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經聖解三

蕭天石 著

 第十一章

三十輻,共一轂;①當其無,有車之用。②埏埴以為器,當其無,有器之用。③鑿戶牖以為室,當其無,有室之用。故有之以為利,無之以為用。④

【註釋】

①三十,敦煌乙丙本、廣明本、室町本作卅,余諸本作三十。輻,又作輹,古字通。轂,《說文解字》:「轂,輻所湊也。」錢坫曰:「言轂外為輻所湊,而中空虛受軸,以利轉為用。」

②畢沅曰:「各本皆以『當其無』斷句。案《考工記》:利轉者,以無有為用也。是以應以『有』字斷句,下並同。」朱晴園從之。楊樹達曰:「無有』為句,『車之用』句不完全,畢說可酌。」叟案:以「無有」為句,豈只不完全而已哉?尤失其義。以「無」斷句,乃老子本義,直闡第一章「無」之大用。乃其「用無律」也。

③埏,馬敘倫曰:「《說文》無埏字,當依王本作『挺』。」羅振玉亦主改「埏」為「挺」。按:埏、挺,義通;揉也,搏也。《說文》曰:「搏以手圜之也。」《考工記》謂:「搏亦作『摶』。」埴,黏土也。全句即摶揉粘土以為陶器也。今依通行本作「埏」。

④故,羅振玉曰:「景龍、敦煌乙丙三本,均無『故』字。」有之以為利,指木、埴、壁等有形之物質,不利此有,則轂、器、室三者均無以成,亦不見其空之為用矣。無之以為用,轂不中空,則無以受軸;器不中空,則無以容物;室不中空,則無以居人。故其所以為用,全在以其中空虛之「無」以為用也。

總闡用無與無用原理第一

老子於此,遙接第一章所揭之「無」,而發揚其「用無教」之原理,舉事以曉世人。「用無教」者,亦即其「用無律」,與其「自然律」、「用虛律」、「循環律」、「用反律」等原理,同為千佔不滅明燈,與萬世不傳妙道。夫「無」為「無盡道」,玄之又玄,自古以來,千聖莫究其始,莫窮其終。故用有不如用無也。

世人但知「有」之為用,而不知「無」之為用;但知有用之用,而不知無用之用;但知用有之用,而不知用無之用;但知用有形之用,而不知用無形之用。此皆下之又下者也。有者,現象;無者,本體。夫現象之已形,有目共睹,故盡人皆得用之。現象未形之本體,眾目不睹,故非聖人不可得而用之。在此不睹不聞未朕未兆之際,方可為之於「無有」,而動之於無形;用之於無朕,而成之於無跡。我為而天下莫知我為,我動而天下莫見我動,我用而天下莫明我用。以聖人能「入無物,出無物,用無物,而又用無用」也。此為「用無律」之上乘法也。

次之則以「無」為用。以無為用,則必以「有」為利。有無互顯,有無互用,故曰:「有之以為利,無之以為用。」正蘇子由所謂:「非有則『無』,無以致其用;非無則『有』,無以施其利也。」有之利,藉無之用而顯;無之用,藉有之利而形。雖有無雙舉,而重在無,即重在無之用也。世人見有之利而不明無之用,執於有之利,而不通於無之用,故雙舉之旨,在藉「有」以顯「無」也。此為用在「無」處。老子恐世人之昧於理,故舉事物為喻以明之。文在此而義在彼,切不可執文以為道,而落入執指以為月之病也。故為偈曰:「有用用時用常竭,無用用時用有餘。藏用於心心常動,藏用於天自如如。」

「三十輻,共一轂,當其無,有車之用。」輻與轂,固有使車行之利,設其間無空虛,則輪無由轉,故車之用者,實在其無而非其有也。埏埴以為器之用,鑿戶牖以為室之用,其理亦然。天地之道,妙在「虛中」,太虛無垠,能容無盡藏;涵蘊無盡有,能生無盡化。設其中不虛,則星辰之運,陰陽之妙,四時之行,萬物之生,又烏可得乎?虛則靈,無則化,有則滯,實則死矣。聖人效之,虛其心而用其無,空其心而養其神,冥其心而同其天,故能廣大莫及,高明莫測,而神通自生也。

夫有非本有,有生於無;無非真無,無生萬有。唯世人只見其有形之物,知其可跡之事,而不明「無」之大用;只能辨「形而下」之器,未解「形而上」之道。老子以道體大,無相無色,無形無跡,不可道,不可名,為證驗其道體虛無之存在價值與實用價值,故舉茲三具體之事與三實在之物,以明其「用無教」之最高原理。用無教者,即無用教也。夫有用則為天下用而不足,無用則用天下而有餘!一切「以用為無用,以無用為用」,則自無所用而不宜,無所住而不自在矣。

參證章旨第二天地間萬事萬物,萬象萬理,重在其虛而不重在其實,用在其無而不用在其有。用於無形,則盡人不得而知;用於有形,則天下人莫不見莫不知也。老子於此雖舉三事為例,其主旨則仍在直指人心,宜守虛無為教。虛其心,所以為大也;無其心,所以為用也。虛心之妙,無心之用,參證全在功夫。虛則空靈自在,無則寂然不動。空靈自在,則神智清明,寂然不動,則感應萬千,神通發焉!神化生焉!不神而神,不用而用,無為而為,無化而化,斯為妙道。

心殺境則活,境殺心則死;心殺物則生,物殺心則死。故古真曰:「心死則神活,神活則心死。」此心不大死一番,則其神不長生而長照。「欲求人不死,先修不死神!」即此道也。大凡事與理之入於心而不能出於心,住於心而不能空於心,亦自心光不明,性光不耀,而神光不生也。故曰:「有心常不用,即用亦無心,無心即無用,無用亦無心。」此全是聖人最吃緊之內修功夫。

無心生大用,有物不通神。修道人於此切宜深會,心本無心,以用為心。用止則心自止,用息則心自息。我無種種用,自無種種心。我無種種心,自無種種物,亦無種種境,更無種種欲與種種法矣。物礙心,境礙心,動心起念,亦無不礙心。而不能清明在躬'虛靈自生矣。

此心如能湛然虛寂,窈然靜定,瑩然靈明,廓然無對,行所無事,不與物馳,不因境生,不滯理欲,動靜不失其常,用而不用,不用而用,則自為無用之妙用矣。無之以為用者,即以無為用,以虛為用也。掃其現象(有),而用其真體(無),故可萬用而無窮。於為則用無為,於治則用無治,於欲則用無慾,於知則用無知,擴之而至於萬象萬理,莫不皆然!總是離有起用,務為之於其未形未兆、無象無狀之始之「無」時而為之,方為妙用。故曰「無用而無不用」、「無為而無不為」者,此也。

第十二章

五色令人目盲,五音令人耳聾,五味令人口爽;①馳騁田獵,令人心發狂;②難得之貨,令人行妨。③是以聖人為腹不為目。故去彼取此。④

【註釋】

①爽,奚侗曰:「《廣雅·釋詁》云:『爽,敗也』。《楚辭·招魂》:『厲而不爽兮。』王註:『楚人名羹敗曰爽。』」《洞古經》云:「忘於目,則光溢無極;泯於身,則心識常淵;兩機俱忘,眾妙之門。」耳、目、口為引外入內之門戶,故宜杜之。

②田,《永樂大典》本作「畋」。《說文》段註:「田即畋字。」心發狂,即放蕩而不能收也。凡行皆如是,非僅馳騁田獵,舉此以明欲不可縱,樂不可極也。

③馬其昶曰:「行妨,妨農事也。」如以此解,則義小矣。徇於物慾,則患得患失之心生,而爭奪以起,故妨行也。

④《牟子理惑論》引無「是以」二字。子由曰:「聖人為腹,而眾人為目。目貪而不能受,腹受而未嘗貪故也。彼,物之自外至者也;此,性之凝於內者也。」解極精要。

總闡杜外養中原理第一

老子懼人之日趨於物化欲化,而遠離於道化神話,故於此繼上章教人以入道之下手法門。其辭最易知最易解,而最難行最難徹。要在以「杜外養中,寡慾清心,格物存神,全性葆真」,為其最上乘主旨。夫道生天地,天地生萬物;萬物足以養生,亦可戕生。若外徇於物而內縱於欲,放於其心而亂於其情,娛其形骸而遺其性真,至其極也,則必日汩其人性,日趨於獸化,而下入於孟子所謂「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幾希」之境地矣!故必役物而不役於物,應物而不傷於物。若物物生心,則必隨緣逐妄,若物物縱慾,則必勞神傷中,而失其真君,不能淡然獨與神明居矣。若能因物付物,因生死付生死,因天地付天地,而我無與於其間,則我之真我,自可上與造物者同化矣。

近三十年來,余常以學道首宜「超凡脫俗」教人,而其中以「超凡塵脫俗氣,超凡見脫俗解」為入道要門,亦即所謂宜即世間智而超世間智,即凡俗見而超凡俗見也,進之即聖而超聖,即佛而超佛,即聖佛知見而超聖佛知見,亦復能超仙佛聖人行藏。又烏在其不能超人超世,而下墮於物化哉!

