉?以此。』五十四章曰:『吾何以知天下之然哉?以此。』並用『以此』二字為章末結句,是其例矣。下文『天下多忌諱,而人彌貧』,乃別為一章,今誤合之。」
③此句句首,傅奕本、范應元本有「夫」字。範本「國家滋昏」上有「而」字,並曰:「古本有『而』字。」忌諱,《楚辭.謬諫》王注「所畏為忌,所隱為諱」。案:此下四句指人主而言,以明有事之不足以治天下。
④人,傅奕、范應元本作「民」。伎,御注本作「技」。此從王弼、河上本。此言人主重智慧,則邪事滋起也。范應元本作「民多智惠,而袤事滋起」。袤與邪同。惠、慧,古通用。
⑤令,河上本作「物」。蔣錫昌曰:「令字,景龍碑、河上本等皆作『物』,以老校老,當從之。三章『不貴難得之貨,使民不為盜』,十九章『絕巧棄利,盜賊多有』,五三章『財貨有餘,是謂盜誇』。皆以貨物與盜賊連用,均其例證。」
⑥故,明太祖本作「是以」。御注本「無事」在「好靜」句上。河上公《道德真經注》本,句末有「我無情而民自清」句。今從王弼本。此言己正而物正,聖人如此,是以雖不取天下,而天下自歸之。
總闡君學三綱領四條目第一
聖人不得已而臨蒞天下,不可不明君學即「帝王學」;內聖而外王,內聖有內聖之學,外王有外王之學;君人者,不可不「明其道而計其功」,以為法守。老子於此章,示天下萬世以君學之三綱領、四條目。所謂三綱領者,「以正治國,以奇用兵,以無事取天下」也。所謂四條目者,「我無為而民自化,我好靜而民自正,我無事而民自富,我無慾而民自朴」也。此乃為聖王者之不二法門,守而行之,自與道合。背而離之,自失於道。得道者昌,失道者亡,此千古不易之微傳也。
以正治國者,即以道治國也。何謂正?止於一之謂正,亦即止於中也(詳參拙著《大學中庸貫義》)。一即道,道之始生始形也。故「抱一以為天下式」者,即抱道以為天下式,守正以為天下式也。正則自中,中則自正。至中至正者,人中也,人道也。大中大正者,天中也,天道也。天人合正,即天人合中,亦即天人合一。以此治國,則國自不待治而自治,以民皆自治其事而自正,故能無治而無不治也。
以奇用兵者,奇為正之反。正者,道也;奇者,術也。正以守一為道,奇以多方為術。多方始能肆應無窮,因物變化,與敵推移;其為法也,無窮如天地,不竭若江河。或正而奇之,或奇而正之;或虛而實之,或實而虛之;或強而弱之,或弱而強之;或陰而陽之,或陽而陰之。或以謀為謀,或以不謀為謀;或以反為反,或以不反為反;或以用為用,或以不用為用;或以進為進,或以退為進;或以取為取,或以予為取。萬千兵法,總以「出其意表,超乎象外」,而又隨機轉圜,因勢異應,神奇不測,為奇之上又上者也。老子力主非戰非兵,主不為天下先,若萬不得已而用之,則握正行權,而「以奇用兵」,以求立於不敗不亡之地,冀有以自保自存也。夫「兵者,詭道也」,故兵家多主以權詐用兵,以陰謀用兵,唯此非上之又上者也,故老子僅言「以奇用兵」。上之最上者,大兵無兵,大戰無創,大殺無殺,大勝無勝。故「不戰而屈人之兵,不攻而取人之地」,「亡人之國,而不失其人心」,方為善之至善,與奇之至奇者也。至奇之極,自與道合。故曰:「以兵戰勝,不若以政戰勝;以政戰勝,不若以道戰勝;以道戰勝,常能化人而無形,勝人而不失人心。」此道家千古不傳之心法也。