「五色令人目盲」一段,在教人杜目、耳、口三根之妄覺,目迷於五色,耳惑於五音,口耽於五味,行極於聲色犬馬之娛,皆足以使人為物轉而不能轉物,為境轉而不能轉境。夫心著於物則死於物,著於境則死於境,故必杜外以養中,格(外)物以存神,養性以全真,息心以入道。此丹家之所以主目、耳、口為外三寶,精、氣、神為內三寶;杜外三寶,自可以養內三寶也。而其修持決法,萬千法門,首在靜定其心,至虛極靜篤境地,則自心如牆壁,寂然不動,一念不生,外不入內,內不緣外。欲何由生?念何由起?此亦即孟子之「不動心」教也。玄門於此多主:「閉目內觀觀自心,閉耳內聞聞自性,緘口內味服自氣,止息內胎胎自息,凝神內照照自神。」迄乎「五蘊皆空,無受想行識,無眼耳鼻舌身意」,亦無天人物我,打成一片,渾然與道合一,而得大解脫、大自在、大逍遙矣。

老子最後結之以:「是以聖人為腹不為目,故去彼取此。」此即其杜外養中法之畫龍點睛處所在。蓋即教人宜為內不為外,養性不養體,養神不養形也。須知:「此腹非凡腹,乾坤共合成;能為萬神主,不落死生中。」此中有真意,欲辯已忘言。

夫盡人皆有兩天地兩世界:一為外在天地、外在世界,一為內在天地、內在世界。能自養於內、自足於內者,則天下猶毫芒也。不能自養於內、自足於內,而一意向外馳求者,即能富有天下,亦永無足止之日,其不殆者幾希。精神世界與物質世界,在人生修養上,老子是完全否定後者之價值,不但無益,且復害莫大焉!舉此,在教人解脫於物質世界之囚籠,而超入於精神世界與道德世界也。

參證章旨第二

黃帝《陰符經》曰:「心生於物,死於物,機在目。」不為物生,則不為物死。故繼上章杜外養中之教,而再歷舉五色、五音、五味與馳騁田獵等外物外誘之娛,足以令人心發狂,大足以礙道,而教人以宜「為腹不為目」,以養性存神而全其天真。故玄真子曰:「目極雕琢者明愈傷,耳極交響者聰愈傷,心極玄妙者心愈傷,縱情飲食男女之慾者精愈傷,陰謀名利權位之爭者神愈傷。」此真歷億萬世而不易之道也。人之五官百骸,其能在用,愈用則能愈竭、形愈勞、精愈枯、氣愈衰、神愈疲,如此而能完其先天以入道者,未之有也。如能隱其能,藏其用,外而無視無聽、無味無臭,內而無思無慮、無意無慾,則神全而性真,自得上超而與天地為一體矣。

夫杜外以養中,即格(外)物以養性,恬淡以養心,靜定以養精,沖虛以養氣,捐名以養神。苟毋失其性,則皆可得其養矣。昔《莊子·天地篇》曰:「且夫失性有五,一曰五色亂目,使目不明;二曰五聲亂耳,使耳不聰;三曰五臭熏鼻,使鼻中顙;四曰五味濁口,使口厲爽;五曰趣舍滑心,使心飛揚。此生之害也。」此即廣闡此章意也。夫逐物則失其本,徇欲則失其真;物不可窮,而欲不可極;心不可放,而情不可縱。凡此皆存於內者也。是以舉人為內不為外,養內不養外。故莊子有「外物」之教也。能外物,方能超然物外、超然世外也。余恆有言曰:「若要真神長不死,便須心中一物無。"又曰:「心無死子心方活,神到無知神始靈。」

第十三章

寵辱若驚,貴大患若身。何謂寵辱若驚?①寵為上,辱為下。②得之若驚,失之若驚[是謂寵辱若驚]。③何謂貴大患若身?吾所以有大患者,為吾有身。④及吾無身,吾有何患?⑤故貴以身為天下,若可寄天下;愛以身為天下,若可托天下。⑥

【註釋】

①羅振玉曰:「河上、景龍、御注、敦煌丙諸本,均無『若驚』二字。」

②景龍本作「何謂寵辱,辱為下」。景福本作「寵為上,辱為下」。俞樾曰:「陳景元、李道純本,均作:『何謂寵辱若驚,寵為上,辱為下。』可據以訂諸本之誤。」王弼本、開元本作「寵為下」。寵、辱為對文,下文「貴」與「大患」為對文。

③吳澄本、林希逸本,均無「是謂寵辱若驚」六字。叟案:在此應作「警惕」解,義長。驚可借為警。《易》「震警百里」,鄭註:「警之言,警戒也。」

④景龍本及敦煌乙、丙本,均作「為我有身,及我無身」。各本均作「吾」。

⑤王念孫曰:「及,猶若也。」室町本「患」字下多「乎」字。

⑥兩「若」字,亦有作「則」字者。河上本「寄」字與「托」字下多「於」字。《永樂大典》本「可」字下多「以」字。此四句,各本字句間有異同,無關宏旨也。

總闡無我無身原理第一

老子繼上章杜外以養中、養心、養性、養神教人,於此更垂示世人以「無我無身」為大道之根本,且亦為內聖外王學之不二原理。人能自足於內,自心自明,自性自見,自神自知,不假外求,而證與道合。能與道合,則自能自聖於內,自神於中,一物我,通萬殊,同天地,參造化,由後天宇宙而超入先天宇宙矣。人總不能離先、後、中天三境界,在先天宇宙中人,自能自處超然;即現世間而超現世間,即物而超物,即人我而超人我,即名利而超名利,即禍福而超禍福,即富貴貧賤而超富貴貧賤,即壽夭生死而超壽夭生死!無所不處,即無所不超;無所不超,則我大矣。我能自尊其尊,則寵辱不入於心中矣;我能自貴其貴,則自可以賤帝王而輕天下矣。

唯欲其能超,則首須能「同不同而齊不齊,平不平而等不等,通不通而一不一,聖不聖而神不神」,此即所謂通萬殊而為一者也。能通萬殊而為一者,則自人我一矣,貴賤一矣,凡聖一矣,生死一矣,而寵辱亦自一矣;推而至於大小、多少、得失、苦樂,以至萬不同之差別,亦莫不可一矣。故老子於本章,首揭「寵辱若驚,貴大患若身」二語,以警世人。既寵辱一矣,則其下之「寵為上,辱為下」,或「寵為下,辱為上」二語,更無所用其爭辯矣。我若無心於寵辱,世人誰得而寵辱之?我心中別有天地,則自富貴於我如浮云,貧賤於我如仙樂,又從何而生得失心?故老子於此,系以世人為言,旨在啟下段「無身無我」之教也。

夫人之所以難能「超凡入聖,超聖入神,超神入化,與化為徒,與道合一」,復難能「超名相而入於無名相,超形骸而入於無形骸,超生死而入於無生死」者,以有「我」在也,以有「身」在也,以有我心在也。身者,命也,斯為大患。及吾無身,命不繫於心,唯道是從,何患之有?《易》曰:「窮理盡性以至於命。」及吾無身,則窮理盡性至命功夫,皆可不修。無身者,非真無此身也,乃無身念、無身相,故亦無我復無我心也。不修者,非真不修身心悱命道德之養也,乃無修之修,修之無修,不學而至,不知而知,不行而至,無為而成者也。唯此只可與上聖上智者言,而不可望中下根人,一蹴即能契入其中也。故老子於本章終之以:「故貴以身為大下,若可寄天下;愛以身為天下,若可托天下。」旨哉其言乎!

老子於此章,舉無身以破身見、身執、身障,亦即所以破我見、我執、我障。身者,我之形也,神之所托,心之所寄,性之所存。無其身,則自能無我矣;無我則我大而天下小矣,我重而天下輕矣,我貴而天下賤矣!此亦堯讓天下於許由,而許由不受之有以也。夫能以無我復無我身之心治天下,則自可天下為公,而不至天下為私,公天下而非私天下。夫天下者,天下人之天下,非一二人之天下也!若能無我無身,不私心用事,自可以家國付家國,以天下付天下。治而無治,無治而無不治;為而無為,無為而無不為;以其為共治共理共為而共成也。我長而不宰,任其自治自理自為自成,我無與於其間,則自可寄天下與托天下矣。此一無我無身法則,為學道學聖人之最高法則,入手在此,了手亦在此。

參證章旨第二

道之「循環律」者,福禍相倚,利害相伏,相對相因,物極則反。不但欲不可縱,樂不可極,且宜受寵若驚,有身若患。黃帝《陰符經》謂:「生者死之根,死者生之根。恩生於害,害生於恩。」演而推之,則福生於禍,禍生於福;寵生於辱,辱生於寵,故曰:「寵辱若驚。」福之極,禍必隨之,寵之極,辱必隨之。是以寵辱之為物,常人以為上者,有道者視之,雖上猶下,常人以為下者,雖下猶上。故曰:「寵為上,辱為下,得之若驚,人之若驚。」得失之間,能自敬慎惕厲,得若無得,失若無失,君子坦蕩蕩,不與於其間,自行所無事矣。其來也,任其來,不恃而驕;其去也,任其去,不嗔而怨。小人則患得患失,故憂樂隨之;聖人則無得無失,故亦無憂無樂,而唯道是從矣!

天道若張弓,高者抑之,下者舉之。自古位高身危,榮極身殆,故聖人不得已而用世,功成名遂則身退。極而不知止,止而不知退,反即隨之,而禍必及其身。可進則進,當退則退;可行則行,當止則止;春不常春,冬無常冬,此天之道也。聖人之行於天下,初無務得務失之意,故亦無患得患失之心。賤天下如敝屣,輕宇宙如微塵,正所謂「日月籠中鳥,乾坤水上漚」者是。

「道生一,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萬物。」萬物還三,三還二,二還一,一還道。亦即萬物皆為道所生,萬物仍還於道。聖人則之,抱道而行。視我身同天下,視天下同我身,民吾胞也,物吾與也;雖生而不有,雖為而不恃,雖長而不宰,雖功成而不居,故能後其身而身先,外其身而身存,無其私而私遂。以吾無身,故吾無患。貴以身為天下,則視我身同天下,故可以寄天下。愛以身為天下,則視天下同我身,故可以托天下。故曰:老子無身之教,即無我之教也。無身無我,反可以寄天下,亦可以托天下,以其系以我為天下也。若乎有身有我,反不可以寄天下,亦不可托天下,以其系以天下為我也。故曰:「既已為人己愈有,既以與人己愈多。」無我而我存,以我實永存於天地,而與天地同流也。天地不壞,則我亦不壞矣!「無私而大私生」,此之謂也。且此所謂無身者,乃外形骸而無後天之身,以存其先天之身也;無我者,乃去其小我,以無其一時一世之我,而全其大我,以成其千秋萬世之我也。

故此章主旨,在示人以「無我」為第一義教。無論貴賤貧富、聖凡智愚賢不肖,無不為「有我」所礙,為我見所障,故難入道。有我,則我之為我者小;無我,則我之為我者大。有我,則無入而不有對,無入而不有礙,無入而不有爭,無入而有不敵。無我,則無入而有對,無入而有礙,無入而有爭,無入而有敵。故必無我,方能成其大我!無我最難,全須在心性上涵融,在慧悟上體會,在功夫上歷練。我本有我,而欲無之,豈為易事?舉凡我知我見,我意我欲,我富我貴,我得我成,欲盡舉而掃卻之,豈可一蹴即幾?粗視之,富貴功名榮寵,有之可利,實則大患存焉!老子恐世人之難明也,故舉「無身」以為教。身,我之形也;生老病死苦,身之患也。世人皆可見,故舉此可見者喻之。夫辱生於寵,害生於恩,失生於得,患生於利,其機微妙,非世人皆可得而見也。聖人知幾於微,故不動心於身外之富貴功名榮寵,而唯道是從,以內養其性命之真。進而即身而忘身,並吾身而無之;即心而忘心,並吾心而無之,則有何累?又有何患?

修「無我」功夫,三教聖人之所同也,佛家尤重焉!其視此身猶「臭皮囊」,須舍之始得解脫者,亦即老子「無身」之義也。其認有身為苦本,亦即老子有身為大患之義也。故論功夫,究其上乘了義,則三教聖人皆同也。《易》不云乎:「天下殊涂而同歸,一致而百慮。」若自為門戶,而為爾我之分,尊己以黜人,是己而非人者,則自小人矣!

第十四章

視之不見,名曰夷;①聽之不聞,名曰希;②搏之不得,名曰微。③此三者不可致詰,故混而為一。④其上不皦,其下不昧。⑤繩繩兮不可名,復歸於無物。⑥是謂無狀之狀,無象之象,⑦是謂惚恍。⑧迎之不見其首,隨之不見其後。⑨執古之道,以御今之有。⑩能知古始,是謂道紀。⑾

【註釋】

①夷,無形也。《廣雅·釋詁》:「夷,滅也。」范應元本作「幾」,並謂王弼、傅奕古本作「幾」。幾,微也。今通行本均作「夷」。

②希,無聲也。老子之「大音希聲」、「希言自然」,均作「無」字解。

③搏,景龍本作「摶」,遂州本、敦煌本、王弼本作「搏」。易順鼎謂:「搏乃摶之誤,摶即《淮南·俶真》『摶垸剛柔』之摶。」馬敘倫謂:「《莊子·知北遊》『摶之而不得』,蓋本此文。」搏,撫循也。微,無相也;無質也。《小爾雅.廣詁》:「微,無也。」微之極自無。

④不可致詰,不可推問也;不可思議也。又慶陽本、磻溪本「故」字下多一「復」字。

⑤皦,明也。畢沅曰:「皦,或作『曒』,從日者,非也。」昧,昏也;暗也。

⑥繩繩,長遠綿綿不絕也。武內義雄謂:「舊抄河上本作『繩繩兮』。」高亨謂:「繩繩疑作『鼆鼆』,形近而訛。猶言冥冥也。」又:復歸於無物,一本作「復歸於無」。

⑦無象之象,河上本作「無物之象」,此從蘇轍、林希逸、董思靖本,義長。

⑧惚恍,《道藏》河上本作「忽(忄兄)」。各本或作「忽恍」,或作「芴芒」,意猶彷彿也。

⑨迎之,隨之,景龍、敦煌丙、英倫諸本均無二「之」字。

⑩御,景龍本作「語」字。奚侗曰:「《詩·思齊》:『以御於邦家。』鄭箋:『御,治也。』」有,劉師培曰:「有,即『域』之假字也。有,通作『或』,『或』即古『域』字。《詩·商頌·玄鳥》:『奄有九有。』《毛傳》:『九有,九州也。』又:正域彼四方,《毛傳》:『域,有也。』《國語.魯語》:『共工氏之伯九有也。』韋註:『有,域也。』此文『有』字,與『九有』之『有』同。」叟案:作「有」字本義長,作「域」字義亦通解。

⑾道紀,景龍本作「道已」。河上、御注各本均作「道紀」。《小爾雅·廣言》:「紀,基也。」《廣韻》:「紀,極也。」《詩·大雅》「綱紀四方」,《傳》:「理之為紀。」是有統緒義。《周語》:「數之紀也。」注云:「數起於一,終於十,十則更,故曰紀。」按以上諸義,從作「道紀」者是。

總闡道體虛無第一

上章以「無我無身」教人,能如是則自可以學道、聞道、入道矣,故繼之垂示世人以道體虛無,不可守有以為道。故欲學道,不可以色相見,不可以聲音求,不可以實質得,尤不可以語言文字傳。莊子謂:「泰初有『無』,無有,無名。」故無即為道,而道亦即無。既已謂之無矣,豈得有物乎?豈得有像乎?豈得有名乎?豈得有言乎?豈得有法乎?又豈得有可傳者乎?有可受者乎?有可得者乎?有可分者乎?虛不可言,無不可言,故混而為一。正莊子所謂「通其分為一」,與玄真子所謂「冥其相為無」者也。本來無一物,何故說萬物?本來無一相,何故說萬相?本來無一法,何故說萬法?故老子不遇關尹子,強其著書,不但五千言不留,即一言亦不留;而釋迦說法四十九年,最後亦說未曾說得一字;以道不可道,有道即乖,而留與不留等耳!道貴自求自修自得自證,反求之心即是。即心是道,即道是心,豈有多哉?豈可外求哉?混而為一,立一以為下手之方便法門耳。

夫無物,則無狀無象無體無名,唯有無物之物,無狀之狀,則自有無象之象,尤體之體,而亦自有無名之名,無用之用。《洞古經》有云:「養其無象故長存,守其無體故全真。全真相濟,故長生。天得其真故長,地得其真故久,人得其真故壽。」此真乃先天地而存之真,亦即丹家所謂無狀之狀、無象之象之先天真一之「無始祖炁」也。萬物以之而生,天地以之而成,宇宙以之而運,日月以之而明。故道家之所謂虛無者,非真無也;「一無妙萬有,萬有通一無。」而復「虛中自有虛中化,心空始契虛味佳」也。故曰:「是謂道紀。」

道紀者,道之綱紀與統緒也,道極也,亦猶萬行萬物之「道樞」,可以生無盡而應無窮,言道之無可紀極,亦即道之無極也。無極則無相可見,無聲可聞,無物可得,無言可說,無名可名,無法可傳。萬不得已,強為之以圓相「○」形之,而名之曰無極。其於數也,則為零「○」。萬物皆出於無,而入於無;萬數皆始於零,而終於零。無不可以終無,故繼之以生太極,無極而太極,陰陽具矣。零不可終零,故繼之以生一,一必有偶,故有一必有二,有二必有三,有三即有萬,以至於無窮。其誰能盡之?納無窮而復歸於一,以至於零(無),此「易」大數之循環之理也。由無極而太極,而陰陽兩儀,而四象、八卦、六十四卦、三百八十四爻,以至無窮卦爻象數。其誰能知之?納無窮而復歸於太極,以至於無極,此天地循環相生,又復返本還元之道。老子重「返朴還醇」者,此也。一本化為萬殊,萬殊復歸一本,此天之道也。老子所謂:「執古之道,以御今之有。」即則古之法,執無以御有,亦即執簡以御繁,守一以御萬,觀化以知來,居中以應圜也。如此則其道無可紀極,「迎之不見其首,隨之不見其後」,神乎神乎!欲為道者,其守「道樞」乎?或可由之而得其圜中矣。居乎圜中,守乎圜中,而為《大易》之「洗心退藏於密」功夫。恍恍惚惚,不離乎混沌;繼繼繩繩,常存乎氤氳;迎之不見其首,隨之而不見其後,無在而無不在,無生而無不生,無作無為,而復歸於無物。自可「死人心以生道心」,「泯人心以合天心」,則性命全焉,性功出焉,神化生焉,而自可為宇宙之真宰矣。

能為宇宙之真宰者,是之謂真人。真人者,不以心捐道,不以人助天,不以物為事,故物莫之傷,天下亦莫之傷。正莊子所謂:「大浸稽天而不溺,大旱金石流、土山焦,而不熱。是其塵垢秕糠,猶將陶鑄堯舜者也。」斯人也,系超世獨立,不與人為徒,而與天為徒者也。

參證章旨第二

道體虛無,中妙萬有。此正余所謂:「天地皆從無裡出,萬物盡自有中來。玄同有無為一物,許君親見老聃回。」唯道集虛,然即虛而非虛,即實而非實;唯道至無,然即無而非無,即有而非有。乃先天真一之炁,亦即宇宙之元始祖炁,所以生生無息,化化無已者也。故虛無大道,即非虛無大道,以無中生有,而虛中生神也。蓋道生天地萬物,故雖至虛至無,視之不可見,聽之不可聞,搏之不可得,而實無所不生,無所不化也。詩曰「維天之命,於穆不已」者是,又曰「上天之載、無聲無臭」者是,此即為大道之根。將老子本章所謂無色之色、無聲之聲、無相之相,三者混而為一,衍之而為。無物之物,無體之,.無名之名,三者亦混而為一。混三元為二元,則即三即一,即一即三,以至萬不同,皆莫不可通其分而為一也。真元一炁在是道,天地之真宰,亦在是道,故莊子曰:「知通為一者,其唯聖人乎!」修道者修此,體道者體此,證道者證此。

無非真無,中含妙有。由老子之「其中有精,其精甚真」可以證之。此天地萬物之真種子,實有而若無,似無而實有。斯為無物之物,無狀之狀,無象之象,無可為名,故曰:「是謂惚恍。」亦即天玄子所謂「無身身中藏大道,不神神內產真神」者是也。斯道也,化育之妙,無窮無盡,無始無終,不可究詰,不主故常,故迎其化而觀之,不見其首,以其無自起也。隨其化而觀之,不見其後,以其無自終也。無前無後,無古無今,通前後古今而一之,雖有時空,而以道橫絕時空,則時空不立而無時空矣。如此則長於千古之上而不為老,垂於億萬世之後而不為久矣。

道為萬事萬物之本始,故執古之道,可以御今之有。即執先天地先之道,以御後天地後之經,亦即執無以御有,操本以齊末也。夫古不殊於今,今不異於古;守之則知古之所始,自知今之所然;推之則知今之所往,與未來之所變;並返復其道,亦自知古之所起;通三世而一之者,道也。道者,無也;萬事萬物資之以為利,因「無」可以為用也。道者,一也;萬殊萬紛之不齊,執一可以為理。道者,本也;天地化育之妙,緣本可以為知也。觀今鑑古,因古證今,人類進化,雖一日千里,宇宙機緘,雖瞬息萬變,然能執其道紀,守其道樞,窮其無窮之始,極其無極之終,雖歷億萬世而仍有其「常」者在也,有其「一」者在也。世之以不變應萬變,與守一以御萬者本此。故曰:大道涵天地,妙化徹古今。斯人也,要亦能超世間、超塵俗,而與古為徒者也!