以無事取天下者,取乃不取之取,取之不取;以道化天下,使天下自歸之,共相與而同化也。如此,豈可以有事取天下哉?「天下神器,不可為也,不可執也。為者敗之,執者失之。」天下者,天下人之天下也,不可有事於取,有事則必有爭有奪、有得有失、有成有敗,故聖人之於天下,尤不可使天下多事,多事則亂,亂則逐鹿者眾,逐鹿者眾,則天下自傷於多事與多亂,則不可以勝天下矣。故莊子曰:「聞在宥天下,未聞治天下也。在之也者,恐天下之淫其性也;宥之也者,恐天下之遷其德也。天下不淫其性,不遷其德,有治天下者哉!昔堯之治天下也,使天下欣欣焉,人樂其性,是不恬也。舜之治天下也,使天下瘁瘁焉,人苦其性,是不愉也。夫不恬不愉,非德也,而可長久者,天下無之。」以無事取天下,使天下各安其性命之情,則無為矣。無為則無事無作,且亦無治。而「無解其五藏,無擢其聰明;屍居而龍見,淵默而雷聲,神動而天隨。」要亦無心運化,任其自然而已矣。是以莊子又謂:「故君子不得已而臨蒞天下,莫若無為。無為也,而後安其性命之情。故貴以身於為天下,則可托天下;愛以身於為天下,則可托天下。」是故有天下者,不可以有事攖人心;取天下者,尤不可以有事亂人心,而傷其性天之和。
故老子又曰:「天下多忌諱,而民彌貧;民多利器,國家滋昏;人多伎巧,奇物滋起;法令滋彰,盜賊多有。」此乃多事之罪也。多方以為權謀,則天下多忌諱,而民彌貧矣;多方以為聖知,則民多利器,而國家滋昏矣;多方以為巧利,則人多伎巧,而奇物滋起矣;多方以嚴法刑,則法令滋彰,而盜賊多有矣。蓋罪莫大於多欲,咎莫大於貪得,惡莫大於多智,禍莫大於多事!多事之利未見,而多事之害已形,天下且將愈治而愈亂矣。凡此,不但殘生傷性,且亦害心背情。心貴無識尤知,無慾無物,無思無念,自靜而自定,自虛而自無也。不如是,則不可「與日月參光,與天地為常」。又烏可以治天下哉?
故老子最後結之以四條目曰:「我無為而民自化,我好靜而民目正,我無事而民自富,我無慾而民自朴。」此四者,聖人不得已而臨蒞天下之最高心法也。夫能無為,則自清虛靜定其心,則我無心而民自化矣。能自靜其心,寂然不動,則我無事於天下,而民自正矣。能無事於心,無物於心,則自萬欲不起,一念不生,清明在躬,虛靈不昧,神化天行矣。四者總以「無為」為總綱。故莊子曰:「無為名屍,無為謀府,無為事任,無為知主。體盡無窮,而游無朕;盡其所受於天,亦虛而已。至人之用心若鏡,不將不迎,應而不藏,故能勝物而不傷。」四條目之教,要亦旨在聖人之於天下萬物,宜用心若鏡,能不將不迎,應而不藏,始能無慾而靜,無為而行,無事而功,無知而應。故能應物而不傷,應天下而不傷!以其不私不有不藏不居也。
參證章旨第二
本章旨在以上所舉之「三綱領四條目」,用為教君人者之心法。李息齋於其《先天道德經二解》藏本中注本章文,旨意簡要,可供補為參證之用。其解曰:「我以正治人,由人之本正也。以奇用兵,由兵之本奇也。以無事取天下,由天下之本無事也。凡我之應物者,豈以我哉?亦由物而已矣。古之聖人,能以天下為一身,中國為一人者,其治自心出也。我多忌諱,則禁防必設;禁防既設,則民安得而不貧?我以利示民,則民多趨利;民既趨利,則國安得而不昏?我以巧示民,則民多伎巧;伎巧既勝,則奇物安得不滋?我以法治民,則民亦竊法以自便;上下相冒,則盜賊安得而不多?聖人示以無為,示以好靜,示以無事,示以無慾,天下各以其所示者報之。故曰:德猶風也,民猶草也,草上之風必偃。」此所以正己以正天下,化己以化天下!守「三綱領四條目」以為天下式,乃老子之無上心法也。