第十五章

古之善為道者,①微妙玄通,深不可識。夫唯不可識,故強為之容。②豫兮若冬涉川,猶兮若畏四鄰,儼兮其若客,渙兮若冰之將釋,③敦兮其若朴,曠兮其若谷,渾兮其若濁。④孰能濁以靜之徐清,⑤孰能安以動之徐生。⑥保此道者,不欲盈。⑦夫唯不盈,故能敝而新成。⑧

【註釋】

①道,今王本及各本多作「士」。傅奕本、高翻本作「古之善為道者」。漢《黨錮傳》引亦同。俞樾據河上公注曰:「謂得道之君也。」而謂當作「善為上者」。兩誤。此句與下文「保此道者」相應。故據傅、高本改正。

②識,范應元本作「測」。注云:「古本。」

③豫兮,河上本作「與兮」。王弼本作「豫焉」。景龍本以下六句均無「兮」字。《文子·上仁篇》引作「煥兮其若冰之液」。

④景龍本、邢州本均無「兮」與「其」字。

⑤河上本作「孰能濁以止,靜之徐清」。畢沅謂「當是」,實不如無「止」字為上。景龍碑本無「止」字,「孰」作「熟」。

⑥敦煌、景龍、遂州三本無「孰能」二字。御注本作「安以久,動之徐生」與上句「濁以止,靜之徐清」對舉。各本經文均略有出入。此句亦以無「久」字義長。

⑦保,或作「復」,或作「服」。蔣錫昌曰:「保、復、服,雖可通,然應從《莊子》、《淮南》作『復』。」復,猶言返也。

⑧河上、王弼本此句皆作「故能蔽不新成」,無「而」字。《淮南子·道應訓》引《老子》此句曰:「故能弊而不新成。」則古本有「而」字。唯應無「不」字,文較簡古,而義較深長,故從蘭陵堂本改正。蔽、弊,皆「敝」之假借,且即老子二十二章「敝則新」之經文合,而不前後矛盾也。

總闡大道修為第一

道之為道,貴在修為,貴在行證,俾能上超於「聖功神化」之境,而與天為徒,與道合一。若聞而不修,則與未聞等;知而不行,則與不知等。丹宗與禪宗之於道也亦然,知解宗徒之與成聖作祖及證道證果之間,相去仍有天壤之隔也。老子於上章既示人以「道紀」,虛無玄妙,不可名狀,不可言說,不可比擬;無極而無不極,無功而無不功,無神而無不神,通古今而復歸於無物矣。唯此虛無大道,雖玄妙莫測,神化無方,然仍有其修為之途徑。故繼之於本章直指大道修為之入門法要。故首曰:「古之善為道者,微妙玄通,深不可識。」以其微妙玄通,故至其極也,可與天地同流,與萬物同體,與日月同明,而與宇宙精神共往來、共消息矣。此則已超聖功而上入於神化境界,以其幾於神也,故曰「深不可識」。老子曾自謂:「知我者希,則我貴。」龍山子亦謂:「此生自慶無知己,未住深山實住山。」若盡人得而知之識之,則反渺乎小矣!故又因物為喻,就近取譬,而強為之容,歷舉其方,以為體道者所取法焉。凡所開示,不離一心。從心起修,存諸於內者,則自形之於外,舉其行事,仍須返求之於內,故此亦可視為老子之聖修心法與入道心法。即心即道,即道即心,即行修道,即道見心,豈有二哉?

老子約言修道心法有七:其曰豫兮若冬涉川者,此宜效文王之小心翼翼,昭事上帝,戒慎恐懼,主敬以存心,內外兩豫,所以從容中道也。其曰猶兮若畏四鄰者,此宜猶猶舒遲,慎獨唯謹,去妄存真,十目所視,十手所指,神天共鑑,主嚴以存心,所以大畏天命,以直行入道也。其曰儼兮其若客者,此宜謹嚴靜肅,不慢不侮,謙謙有節,休休有容,主誠以存心,所以齊莊中正以入道也。其曰渙兮若冰將釋者,此宜因物與化,臨事而懼,如臨深淵,如履薄冰,防危慮險,慎行其餘。其氣融和,暖然似春,主沖和以存心,所以大化以入道也。其曰敦兮其若朴者,此宜惇厚無華,無妄無偽,渾然返朴還醇,主真以存心,所以全其性天以入道也。其曰曠兮其若谷者,此宜曠兮寥兮,廓然無偶,虛而無物,大而能容,主虛曠以存心,所以大蓋天地以入道也。其曰渾兮其若濁者,此言修道人於超凡入聖後,仍宜由聖入凡,言宜和光同塵,混俗同氣,聖凡不二,物我一體,主玄同以存心,大通而一性,所以通天人而入道也。能此七者,自能全其心性之全體大用,保其天和之自然流行,因陰陽之大順,而與太虛同體,與造化同化,本一身之生化,以通宇宙之生化而無窮矣。

濁以靜之徐清,安以動之徐生者,靜以止濁而自清也,安以止動而自生也。唯止能止眾止,唯靜能止眾動。《易》曰:「天下之動,貞夫一者也。」吾人心性之動,亦貞夫一者也。《大學》言「定、靜、安、慮、得」,要皆為「執中」、「守一」之功。夫陰陽之道,靜極則陽生,動極則陰生;靜則寂然無物,動則感而遂交;一則神化無方,交則生物不測。天地不交,則萬物不生,而乾坤或幾乎息矣。生生無息,則萬有森然。萬有森然,而能心與物冥,並使物物自冥,則自「天地一指,萬物一馬」矣。守其道樞,物物而不物於物,冥其心於無,而不生其心於有;寂然不動,則自能得其圜中以應無窮,而皆神明在躬矣。

唯天道忌盈,盈則必傾,圓則必缺。欲保天道,則唯有盈則自損之,圓則自闕之,高則下之,貴則自賤之,以使不盈。此要皆為「損字訣」也。損之極復無,消長盈虛,週而復始,此自然之道也。故曰:「保此道者,不欲盈。」欲保不盈,故寧守其敝,而自致於新成也。范蠡之辭越王卿相與三致千金而三散之,不欲盈也。子房之擇留自封,與從赤松子游,能敝而新成也。夫道之為物,生育萬物,常敝而常新;復能永保不盈,故得能與時偕敝,而又萬古與時偕新也。

參證章旨第二

本章所明者,全是聖人氣象與聖人功夫,要皆為道之「體、用、性」也。先舉七事以為涵融心性,修道功夫之準則,而終之以動靜之理與不盈之旨,要亦虛而已矣。

天地不外陰陽動靜而已,人事亦然。靜極而動,動極復靜;動極而靜,靜極復動。此動靜之機,即陰陽之相交也。陰陽剝復,漸次運行,故曰徐清徐生,此天地動靜闔辟之化機也。天地之間,無時不動,此「動觀宇宙」也;無時不靜,此「靜觀宇宙」也。人法其動,為「動觀人生」也;人法其靜,為「靜觀人生」也。若深觀其幾,謂之動,則動中有靜;謂之靜,則靜中有動;動極則靜,靜極復動,一動一靜,交替周行,此自然之消息也。孰為此者?唯「道」是也。人之為道,亦唯法陰陽動靜之機而已!陰陽雙修,動靜交養,則自內外兼融,形神俱妙矣!

道由無生一,由一生二;由混沌而分陰陽,由核心而生兩極,由核能而成動靜。動靜相因,陰陽交互,翕張闔辟,循環往復,則生化不已,妙用萬千。此天地之機緘,即「自然律」之所存也。此見於《易》,亦即無極生太極,太極生兩儀,兩儀生四象,四象妙萬物,萬物復歸無;無極而動,動而又生,生復成物,故永無而永有也。大道體虛,故天道不欲盈;不盈方能常虛,處虛則能不盈。盈則必虧,極則必反,故天道有生必有殺,人道有生必有死;事道有成必有敗,世道有盛必有衰。故寧敝而不新成,所以守道也。由有陰陽動靜之化機,便生消長盈虛之現象。消長盈虛,是「道」之循環軌跡也。依此律,故生死存亡、成敗禍福、盛衰治亂、否泰剝復,均互根而互因也。虛而不欲盈,敝而不新成者,其唯「保此道」者能之!吾人日用功夫,能參究陰陽動靜之玄機,天地生化之妙用,盈虛消長之至理,循環往復之軌跡,而妙運其間,則自無心而自得,無為而自成矣!

第十六章

致虛極,守靜篤。①萬物並作,吾以觀其復。②夫物芸芸,各歸其根。③歸根曰靜,靜曰覆命,覆命曰常,知常曰明。④不知常,妄作凶。⑤知常容,容乃公;公乃全,全乃天;天乃道,道乃久。⑥沒身不殆。⑦

【註釋】

①致,景福本、河上本作「至」。篤,景龍、景福、趙孟頫三本均作「艹馬」,「篤」之俗字也。

②王弼本無「其」字。羅振玉曰:「景龍、景福、英倫及御注各本『觀』下皆有『其』字。」

③芸芸,景龍本作「云云」。傅奕、范應元二本作「(貝云)(貝云)」。《彭耜集》註釋又曰:「芸芸,喻萬物也,以茂盛為動,以凋謝為靜。芸芸者,喻人事也,以逐欲為動,以息念為靜。義同。蓋經有根,故作芸芸。」

④靜曰覆命,河上、王弼二本作「是謂覆命」,與上下文例不合。景龍、御注、邢玄、慶陽、樓正、王羲之等各本,均作「靜曰復命」。

⑤妄作,景龍本作「忘作」。忘、妄,古義通。

⑥「容乃公」至「道乃久」,五「乃」字,景龍本均作「能」字。又《道藏》龍興碑本、邢州本作「公能生,生能天」,景龍本作「公能王,王能天」。今通本多作「公乃王,王乃天」。勞健曰:「按《莊子·天下篇》云:『執道者德全,德全者形全,形全者神全,神全者,聖人之道也。』此二句『王』字蓋『全』字之訛。」

⑦歿,御注與傅、范三本均作「歿」,河上、景龍本作「沒」。

總闡歸根覆命原理第一

宇宙有宇宙之根,天地有天地之根,萬物有萬物之根;其於人也,性命有性命之根,生死有生死之根;此根即為生成作育此一切之主宰,亦即所謂真宰,與宇宙天地萬物之母者是;正老子之所謂「道」也。天地萬物,生生無息,化化無已,其現象雖瞬息萬變,無時或已,而其道則終始不變,亦即老子所謂「常」與「根」者是。守其母則自得其子,守其常則自通其變,守其本則自極其化,守其一則自幾其神。此天道也,亦即老子歸根覆命之學也,返本還元之學也,先天之學也。而欲使人自後天之凡俗境界中,上超而直入於先天境界,以與天地同流,與宇宙為一。其修持方法,則在「致虛極,守靜篤」六字聖教,舍此則別無他途可循矣。故本章首曰:「致虛極,守靜篤。……」吾以觀其復。」其中有大道存焉,有大化存焉,學人切不可輕易放過!

虛極靜篤,繫心學與性學之本,為作聖功夫,亦為神化功夫。虛而不極,物猶未盡亡也;靜而不篤,動猶未盡定也。當作功夫時,雖能無天地而有一塵未盡,雖能無意識而有一念未盡,未得謂之虛極靜篤也。心中無一物,天地自清寧;心中無一念,靈府自生神。身心合一,身心兩忘,忘之極而若虛若無,則恍惚窈冥中,元神自生;靈明莫測,妙化無方。此元神,丹家又稱之為先天元神,陸潛虛則謂之為性,《養真集》則謂「人之真性,即人之元神也」。致虛守靜,丹家又衍之為煉虛煉靜,充之而有煉心煉性與煉精煉氣煉神之學,而皆為心性之學、性命之學也。修道人於虛極靜篤時,自可以見天地之「復」,「復」之幾,便存於此而生於此。唯此須從功夫上契入,不可於語言文字中會也。

何謂「復」?即《周易·復卦》之教也。《易》曰:「復,其見天地之心乎?」觀復者,即觀天地之心也。獨復從道,敦復無悔,體復則吉,迷復則凶。自一本散為萬殊,而從萬殊復歸於一本,此「復歸」之為「復」也。自萬殊歸於一本,而從一本復生化為萬殊,此「復生」之為「復」也。在「復歸」與「復生」之交點,可謂曰「根」。此「歸根」之教,千古來無解者!黃帝《陰符經》曰:「生者死之根,死者生之根。」是所謂根者,即天地萬物生死之「根」,且為生與死之所共「根」。未生未死此「根」在,已生已死此「根」在,無生無死此「根」亦在。推而淺易言之,「根」者,一切最原生之「中核」,亦即本也;萬物萬象萬事萬理,起於斯而又止於斯,存於斯而又定於斯。夫物芸芸,各歸其根。生必有死,生之所起,死即返之,生而無死,其必盈矣。靜則定,定則止,止者,止於此「根」也。故云「歸根曰靜」。《陰符經》曰:「自然之道靜,故天地萬物生。天地之道寢,故陰陽勝,陰陽相推,而變化順矣。」故嘗試言之:「天地歸根處,萬物覆命時。陰陽通造化,天行無改移。」邵子詩亦曰:「冬至子之半,天心無改移;一陽初動處,萬物未生時。玄酒味方淡,大音聲正希;此言如不信,更請問包羲。」此中造化機權,最宜體會。夫萬物芸芸,止於此根,而萬物芸芸,又起於此根。萬殊歸一,而一實涵萬有,此「一」為萬物芸芸「歸根」之止,亦為萬物芸芸「遂生」之初。故云「故曰覆命」。《易》曰:「窮理盡性以至於命。」以靜窮其理,則清明在躬;以靜盡其性,則湛然常存,以靜至於命,則吾之所受以天者,仍得復之於天矣。此守根之道也。此根生天生地,亙古不變,故云「覆命曰常」。常即永恆之道,自然之道也。審乎道,知乎常,則能執一本以御萬有,以至簡御至繁,以至靜御至動,以至不變御至變。而視天地如微塵,納須彌於芥子,運天下於掌上,正莊子所謂「參萬歲而為一純」矣。故云「知常曰明」。若背此自然之道而行,貪得妄動,則禍亦隨之,故云「妄作凶」。

知乎常者,自能體虛而守無,主靜而立極;虛極靜篤,空靈自在,神明自生。涵蓋天地,包舉萬物,而無不容也,故云「知常容」。容則大,無所不容,則我同於萬物,萬物亦同於我,物我為一,是無我也。無我自無私,無私自公,天下為公,世界大同,故云「容乃公」。能大公無私,則人我盡泯,萬物同寂,無一不內,無一能外,乃稱全德無虧,故云「公乃全」。能全德無虧,則生之畜之,萬行並作,萬民熙熙,各遂其生,生而小有.為而不恃,長而不宰,德配天地,故云「全乃天」。德配天地,則不爭善勝,無言而善應,無為而善治,無事而善成,合乎自然大道,故云「天乃道」。自然大道,亙古常新,歷億萬世而不變,故云「道乃久」。夫道在自心,反求即得,人人具有,不少欠缺,易知易行,易修易成,無論其為帝王為凡夫,能依道而行,夫何患焉?故云「沒身不殆」。

參證章旨第二

本章承上章全是講聖修功夫,以「虛極,靜篤」為功夫頭腦,而以「歸根覆命」為功夫究竟。濂溪周子倡主靜之學有云:「聖人定之以中正仁義而主靜,立人極焉。故聖人與天地合其德、日月合其明、四時合其序、鬼神合其吉凶。君子修之吉,小人悖之凶。」由此可知主靜功用之大!且靜學不僅為道佛二家,及禪宗與丹宗之所奉持與專尊,而儒家作聖之功,亦舍此莫由也。

靜極而至心中無一物,心中無一念時,自易致虛。唯子由謂:「致虛存虛,猶未離有;守靜存靜,猶陷於動。」故必致虛離虛,守靜離靜;不執於虛,不滯於靜:虛既應去,滯亦應舍,方為「極」「篤」。虛極靜篤,方可以應萬物之變,觀萬物之復。自然造化之妙,存乎其中矣。

性者命之神,心者命之妙,命者心之所寄,而性之所托也。故《易》以「窮理盡性以至於命」為教,老子則以「虛極靜篤,終於覆命」為教。言雖異而理則一也。窮理者,心之事也;盡性者,性之功也;以至於命者,貫而通之至於命也。虛極者,性之神也;靜篤者,心之妙也;終於覆命者,虛而靜之以至於命也。復於命,則即生即死,即死即生,方生方死,方死方生,往復循環,週而復始,道之常也。故曰「覆命曰常」。不知守常,則不能靜定以觀復,而因變以為動,變變無窮,則應變亦無窮,斯則動無已時矣。如此非妄作而何?故曰:「不知常,妄作凶。」知天地之常而守之,則我與天地萬物為一矣。能一我於天地萬物,則我與萬物為一,而與天地同體,又何所不大?何所不容?故曰「知常曰容」。能容人容物容天地,則自是非俱泯,善惡兩忘,彼此雙絕,敵我同倫矣,則又何私焉?無私無我,故曰「容乃公」。公則包周乎萬物而無或遺,如天無私覆,地無私載,日月無私照,雨露無私澤,故曰「公乃全」。圓全無缺,渾然一團天理流行,故曰「全乃天」。能合於天,則自合道矣,以「天法道」也,故曰「天乃道」。道者,自然之常,歷億萬世而無或易者也,故曰「道乃久」。人能以此為修,自可與天地同化,與日月同明矣,故曰「沒身不殆」。我既合天,無身無我,又有何殆?故曰:虛極靜篤之學,歸根覆命之學,乃天人合一學也。

第十七章

太上,不知有之,①其次親之,其次譽之,②其次畏之,其次侮之。③信不足焉,有不信焉;④猶兮其貴言。⑤功成事遂,百姓皆謂我自然。⑥

【註釋】

①不,通行本多作「下」。紀昀曰:「下,《永樂大典》作『不』,吳澄本亦作『不』。」叟案:作「不知有之」,義長,且與《道德經》全書之本義合。

②嚴可均曰:「御注、河上作『親之譽之』,王弼作『親而譽之』。」景龍本作「親之豫之」,豫、譽,古通。此從傅奕本。

③景龍本作「其次畏之、侮之。」李道純曰:「其次畏之,其次侮之。或云畏之侮之者非。」此從王弼本。

④景龍本無二「焉」字。河上本二「焉」字均有,王弼本下句無「焉」字。王念孫日:「案:無下『焉,字者是也,。信不足,為句,『焉有不信』為句。焉,於是也。言信不足,於是有不信也。《呂氏春秋·季春篇》注曰:『焉,猶於是也。』」叟案:此是強解。信不足焉,有不信焉,是兩個層次,兩類人士。故從河上本。

⑤景龍本作「由其貴言」,王弼本作「悠兮」。此從河上本,各通行本多如是。

⑥景龍本作「成功事遂,百姓謂我自然」。此從河上、王弼本。

總闡治道原理第一

本章直承上章言道之為治,全在法自然、法天道以為致治之主旨。而就治道原理與治道境界之層次,以明道治為最上一乘之君學,亦即為人君者治天下之最高境界。道體虛無,故君人者之行大道於天下也,恆清虛以自守,無為以自牧,無用以為用,無治以為治,而使天下各遂其性,各任其天行,各安其天樂也。