第五十八章

其政悶悶,其民醇醇。①其政察察,其民缺缺。②禍兮福所倚,福兮禍所伏。③孰知其極?其無正邪?正復為奇,善復為妖。④人之迷,其日固久。⑤是以聖人方而不割,廉而不劌,⑥直而不肆,光而不耀。⑦
【註釋】
①悶悶,傅奕、范應元本作「閔閔」,范曰:「閔,音門。」朱謙之謂「悶、閔」古通。案:韓文公古賦:「獨閔閔其曷已兮,憑文章以自宣。」注云「一作悶悶」,是此二字通用。此句河上本註:「其政教寬大悶悶昧昧似若不明也。」醇醇,王弼本作「淳淳」,敦煌本作「醕醕」,《意林》引作「湻湻」。案:《莊子·繕性篇》「澆淳散朴」,釋文「淳本作醇」,是此以「醇」字為正。河上本注云:「政教寬大,故民醇醇,富厚相親睦也。」
②察察,傅奕、范應元本作「詧詧」。此句王弼註:「立刑名,明賞罰,以檢奸偽,故曰察察也。殊類分析,民懷爭競,故曰其民缺缺。」
③此二句,今王弼、河上及諸通行本皆作「禍兮,福之所倚;福兮,禍之所伏。」范應元本無二「之」字,今從範本。《御覽·說苑》引《老子》此段作「得其所利,必慮其所害;樂其所樂,必顧其所敗。人為善者,天報以福;人為不善者,天報以禍。故曰:禍兮福所倚,福兮禍所伏」。《呂氏春秋·制樂篇》:「故禍者福之所倚,福者禍之所伏,聖所獨見,眾人焉知其極。」易順鼎疑此二句乃逸文。劉師培亦謂:「韓非《解老篇》所引於『禍兮』句下有『以成其功也,五字,疑此節多佚文。」案:老子之文,言簡義賅,語氣巧接,殊鮮鋪敘詳陳之句;此間多出之文,疑乃後人註解,非老子本文。蔣氏錫昌亦謂「非老子原文」。故刪去。
④其無正邪,今王弼、河上及諸通行本無「邪」字。此從范應元本。蔣錫昌謂:唐明皇、河上公、王弼、王雱《道德真經集注》云:「明皇、王弼二本『正』字下有『邪』字,當據補正。」「妖」,御注本作「襖」。強本成疏榮注引經文云「善復為襖」,是成榮本亦作「襖」。蔣錫昌謂「妖為善之反」,案:《晉語》「辨妖祥於謠」,高注「惡也」。故從王弼、河上本作「妖」。
⑤人,御注本、范應元本作「民」。久,傅奕本、范應元本下有「矣」字。此段文字異文甚多。《易》「明夷」王注作:「民之迷也,其日固已久矣。」《晉書·李充傳》引《老子》作:「人之迷也,其日久矣。」韓非《解老》作:「人之迷也,其日故以久矣。」河上注此句云:「言人君迷惑失正以來,其日已固久。」據此可證「人」字為人君,作「民」乃誤。
⑥劌,河上本作「害」。御注本及韓非《解老篇》引皆作「穢」。案:《呂覽.孟秋》「其器廉以深」,言其器利以深也。《禮記.聘義》鄭注「劌,傷也」。「廉而不劌」,言利而不傷也。《莊子.在宥》「廉劌雕琢」,《荀子.不苟》「廉而不劌」,《禮記·聘義》「廉而不劌」,皆「廉、劌」並用,是以作「劌」字為正。廉而不劌,乃利而不傷人之意。王弼注「廉」為「清廉」,河上注「廉」為「聖人行廉清」,皆大誤。蓋此二句皆言聖人貴和光同塵,無為而有為也。
⑦「耀」,敦煌本、河上本作「曜」,御注本作「耀」。然《說文》無「耀」字。案:耀、曜、耀三字古通用。《釋名》「曜,耀也」,《玉篇》「曜,亦作耀」。今從傅奕作「耀」。
總闡返朴還醇聖修四句教第一
老子重返朴還醇、全性歸真,清虛以自守,卑弱以自持,曲隱以自藏,無事無為以為用,而一以因任自然以為經。上章於「四條目」中,曾提示以聖人於不得已而臨蒞天下時,須守之無事無為之方矣。本章繼而詳闡其所以然之道,而終之以「聖修四句教」結之。「聖修四句教」者,即「方而不割,廉而不劌,直而不肆,光而不耀」也。夫天下之本在國,國之本在家,家之本在身,身之本在心。故治天下國家,猶治一身,而治其身之道,全在治其心也。故其四句教,放之可彌綸六合,可以之治天下國家;收之可退藏於密,以之治身心性命。不可徒視為教君人者之言也。
老子以為天道之行也,有一「相對原理」存乎其間,而為宇宙天地萬物運化之樞紐。相對原理者,即天地間萬事萬物,莫不相對以生,相對以動,相對以化,相對以成。故恆正反相乘,利害招生,得失相循,禍福相伏,治亂相倚,存亡相胎。有此必有彼,有彼必有此,未有獨一而不偶者也。故凡事行其正必知其反,明其利必察其害,算其得必計其失,居其福必意其禍。善惡進退,治亂存亡之道,亦莫不互相為因,且亦互相為生,而亦互相對動而化成者也。切不可執滯於事物,困死於名相中,而不能自解!蓋自其正者而觀之,天下無不正正;自其反者而觀之,天下無不反反。蓋正反相生,亦復相立相存而亦「相對動」也。
是故其政悶悶者,則其民醇醇;其政察察者,則其民缺缺。而福兮禍所倚,禍兮福所伏;互為因果循環,絲毫不爽。故曰:「孰知其極?其無正邪?」非無正也,以「正復為奇,善復為妖」,變化萬端,不可預知其極也。大凡天下事,尤其是政治之舉措,與政略之運用,或為百廢俱舉,或為縱橫捭闔,無不利害交措,得失莫測,禍福難知;利可見於當代,而害則常隱伏於百世後也。強生於弱,弱生於強;治生於亂,亂生於治;盛極必衰,衰極必盛;剝復否泰,互為之根,亦互為循環。故為千秋萬世計者,非聖人不能謀,非聖人不能知也。
是故與其察察以為明,曷若悶悶以為昏;與其多事以為政,曷若無為以為功;與其貪得以為利,曷若守少以自全;與其大用以為聰,曷若無用以自聖。即所謂「大智若愚,大巧若拙,大辯若訥,大勇若怯,大剛若柔,大強若弱,大進若退,大聖若不聖」也。此則為老子力主「返朴還醇」以「全性歸真」,清虛自守,無事無為,而任天下人自事其事,自為其為,而能無治而無不治,無為而無不為也。故於本章結之以聖人應修之四句教曰:「是以聖人方而不割,廉而不劌,直而不肆,光而不耀。」此乃方而不以方為方,廉而不以廉為廉,直而不以直為直,神光普照萬世,而不以神光為照。以其即用而不以用為用,故能藏用於不用,藏不用於用;復能物物而不傷物,用天下而不傷天下;藏眾生於眾生,藏聖人於聖人,藏天下於天下之道也。
參證章旨第二
本章大旨,仍在本「相對相生」「相反相正」之原理,而闡發其微言大義。教人為政治人,宜悶悶而不宜察察;悶悶於上,則民反醇醇於下;察察於上,則民反缺缺於下。福生於禍,禍生於福;正復為奇,善復為妖;利中有弊,弊中有利;萬千名相,皆宜作如是觀。最後之四句教。亦在此一「如是觀」中產生。茲再錄數解本章宗旨者,以供參證者之一助焉。
蘇轍曰:「天地之大,世俗之見,有所眩而不知也。蓋福倚於禍,禍伏於福,譬如老稚生死之相繼,未始有止,而迷者不知也。夫唯聖人出於萬物之表,而攬其終始,得其大全,而遺其小察。視之悶悶,若無所明;而其民醇醇,各全其性矣。若夫世人不知道之全體,以耳目之所知為至,彼方且自以為福,而不知禍之伏於後;方且自以為善,而不知妖之起於中。區區以察為明,至於察甚傷物,而不悟其非也,可不哀哉!知小察之不能盡物,是以雖能方能廉,能直能光,而不用其能,恐其陷於一偏,而不反也,此則世俗所謂悶悶也。」
呂吉甫曰:「以正治國,以無事取天下,則其政悶悶。悶悶者,言其不以察為快也。故其民醇醇。醇醇者,言其不(此字打不出來)於薄也。以智治國,以有事為天下,則其政察察。察察者,反悶悶者也。故其民缺缺。缺缺者,言其不全於朴也。醇醇故安於德性,而不為禍福奇正善妖之所遷,是不(此字打不出來)於薄也。缺缺故避禍而未必免,求福而未必得,以為正也,而有時乎為奇;以為善也,而有時乎為妖。而禍福奇正善妖,未知孰在也?徒令智多而難治,是不全於朴也。何則?時有終始,世有變化,禍福醇醇,至有所拂者有所宜。有所拂者,世所謂禍;而有所宜,則福所倚也。有所宜者,世所謂福,而有所拂,則禍所伏也。則孰知其極,而避就之耶?自殉殊面。有所正者有所差,則所謂正者果未可知也。今為正者,後或為奇;此為奇者,彼或為正;善與妖亦然。則天下之禍福正奇善妖,果未可定也。民自有知以來,迷而執之,其日久矣。奈何重之以察察之政,而使之不得反朴而全乎?是以聖人方而不割,故不以一人斷制利天下;廉而不劌,故勝物而不傷;直而不肆,故能曲全而枉直;光而不耀,故用其光,復歸其明。此無他,取此悶悶而去彼察察故也。」
農師曰:「其無正邪,蓋有正者,有正正者;所謂正正者,無正是也。夫唯無正,故能超乎吉凶之表,而無禍無福,以知其極也。若夫未能致於無正之地,而流于吉凶之域,則一禍一福,其運如輪,其循如環,終於迷而已。故曰正復為奇,善復為妖,民之迷,其日固久。」