道德下流,以仁義為上德,以政刑為善治。道,虛而無為,以任民之自為;虛而無治,以任民之自治;虛而無用,以任民之自用;虛而無成,以任民之自成。故曰:無為而無不為,無治而無不治,無用而無不用,無成而無不成。天地何為乎?何治乎?何用乎?何成乎?觀乎天地,可以為道矣。天地之所以大而久者,非在其虛而無為乎?虛而無為,無形無象,無心無跡,故天下莫知焉。忽焉而不察,昧焉而不明,相與疑無為之能善治,無事之能善用,不言之能善化,自然之能善成。疑則難為信,有信不足焉者,轉以仁義為上德,孔孟之徒是也。有不信焉者,則以刑政為善治,管商之徒是也。

太上,不知有之者,太上以道在宥天下,無為無跡,唯一道之流行。民之相與忘於道,如魚之相忘於江湖,帝力於我何有哉?要亦行其所當行,不行其所不當行而已。如羲農以道在宥天下,堯舜以道化育萬民,有天下而不與焉,任其自由,而放其自為。百姓沐其澤而不自知,被其化而不自覺;執大象,天下往也。故處上而下不知有之也。故孔子稱「大哉,堯之為君也,蕩蕩乎民無能名焉」,「唯天為大,唯堯則之」。凡此皆為最上一乘之道治境界。以道化人、化天下,使天下相與共化於道,而不用治也。無治而治,任其自治,故下不知有之也。

其次親之者,迄乎道衰德失,補課望於無跡無為,下降而揭櫫以仁義以為治,以其章著昭明也。如夏禹之節儉愛民,致力乎溝洫;姬昌之養老尊賢,澤及於枯骨。此行仁於天下也,故百姓皆愛戴而歸之,親仁而附之,如赤子之就慈母。此其次也。以有心為仁,以要百姓也!

其次譽之者,世風日衰,徒仁不足以為治,便再降而以義制之,愈有為矣。如商湯之弔民伐罪,周武之除暴安良,以恩以力,恩威並濟。此行義於天下也,故百姓皆感德而譽之,歌功而頌之。此又其次也。

其次畏之者,世風再下,徒以義制亦不足以為治,便又降而唯有以禮法范之,以刑政齊之矣。所謂「導之以德,齊之以禮」,與「導之以政,齊之以刑」者是。於是便唯有舍道德而用智慧,舍仁義而用權力。斯則墮於「干涉政治」、「統制政治」矣。為春秋列國之假仁義以行權術,挾權力以嚴刑罰,使民知畏之而有不敢為。此又下矣。其次侮之者,再降而至末世,嚴罰重刑亦不足以為治,愈干涉而愈煩擾,愈禁制而愈紛亂,愈壓迫而愈反抗。所謂「民不畏死,奈何以死懼之」者是。故群相與機心百出,作姦犯科,進而篡奪逼弒,犯上作亂,此侮其上者,則下斯又下矣。道德不行而仁義彰,仁義不行而刑政作,刑政不行而暴亂起,是愈有為而世愈亂!於是便只有藉兵戰以除暴戡亂矣。此為治之歷史軌跡,乃世道愈流愈下之果也。

「信不足焉,有不信焉」者,皆因世人只見其有,而不見其無,只見其有為之利,而不見其有為之害與無為之功。故疑於「道治」,而有「信不足」者焉;既信不足矣,則自亦「有不信者」矣。疑其無為之事、不言之教,與因任自然無治而治之功,轉而信行「有為政治」與萬能政府多方以為治之功。蓋以「道」之虛無抽象難證故弗由,於焉而貴多言、多為、多方、多術以為功,以其有實在具體之可尋也。

夫無為之治,民不能見;不言之教,民不能知。因其性,遂其心,安其生,順其行,利其自由,任其自為,無為於用下,而下自為用,咸安淳樸之風,相樂熙皞之治,則功成名遂,而百姓皆謂我自然矣!若純任有為之治,則充其極功,其上焉者不過畏之,其下焉則侮之而已。若欲百姓之皆親之譽之則難矣。更進而只知有之,斯難之又難矣。有所為則自有所不能為,有有為之利則自有有為之害,曷若無為之反能無所不為也。

參證章旨第二

此章經旨,雖純言治道,然亦可以之修身養性,全章總是教人向無心無慾、無事無為處用功。雖有我而若無我,有身而若無身,有天下而若無天下;其致之一也。雖有七情而無一情,雖有六識而無一識,唯抱道而行,則一切於我性分中自足,「返朴還淳」,「歸根覆命」,便可無為無修而自得矣。故曰「有作有為皆非道,無作無為始近真」者此也。

凡人立身天地間,能有大成而不為人知,使人不知有我者為上,使人皆知之之為下。夫學術、才氣與智慧,可以用世,而實以不用世為上;用之當,及其身而免;用之不當,侮即隨至。如鄭伯長叔段之惡,是侮其弟也;衛君父子爭國,是侮其親也;田氏代齊,三家分晉,是侮其國君也;晏子二桃殺三氏,是侮其僚屬也;如晉之假途滅虢、秦王之詐欺六國,是侮其鄰也;商鞅作法自斃,是又自侮也;蘇秦、張儀侮諸侯於抵掌之間,是善侮者矣,然復終為人侮之,而不得其死,斯下之又下矣!

以上嘗假仁義為道德,以利害為前提,以權術為手段,以謀略為大用,以恩惠為釣餌,以威權為後盾,藉禮義以繩人,假法刑以制人,自謂有得矣,而不知得之中有失,大得之中有大失者在焉!夫害生於恩,禍生於福,凡有所為者必有所敗,故反不若無成無敗無為無失之為愈也。

人皆有欲作之心,人皆有自成之心;輔之以無為,所以鎮欲作也;因之以自然,所以鎮自成也。無作自無失,無成自無毀。大凡取法乎上者,必得其中,取法乎中者,必得其下,未有取法乎下者,而有能得其上也。修其上,道淳德全,混沌不鑿,則人欲自泯,清淨自正,而天下自定矣!

第十八章

大道廢,有仁義。①智慧出,有大偽。②六親不和,有孝慈。③國家昏亂,有忠臣。④

【註釋】

①仁義,景龍本作「人義」,各本均作「仁義」。人、仁,古字通。廢,景龍、廣明本作「癈」。大道行,則不用仁義而仁義自在其中矣。王弼注云:「失無為之事,更以施慧立善,道進物矣。」

②智慧,景龍本作「智惠」。王弼本作「慧智」,余多同。紀昀曰:「慧、惠,古通。」叟案:此語有二義:一、用智慧,則自有巧詐權謀,因而大偽與權術生焉。如能群相以朴真拙誠相守,以聖賢君子自期,雖有智慧,亦無所用之矣。二、偽者,為也。大偽者,大有為也。按前後三聯辭義,應作「為」解。荀子言性惡,謂善者偽也,「偽」正作「為」字解。自王弼以下,多作「奸偽」解。就全章文義宗旨言,應從王弼解,方能貫通。

③孝慈,李道純本、《永樂大典》本作「孝子」。馬敘倫曰:「論義作『孝子』是,與『忠臣』對文。」王註:「孝子慈孫也。」叟案:六親和,則本來具足之孝慈之德雖存,而其名不彰,以六親和則盡皆在孝慈中行也。有瞽叟而後有大舜之孝名也。既言六親不和,則不能專舉孝子為言。馬敘倫之見非是,故從通行本。

④昏亂,宋刊、河上本作「昏亂」。丁仲佑曰:「考漢碑,昬為正字,昏為別字。」有忠臣,范應元本作「有貞臣焉」。國家不昏亂,盡臣皆忠臣,無桀紂之暴虐,即無比干、龍逢之忠節也。伊尹、周公有聖德聖功,而無忠臣之名,以其非值昏亂之君也。

總闡大道破迷玄微第一

老子認道為先天地生,復生天、生地、生萬物之本,而萬德萬行,無不賅而全焉。大道之行也,則不行仁義而仁義自在其中,此無為之治也。大道之不行也,則假仁義以為用,將以號召天下,此有為之治也。夫無為者,天道也;有為者,人道也。昔莊子於《天道篇》曰:「夫道,於大不終,於小不遺,故萬物備。廣廣乎,其無不容也,淵乎其不可測也。」又曰:「天道運而無所積,故萬物成。帝道運而無所積,故天下歸。聖道運而無所積,故海內服。明於天,通於聖,六通四辟於帝王之德者,任其自為也!昧然無不靜者矣。」六通四辟而任其性天之自行自為自安自樂,以自全其天,又何用治為?何用假仁義以治天下,以攖天下之人心為?大道不行,不得已唯有下而求其次,假仁義以施化,而使天下歸心,此乃有為之治矣。故曰:「大道廢,有仁義。」大道境界與仁義境界,不可混而為一。莊子於《在宥篇》曰:「昔者,黃帝始以仁義攖人之心,堯舜於是乎股無胈,脛無毛,以養天下之形。愁其五臟,以為仁義,矜其血氣,以規法度;然猶有不勝也。堯於是乎放謹兜於崇山,投三苗於三危,流共工於幽都,此不勝天下也。」蓋有為於治,則勞而少功,無為於治,放道而行,則無治而自治也。

大道下流,而用仁義。仁義不足以為用,而用智慧;智慧出,無所不用其極,從而大偽以生焉。爾用智慧也,我亦用智慧也,上用智慧也,下亦用智慧也;爾我上下交相唯智慧為用,則智慧日出,而是非紛起,其辯也無窮,而其斗也無已。各欲逞其所欲,而求其勝,則無所不用其極。不自返其朴,自守其中,自全其性天之真,從而奸詐以生焉,權術以生焉,大偽以生焉!故曰:「智慧出,有大偽。」夫「挾智慧以用世,誰知世間並無愚人」?故反不如「大智若愚」,雖無所不知,而若一無所知也。莊子不云乎:「眾人役役,聖人愚鈍,參萬歲而一成純。」旨哉其言也。