第五十九章

治人事天,莫若嗇。①夫唯嗇,是謂早復;②早復謂之重積德。③重積德則無不克,無不克則莫知其極。④莫知其極,可以有國。⑤有國之母,可以長久。是謂深根固柢,長生久視之道。⑥

【註釋】

①嗇,敦煌、遂州本作「式」。武內義雄謂:「『式』為『嗇』之借字。」《說文》「式,法也」。老子二十八章「為天下式」。六十五章「兩者亦楷式,常知楷式」。式,均作法式解。嗇,《呂覽·先己篇》:「所事者,末也。」高注「事,治也」。《本身篇》「以全其天也」,高註:「天,身也」。《說文》「嗇,愛(『牆』換為三點水旁)也」。奚侗曰:「嗇以治人,則民不勞;嗇以治身,則精不虧。」河上本注「嗇」字亦曰:「嗇,貪也。治國者當愛民則不為奢泰,治身者當愛精氣不放逸。」叟案:「嗇」同「穡」。《漢書.成常紀》「服田力嗇」,按《書·盤庚》作「穡」,朱振聲謂「嗇」即古「穡」字。今考老子之意,乃以順適自然,保身全真為旨。作「穡」解,尤有生生無盡之氣存焉。故從王弼、河上本作「嗇」。

②早復,河上公、韓非、蘇轍本及今諸通行本作「服」。范應元曰:「王弼、孫登及世本作『早復』。」《釋文》亦作「復」。《道德真經集注》引王弼注均作「復」。王念孫《困學紀聞》引此段亦作「復」,並引司馬公、朱文公說云「不適而復」,且謂:「王弼本作『早服』,而注云『早服,常也』,亦當為『復』。」案:《詩經》「顧我復我」,「復」作「回轉而反覆之」解。老子立言,重人之返朴歸真,如嬰兒之未孩,四十章又言「反者道之動」,吾以為「復」字較佳。如《易·復卦》「不遠復」之義。象曰:「不遠元復,以修身也。」故較作「服」字為上。

③謂之,河上本作「是謂」。重,《說文》:「重,厚也。」德,得也。此言早返於道,則積得日厚。

④剋,王弼本作「克」。「剋」,河上本注「勝也」。能及早順適自然而返於天道,則於人欲無不勝。

⑤范應元本「可以有國」上,有一「則」字。此言合於天道,人欲盡淨,則渾然天體流行,莫知其窮極,能至此,則不爭而王天下,不言而化天下矣。

⑥母,河上本注「道也」。柢,河上本作「蒂」。范應元曰:「柢字,傅奕引古本云『柢,本也』。又引郭璞云『柢,謂根蒂也』。河上公作『蒂』,非經義。夫『柢』亦是根也。」此言:以嗇治國,乃深根固柢之道;以嗇修身,乃長生久視之道。

總闡天道生生無息秘意第一

生生之謂易,生生之謂道,故「天地之大德曰生」,而「乾坤之大道,在陰陽不測,生生無息」。大生廣生,與長生不替,周生不殆,皆天道也。《易》謂:「天地氤氳,萬物化醇。男女媾精,萬物化生。」無化無生,天地或幾乎息矣。故人道天道,莫不以生生為第一義。老子於本章首曰:「治人事天,莫若嗇。」體天道以治人道,莫若傚法乎嗇;以藏其無限生意,以養其無窮生氣。以復其無盡生機,使彌綸天地者,純是一片生趣盎然,而綿綿不絕,化化不已,生生無息,此天地之無盡藏與無窮妙有也。或曰不費之謂嗇,或曰復性功夫之謂嗇,有而不用之謂嗇,或曰處無為之事之謂嗇,或曰愛惜其精氣神之謂嗇;皆就其狹義偏義而言之也。王弼獨謂嗇者農夫,其解此二句曰:「農夫之治田,務去其殊類,歸於齊一也。全其自然,不急其荒病,除其所以荒病。上承天命,下綏百姓,莫過於此。」此其一。其未盡及者,在遺其體天道生生無息之旨,以為妙用也。農夫之治田也,亦必「生之畜之,長之育之,亭之毒之,養之覆之」也。各成其實,各遂其生,各復其性,而不傷其體。故能「莫之命而常自然」也。易言之,即是治人事天,宜以生為本,宜以自然為本。孟子謂:「存心養性,所以事天也。」則存心養性,亦即所以治人也。各存其心,各養其性,各遂其生,各得其所.各安其性命之情,則「盡人合天」之道全矣。

嗇以生為大,亦以生為本。故曰:「夫唯嗇,是謂早復。」早復者,猶《易·復卦》之言「不遠復」也。其象曰:「不遠之復,以修身也。」實則不遠之復,亦所以事天也。《易》曰:「復,其見天地之心乎!」丹宗則謂:「復其見天地之生乎。」身心性命,深根固柢,長生久視之道,全自復中來。克己復禮也,歸根覆命也,返朴復性也,全真復生也,其功夫莫不全自復中見。故曰:「早復謂之重積德,重積德則無不克,無不克則莫知其極。」良以盡其復,即所以盡其天也;全其復,即所以全其天也。「先天而天弗違,後天而奉天時」,所以為其早復之功也。故早復者,即在復其天地生生無息之道也。重積德者,即在重積其天地生生無息之德也。保之育之,鑿之養之,畜之全之,而不以欲傷生,不以物傷性,不以人害天,不以故滅命,則自天下莫之能勝,無往不克,而莫知其極矣。人於天地兩間,日新其盛德,日重其積德,而至於莫知其極之境地,則自可內以之聖,外以之王,無所用而不宜,無所住而不自得矣。故繼曰:「可以有國。」復曰:「有國之母,可以長久。」母者,道也。故早復者,亦即「復歸於道」也。治人事天,而復歸於道,則自物莫之能傷,天下亦莫之能傷;且亦無可與敵,以其無入而不合,無合而不與天地同流也。既與天地同流矣,則我之生,自與天地之生。永生而共存。故曰:「深根固柢,長生久視之道。」深參之,即可知此乃言與天地共其長生久視之道,而非言個人長生久視之道!耽乎後者,則渺乎小矣!不足與言老子之道者也。

參證章旨第二

生生之道,為宇宙天地萬物之中心,為國家民族生命之中心,亦為人類文化歷史之中心。「嗇」,乃舉事以喻,教人以治人事天,宜以「生生無息」之道為教也。而「復」,則為治人事天,積德累行,治身事神之不傳道法也。極其奧妙,則進可以有國有天下,退可以養生養性養神,乃進退自如,小大由之之道也。

呂吉甫解此章有曰:「治人而不以人之所以為人者治之,則人不可得而治矣,事天而不以天之所以為天者事之,則天不可得而事矣。精神四達並流,而無所不及,化育萬物,其名為同帝。則人之所以為人,而天之所以為天者也。純素之道,唯神是守。守而勿失,與神為一。則人其有不可得而治,天其有不可得而事者乎?

故曰『治人事天,莫若嗇』也。夫唯嗇其精神而不用,則早復者也。苟為不嗇而費之,至於神憊精勞,雖欲反其精神,亦無由入矣。其於復也,不亦晚乎?故曰:『夫唯嗇,是謂早復。』人之生也,固足於德;夫誠能嗇而早復之,則德日益以充。

故曰:『早復謂之重積德。』重積德,則德之至者也。至德者,火不能熱,水不能溺,寒暑不能害,而禽獸不能滅,則安往而不克哉?

故曰:『重積德,則無不克。』夫有所不克,則其道有時而極也;無所不克,則孰知其極哉?故曰:『無不克,則莫知其極。』夫有土者,有大物也。有大物者,不可以物,物而不物,故能物物。莫知其極,則不物而能物物者也。雖有土而無其累矣!

故曰:『莫知其極,可以有國。既得其母,以知其子,既知其子,復守其母;歿身不殆。』

故曰:『有國之母,可以長久。』然則嗇之為道,是謂:『深根固蒂,長生久視之道也。』精神者,生之根。嗇而藏之,則根深而生長矣。長生者,視之蒂,衛而保之,則蒂固而視久矣。」此亦可並參而互證之。早復,多本作「服」,遠不如作「復」之玄遠矣。其解「嗇」,歷代注家,多有此失。以其見道未真,修道未徹,不能「透出天地外,不落有無中」也。唯凡有所說,皆有一得可取,是在讀者之善悟也。斯文於養生養神之理,要亦為千古不二之訣法,然遠不逮余前解之可與天地參也。

第六十章

治大國,若烹小鮮。①以道蒞天下,其鬼不神。②非其鬼不神,其神不傷人。③非其神不傷人,聖人亦不傷人。夫兩不相傷,故德交歸焉!④

【註釋】

①范應元本及韓非《解老篇》「國」字下有「者」字。烹,景龍本作「亨」,御注本作「享」。鮮,范應元本作「鱗」,並曰:「鱗,總括魚之屬也。」傅奕、孫登同古本。然《後漢書·循吏傳》注引作:「理大國者若烹小鮮。」《逸民傳》:「理大國若烹小鮮。」《淮南子》及《文子》所引皆做「鮮」,故從王、河本作「鮮」。案:烹小鮮不可擾擾,擾擾易碎;治大國亦不可紛紛,紛紛易歧。故曰:「若烹小鮮。」