夫美惡同門,相對而立,互待而生。無彼即無此,無此即無彼。此彼此相對相生之說也。故孝慈,美德也;忠臣,美名也;沒無瞽叟之頑囂,舜何由稱大孝焉?無桀紂之暴虐無道,龍逢、比干何由稱忠臣焉?六親和,天下治,道德行,盡人皆是聖人,盡人皆在孝弟忠信禮義廉恥中行,則孝慈與忠臣,無由而名,亦無由而顯。故曰:「六親不和,有孝慈;國家昏亂,有忠臣。」推而廣之,通而明之,則萬德萬行,莫不如是。大道行,則自可掃而盡之,同而冥之,而共相與行於大道,並相忘於大道,如魚之相忘於江湖也。凡上所舉,皆大道破迷之玄微也。

參證章旨第二

本章旨在獨揭大道以為萬世倡,並為世人破迷指津,教人宜由道而行,不願乎其外。以道存心,以道養性,以道全神,以道立德。道為萬德之本,道立則萬德不立而自立矣,道行則萬行不行而自行矣。其言大道廢,有仁義者,非僅在小仁義、掃仁義耳,舉一以例萬,其他一切德一切行,莫不可小之、掃之也。至於知慧,就大道言,尤宜掃而泯之,泯而盡之!智慧之為用,乃為人之大患,亦世用之大患!人而日鑿其心智。日求其大開慧悟,以求其能超人而上比,孰不知此正所以亡其本心,而失其性天之真,與道大違矣。莊子於《應帝王》力言「渾沌」七竅之不可鑿者,即此道也。

老子之重返朴還真者,以全性為上;重虛極靜篤者,以無心為上;重歸根覆命者,以自然為上;重無事無名者,以無為為上。且也,大智無智,大慧無慧,大生無生,大化無化,大悟不悟,大慮不慮,大謀不謀,大用不用。功夫到此境地,其修為為何如也?要亦全其渾然之天,率其粹然之性而已!至孝慈忠臣等凡百美名,皆相對以生,因境而存,更不可以動心,亦不可以示尊,更不可以有心為之以要譽。純向無為無慾無意無念處,忘我情識,養我心體,則渾渾淪淪,熙熙皞皞,其道常足,而其德自全矣。德全者神全,神全者,可以上比於天,而全其天真,亦不失其赤子之心矣。孟子之言赤子,亦猶老子之言嬰兒,與莊子之言童子也。童子者,內自直道而行。莊子謂:內直者與天為徒,外曲者與人為徒。並極稱童子,是與天為徒者也。

參證章旨第三

本章旨在教人由大道行,由自然行,而不執迷於現實知見中,以物與仁義名相等傷其性;化於俗、化於世,而與物俱化,失乎天地之常然,則乖於道而不能同乎天矣。故莊子有言曰:「天下有常然,常然者,曲者不以鉤,直者不以繩,圓者不以規,方者不以矩,附離不以膠漆,約束不以纏索。故天下誘然皆生,而不知所以生;同焉皆得,而不知所以得。」此乃完其渾朴而全其性真者也。若舍道而以仁義禮法撓其性,使天下奔命於仁義禮法,使人皆失其性矣。其謂「大道廢,有仁義」者,乃大道行,而仁義自在其中矣。不必揭仁義以號召莊子不云乎:「是故古之明大道者,先明天,而道德次之;道德已明,而仁義次之;仁義已明,而分守次之;分守已明,而形名次之;形名已明,而因任次之;因任已明,而原省次之;原省已明,而是非次之;是非已明,而賞罰次之;賞罰已明,而愚知處宜,貴賤履位,仁賢不肖襲情;必分其能,必由其名。以此事上,以此畜下,以此治物,以此修身。知謀不用,必歸其天,此之謂大平,治之至也。」故遺其下而取法乎上:「通乎道,合乎德,退仁義。」復外天地,遺萬物,賤名法,則「至人之心,有所定矣;至人之性,有所全矣」,而可以上同於天矣。同天之人,豈可以世俗之見量度之哉!是故莊子又曰:「夫德遺堯舜而不為大,利澤施於萬世,天下莫知也。豈直太息而言仁孝乎哉?夫孝悌仁義忠信貞廉,此皆自勉以役其德者也,不足多也。」夫道入一切,一切入道,故能由大道行,則人世間萬千美德善行,無不盡賅而備焉。豈待分舉其名以為教乎?人性至善,循性而行,豈有惡哉?去惡存善者,要亦全其真而已矣。能存其性、全其真而復於道者,其生也天行,其動也至聖,其死也神化,是之謂真人。

第十九章

絕聖棄智,民利百倍。①絕仁棄義,民復孝慈。②絕巧棄利,盜賊無有。③此三者,為文不足,故令有所屬。④見素、抱樸,少私、寡慾,⑤絕學、無憂。⑥

【註釋】

①紀昀曰:「《永樂大典》本『絕聖』二句,在『絕仁』二句之下。」又「棄知」,景龍本作「棄智」。御注、遂州本等均作「知」。叟案:作「智」是。以承前章「智慧出,有大偽」,而申言智不可用也。

②絕仁,景龍本作「絕民」。誤。各本均作「仁」。此承上章「大道廢,有仁義」,而申言仁義不足為用也。棄義,高亨本作「去義」。

③高亨《老子考詁》作「絕巧去利」。二「去」字,均不若用「棄」字佳。

④魏稼孫曰:「御注『為』上有『以』字」。敦煌本作「此三者為文不足」,無「以」字,此據景龍、景福本。文,文飾也。言用聖智、仁義、巧利三者,為文飾以治天下,不足為用,故令其有所屬。屬,即指下文之三事也。

⑤樸,景龍、河上、顧、範本作「朴」,此據王弼、傅奕本。本章各本至此為止,無「絕學無憂」語。

⑥絕學無憂,各本屬下章為首句。蔣錫昌注二十章曰:「此句應屬上章。晁公《武郡齋讀書志》謂唐張君相三十家老子注,以『絕學無憂』一句,附『絕聖棄知』章末,以『唯之與阿』,別為一章,與諸本不同,當從之。歸有光、姚鼐亦以此句屬上章,是也。」叟案:此句系本章義長,系二十章則與全章文義不貫。絕學一義,無憂一義,與上二句聯文。歷代學人,多作絕學則無憂解,通則通矣,合於聖義則未也。

總闡大道解惑玄要第一

上古之世,人皆能順其天行,因其目然,渾朴無華,順帝之則,率性全真,動與天隨,渾渾沌沌,無思無慮,不競不爭,無知無慾。日出而作,日入而息,各適其適,各安其安,各正其性命之情,而自與大道合。且不期合而自然合,本來如是即如是,不假心力智慧修為以穿鑿於其間。故與道合一者,即所以全其天真與天合一也。凡與天合者,莫不全其天性神性,純一不二,而神乎其神者也。於此道家謂之天人、神人遠在聖人境界以上。萬德萬行萬善萬名,莫不賅焉!智者見之謂之智,仁者見之謂之仁,不可以分別相見,不可以差等相見,故亦不可以名分定也。此所以老子繼上章「大道廢,有仁義」之破迷聖教後,復繼而推闡其義以廣之,再提「三權六要」之訓,以為明大道者、曠古絕今之「解惑玄要」大開示!實則以道觀之,莫不為平實之言與不易之真理也。以其所舉「絕棄」之三段論法,全系根於天道中之「對動原理」與「反動原理」,演繹其玄機妙用而出,而與《大易》、河、洛精微吻合,不可徒從文字語言中會也。

「絕聖棄智,民利百倍」者,此乃超世間、超凡俗之道論也。聖而不自用其聖,而任天下人自聖其聖;智而不自用其智,而任天下人自用其智;不以一人之聖,敵天下人之聖;不以一人之智,敵天下人之智,而放任其自由自為而不相擾,故曰:「民利百倍。」以現代語言之,此乃放任主義與自由主義之政道論與治道論也。且夫,我無慾而民自朴,我無事而民自富,我無言而民自化,我無為而民自足。不自恃其聖智以為用,多方以為謀,絕而棄之,深而藏之,聖若未聖,智若無智,使天下人皆各自為謀,各盡其心,各盡其力,各行其所當行,為其所當為,而各自成其所成,自足其所足,自安其所安,自樂其所樂,我無與其間.此乃太上之理想政治也。故莊子亦曰:「絕聖棄知,而天下大治。」世人皆惑於名相,而迷失於現實之中,不能超世間而獨立獨存。老子特指點大道,為之破迷解惑,而不老死於聖智之下也。

「絕仁棄義,民復孝慈」者,夫仁義之性,得之於天,盡人之所同有也。仁義之心,根之於性,有諸於性,自亦存諸於心,故亦盡人所同有也。孝慈則尤然,乃人與生以俱來之天性也。人而不穿鑿其道心,不汩沒其天性,外不緣物而馳,內不因欲而動,毋失其本心,毋失其本性,則自全其天。全其天者,自全其道;「道全者德全,德全者神全」,則仁義自在其中矣!等而下之,根於天性之孝慈則尤然。如下以仁義攖人心,不以孝慈攖人心,則其仁義為自然仁義,其孝慈為自然孝慈,與有心故行仁義,與有心故為孝慈者,自有霄壤之別。如不假仁義以要譽於天下,民皆自復其性,則亦自復其孝慈矣。《莊子》引子高對禹之言曰:「昔堯治天下,不賞而民勤,不罰而民畏;今子賞罰,而民且不仁;德自此衰,刑自此立,後世之亂,自此始矣。」此乃欲人返於上古之世,無為而自治,不以仁義動人之心。仁義猶不足以動人之心,而況利害之端乎?故賞罰刑政皆可不用,人皆能「返朴還醇」,以自全其天性,則自「民復孝慈」矣。民復孝慈者,即復其天性也。孟子之「不動心」教,與儒家之「復性」教,探其玄微,其幾在斯乎?世人迷失真我於仁義之中久矣,真我失則自失其性,失其性則即為孝慈,亦非孝慈矣。老子特為大道開示,以為破迷解惑。