②蒞,陸德明曰:「蒞,古無此字,《說文》作『(立隸)』。」(立隸),臨也。今從王弼本作「蒞」。其鬼不神,《論衡·王道》曰:「《傳》曰:『國將興,聽於人;國將亡,聽於神。』聖人以道臨蒞天下,則公道昭明,人心純正,善惡禍福,悉聽於人;而妖誕之說,陰邪之氣,概不得存乎其間,故其鬼不神。」蔣錫昌謂:「天下無道,民情憂懼,祈禱事起,而鬼乃以人而神。天下有道,民情安樂,祈禱事絕,而鬼亦以人而不神。」
③此句河上公註:「其鬼非無精神也,非不入正,不能傷自然之人。」此乃言:至德之世,民無災害,故神不傷人。神不傷人,即其鬼不神之義。

④治世之民,人不與鬼神相害。神聖亦皆交歸於道,不但兩不傷,即與天地萬物,亦皆不相傷,以均化於道也。此章李息齋注曰:「治國者,聖人之餘事,不啻如烹小鮮。雖恢奇譎怪,道通為一,故其鬼不神,非其鬼不神,使鬼而有神,凡恢奇譎怪,皆化而為道。道豈有傷人者乎?本欲吾不傷人,故其幽至於鬼神,皆不能以神傷物。大而政治,幽而鬼神,兩不傷,故人鬼之心交歸焉。非至德其能如是乎!」

總闡神聖交歸心法第一

大道以虛無為體,以自然為宗,以清靜為主,以法天為行;與宇宙同其造化,與日月同其升恆。無名可名,無象可像。故其為道也,大而無極;其為德也,圓融萬行;其為用也,肆應無窮。守中執一,和而不宰,清靜無為,同而不傷。天地密運,萬化密移,而其心寂然不動,其神湛然常照;虛而常無,無而常一,寂而常靜,靜而常明。故能視天下萬世,如視諸掌;而治天下國家,亦猶治諸掌。以其無不知也,無不明也,無不通也,無不神也。是以老子曰:「治大國,若烹小鮮。」無事無為,不擾不害,則國自治而民自安,一任其自然,則易如反掌矣!王弼注此曰:「不擾也;躁則多害,靜則全真。故其國彌大,而其主彌靜,然後乃能廣得眾心也。」聖人不得已而用國,於此大道心法,不得不三致意焉。

故老子繼曰:「以道蒞天下,其鬼不神;非其鬼不神,其神不傷人;非其神不傷人,聖人亦不傷人。」以道蒞天下,則天地和而萬物育,四時行而鬼神服。鬼神服,則其鬼自不神,而其鬼之神,亦不傷人,亦不傷物;以合於自然,合於道,鬼亦自守其虛無,居其所,而其神亦自皈於道,而自化於道,豈有傷人傷物者哉?以人神交感,人神交合,則自兩不相傷矣。王弼注此有曰:「神不害自然也。物守自然,則神無所加;神無所加,則不知神之為神也。」又曰:「道洽則神不傷人;神不傷人,則不知神之為神。道洽則聖人亦不傷人,聖人不傷人,則不知聖人之為聖也。猶云不知神之為神,亦不知聖人之為聖也。夫恃威網以使物者,治之衰也;使不知神聖之為神聖,道之極也。」其解極精要。夫聖人以道蒞天下,不以苛政苦民,不以虐政擾民,不以暴政害民,不以嚴刑峻法威天下,不以多事多役困天下,則自上下咸歸於道,咸安於無事,而和氣致祥,則雖與鬼神為鄰,如在其上,如在其左右,亦必樂相與而道化!不與物忤,不與人爭,亦不為禍福,故曰:「其神不傷人。」而聖人與天地合其德,與日月合其明,與鬼神合其吉凶;含哺百姓,如保赤子,以仁存心,以仁行政,豈肯以自傷其子孫黎民為務哉?鬼神與聖人,俱不傷人,故老子結之曰:「夫兩不相傷,故德交歸焉!」王弼最後注此亦曰:「神不傷人,聖人亦不傷人;聖人不傷人,神亦不相傷人;故曰兩不相傷也。神聖合道,交歸之也。」此亦神聖交歸之心法,即人神交歸,入聖合道之心法。余近三十年來所倡持之「聖功神化」心法,及「超凡入聖,超聖入神,超神入化,與化為徒,與道合一」之心法,莫不在使神聖交歸於道,交歸於自然也。老子雖以「治大國,若烹小鮮」開題,實則舉事以為喻也。治一國與治一身,治天下與治一心,等而同耳。天地無二道,聖人無二心;修道無二法,樹德無二門,豈有多哉?

最後,吾人宜知「故德交歸焉」之德,即老子所謂之「玄德」、「上德」,亦即《大易》所謂「以通神明之德」之「德」也。《易.繫辭傳》曰:「乾坤其易之門邪?乾,陽物也,坤,陰物也。陰陽合德,而剛柔有體,以體天地之撰,以通神明之德。」其為德也大通乎易。故《易傳》又曰:「履,德之基也;謙,德之柄也;復,德之本也;恆,德之固也;損,德之修也;益,德之裕也;困,德之辨也;井,德之地也;巽,德之制也。」繼曰:「履和而至,謙尊而光,復小而辨於物,恆雜而不厭,損先難而後易,益長而不設,困窮而通,井居其所而遷,巽稱而隱。」又曰:「履以和行,謙以制禮,復以自知,恆以一德,損以遠害,益以興利,困以寡怨,井以辨義,巽以行權。」總斯諸德而一之,則可全其「天地之大德」矣。何謂天地之大德?《易》曰:「天地之大德曰生。」故治國應以「生」為本,即以生生無息之「天地之大德」為本。而一以生天下人之大生存心,生天下人之廣生治國,生天下人之長生久視利天下萬世!使天地之生機,綿綿相續而永無絕期,要亦自守以清靜無為自然而已矣。

參證章旨第二

本章旨在本天道天德,以闡清靜無為而無不為,與因任自然而無不然之旨,以為萬世法。治大國若烹小鮮者,乃舉小以喻大,舉一以喻萬,不可徒以帝王學視之也。且命自我立,運自我造,禍自我作,福自我求。故呂純陽曰:「我命由我不由天。」天且不由,何況鬼神乎?我既與天地合其德,與鬼神合其吉凶,則自其鬼不神,其神不傷人,而聖人亦不傷人矣;以其與天地為體,而與萬物合一也。天地聖神物我合一,互存互得互安而互不相傷也。聖人抱道而行於天下,德之所歸,神亦歸之。修「神人合一」之功者,莫不知之也。

蘇轍曰:「烹小鮮者,不可撓;治大國者,不可煩;煩則人勞,撓則魚爛。聖人無為,使人各安其自然。外無所煩,內無所畏,則物莫能侵,雖鬼無所用其神矣。非其鬼之不神,亦有神而不傷人耳。非神之不傷人,聖人未嘗傷人,故其鬼無能為耳。人鬼所以不相傷者,由上有聖人也,故德交歸之。」

呂吉甫曰:「得有國之母以治國,雖大無難也。烹魚者不可以煩,而烹小鮮者,尤當全之而不割者也。治大國者,亦若是而已,烹而割之則傷矣。以道蒞天下者,謂之大制,亦不割以傷之而已。及其至也,則其鬼不神,凡以不傷之所致也。何以言之?鬼之為道,非不神也,厥與人雜擾而見其神,則不能不傷人,而所以不神者,以聖人為能以道蒞天下,使人不淫其性,不遷其德,無大喜大怒,以干陰陽之和;所謂處混芒之中,與一世而得澹漠焉者也。則是聖人亦不傷人也!唯聖人為能不傷人,故陰陽和靜,鬼神不擾,萬物不傷,群生不夭,則其神不傷人也。神不傷人,則無以見其靈響而神焉。由此觀之,其鬼不神,非其鬼不神也,由其神不傷人,故不神也。非其神不傷人,由聖人亦不傷人,故其神不傷人也。使聖人之於人,不能全其朴而傷之,而人失其性。至於四時不至,寒暑之和不成,人之所以傷神者為多,則神其能不傷人乎?夫唯神不傷人,則神歸德於人;神不傷人,而人亦歸德干神矣。故曰夫兩不相傷,故德交歸焉。」

程俱曰:「聖人不傷民,固也而能使鬼神亦不傷人,何哉?蓋人之在道,道之在人,猶魚之在水,水之在魚也。亦何生死之辨乎?方其以道蒞天下,天下之民,其生也泊焉,所以善其生也。其死也寂然,所以善其死也。寂然而已,鬼安得而神乎?生也如彼,死也如此,尚安得有靈響祟厲之為哉!」以上三篇,要皆可資以為補參之用,故特選錄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