「絕巧棄利,盜賊無有」者,夫巧之與利,以現代浯言之,乃實用主義與功利主義者之所尚,而亦為物質文明之所資也。唯於《老子》其義尤廣,人如不貪貨利,不淫聲色,不恣欲樂,不縱情外馳物化,而收其放心以內求自尊其尊、自足其足,則自皆各盡其能,各守其分,各遂其生,各安其性命之情,則自可賤天子而輕王侯,安有盜賊?正所謂「苟子之不欲,雖賞之不竊」。此在教人少思寡慾,去其巧而守其拙,去其華而就其實,內求足於自心,而不求足於外物也。且夫縱橫捭闔之權術機智,匠心獨運,要皆在巧利之中,概須予以廓清而絕棄之者,必如此始能不失其本心本性,而與大道合符也。此內外兩絕而兩棄之開示,切不可徒從文字上在外物與功利中會,方能得其玄要,契其神髓,而入於道中也。

夫聖智、仁義、巧利,乃為道之「三蔽」、「六賊」,而此三蔽六賊皆美名也。然美而不美之者,以天地萬事萬物,皆相對而動,亦相反而動,故美之中有不美者存焉,善之中有不善者存焉;利之所在,害亦隨焉;福之所寄,禍亦伏焉。故必須棄而絕之也。且以其為文不足,為道尤遠,故令有所屬,而提出「見素、抱樸」「少私、寡慾」「絕學、無憂」之「三權」「六要」以戢其病,以其近道也。近道者,不可即以之為道也!道不可名,亦不可道。

素者,純白不染也;朴者,質真未鑿也。故必見之抱之。私者,所以擾心也;欲者,所以亂性也。故必少之寡之。學者,所以害道也;憂者,所以賊神也。故亦必絕之無之。全此而善保之,自可破迷解惑,而無礙入道矣。

唯「絕學、無憂」者,首須知老子所絕之學,乃世俗之末學,如所舉聖智、仁義、巧利以及禮法形名術數等是。與其「滌除玄覽」同其解。余故恆謂:「學知超聖重為病,解悟通神亦是邪。」學可為縛,覺亦是礙。知無涯而生有涯,學無窮而生有盡,故必絕而去之,不為學學,不為聖聖;知周乎天地而不為智,學通乎萬世而不為聖;人而能出,有而能無,住而能超,聖而能凡,斯為道妙。余故曰:「能超聖見方無累,盡舍名言始近真。」人生必由凡入聖,始能超脫自解;復由聖入凡,始能逍遙自化。此即老子所謂之「返朴還醇」,與丹宗「返還」之道,由後天之我,上還於先天地境界之真我也。而此不可藉學知識解而得,必須經修持行證,始可得也。且其得亦為無得之得,一無所得,方能無所不得。欲無所不得,故必須「絕學」,必須「無憂」,心中無一字,如嬰兒之未孩,不識不知,自亦無憂無慮,一心無憂無慮,自能寂然湛然,一念不生,情慾俱泯,死生同冥!又何學乎?又何憂乎?斯可與言入道矣。故老子以「絕學無憂」結全章,而與「絕聖棄智」遙相呼應,一氣貫通,打成一片,最後一片亦無;聖不立,憂亦不立。其中境界,唯有自神知。會其玄要,自可開千世之迷,而破萬古之惑矣。

參證章旨第二

本章旨在教人去其外物之累,以完其太璞之真。襲其常,守其分,去其華,全其天,而各安其性命之情,則自內外兩無虧失,而與道全真矣。夫絕聖棄智則性定,絕仁棄義則心定,絕巧棄利則識定。進而用以為修行,見素抱朴則德全,少思寡慾則神全,絕學無憂則道全。能如是則廓然無我,即以天下易一毛,亦不為也,豈有治天下為哉!若徒以後天氣質之性與知解之心用事,而欲其入道,是猶欲東而反之西也。聖人不得已而臨蒞天下,亦當外天下而不有天下,公天下而不私天下,以天下付天下人,而不以天下自付。此I即所謂「治而無治」,「長而不宰」,「功成而不居」,與聖而不自聖,用而不自用者是。

夫治天下,而復其天所賦予之本然之天性,使人人各自率其性而行,則自民利百倍矣。存其天所賦予之本然之天心,使人人各自正其心而行,則自民復孝慈矣。全其天所賦予之本然之天德,使人人各自直其道而行,雖予之不取、賞之不竊,則自盜賊無有矣。夫如是,則天下人皆能各安其性命之情,何用以聖智、仁義、巧利倡哉?此乃行其天道,循乎自然,以至於大順大得之道也。

道家所倡自然之道行,則我無為而民自成,我無事而民自足,我無言而民自化,我無慾而民自定,我無心而民自安,我無爭而民自得,我無私而民自公,我無我而自天下歸心矣。何用以聖智、仁義、巧利為哉?若不於無作無為上致力,而徒在有作有為上求治,則將「博而寡要,勞而少功」,必將愈治而愈不得治。若以之修道,亦必愈修而愈遠矣,以其背道而馳也。

第二十章

[絕學無憂。]唯之與阿,相去幾何?①善之與惡,相去何若?②人之所畏,不可不畏。③荒兮其未央哉!眾人熙熙,如享太牢,如登春台;④我獨泊兮其未兆,如嬰兒之未孩。⑤乘乘兮若無所歸;⑥眾人皆有餘,而我獨若遺。⑦沌沌兮我愚人之心也哉;⑧俗人昭昭,我獨昏昏。⑨俗人察察,我獨悶悶。⑩澹兮其若海,⑾漂兮若無所止,⑿眾人皆有以,而我獨頑似鄙。⒀我獨異於人,而貴「食母」。⒁

【註釋】

①各本此章以「絕學無憂」為首句,今據唐張君相三十家老子注本改移上章,詳見上章注。吳澄曰:「唯、阿,皆應聲,唯正順,阿邪諂,幾何,言不甚相遠也。」劉師培曰:「『阿』當作『訶』。《說文》『訶,大言而怒也』。《廣雅·釋詁》『訶,怒也』。訶,俗作呵。《漢書·食貨志》:結而弗呵乎?顏註:責怒也。蓋『唯』為應聲,『呵』為責怒之詞;人心之怒,必起於所否。故老子因葉下文何韻,以訶代否,唯之與阿,猶言從之與違也。」

②善,敦煌、遂州、王弼三本均作「美」,景龍碑本及諸通行本多作「善」。何若,今本作「若何」,此據王弼、傅奕本。

③孫礦《古今本考正》曰:「不可,亦作『不敢』。」

④景龍碑本作「忙兮其未央」。御注本作「荒其未央」,無「兮」字。此據河上、王弼本。羅運賢曰:「《說文》:『荒,水廣也。』引申為凡大之稱。《周頌》:『大王荒之。』《傳》:『荒,大也。』荒兮,廣漠之貌。」央,《廣雅.釋詁》:「央,盡也。」《詩·庭燎》:「夜未央。」未央,未盡也。宋常星曰:「荒是指世人不修心德,如田之荒;央是無所止之義。」二「如」字,景龍本作「若」。太牢,遂州本作「大宰」。如享太牢,所以極宴享之盛。如登春台,所以極遊觀之樂。

⑤泊,王本作「廓」,景福、英倫二本作「怕」,藏本亦同。景龍本作「我魄未兆」。泊兮者,甘於淡泊也。未兆者,念頭未起也。孩,張玄靜及景福本等均作「咳」,景龍、河上、開元及通行本均作「孩」。

⑥乘乘,王弼本作「儽儽」,此據河上本。傅奕本作「儡儡兮其不足,若無所歸」。宋常星曰:「乘乘者,若動若不動之義;無所歸者,渾忘一切事物之貌。即是心跡不立,無有定體,如不有止歸之所也。」

⑦奚侗曰:「遺借為匱,匱,不足之義。《禮記·祭義》:『而窮老不遺信。』《釋文》:『遺,本作匱。』是其證。」於省吾曰:「『匱乏』與『有餘』為對文,自來解者,皆讀『遺』如字,不得以遺失為言矣。」

⑧景龍作「我愚人之心,純純。」河上、王弼、室町三本作「沌沌」。沌沌,渾淪無知之貌,莊子所謂「聖人愚芚」者是。

⑨昏昏,景龍及諸通行本作「若昏」,此從王弼本。一作「昏昏」。《莊子·在宥篇》云:「至道之極,昏昏默默。」昏,暗也;昭,明也。二者為對文。⑩焦竑曰:「昭昭察察,古本作『皆昭昭、皆詧詧』。」傅奕及范應元本「悶悶」作「閔閔」,可通解。



⑩焦竑曰:「昭昭察察,古本作『皆昭昭、皆詧詧』。」傅奕及范應元本「悶悶」作「閔閔」,可通解。



⑾河上本作「忽兮若海」,景龍本作「淡若海」,御注本作「忽若晦」,此從王弼本。⑿漂兮,御注本作「寂兮」,王弼、王羲之本作「飂兮」,梁簡文本作「飄兮」。一作「寂若無所止」,此從河上本,謂不泥於形也。⒀有已,王弼本作「有以」,古通用。此從敦煌、景龍本。《說文》:「已,用也。」在此不作「止」字解。王弼,「已」作「以」,注云:「以,用也。」



⑿漂兮,御注本作「寂兮」,王弼、王羲之本作「飂兮」,梁簡文本作「飄兮」。一作「寂若無所止」,此從河上本,謂不泥於形也。

⒀有已,王弼本作「有以」,古通用。此從敦煌、景龍本。《說文》:「已,用也。」在此不作「止」字解。王弼,「已」作「以」,注云:「以,用也。」



⒁獨,敦煌、遂州本作「欲」。而貴食母,御注本作「而貴求食於母」。此從景龍本。勞健曰:「食母二字,範本誤從唐玄宗加字,作『求食於母』。玄宗自注云:『先無「求、於」兩字,今所加也。』明非古本,范氏失於校正。」王注「食母」:「生之本也。」河上公註:「食,用也。母,道也。」五十二章有「既得其母」、「復守其母」之教,亦即既得其道,復守其道也。故「母」即「道」也,而「食」兼有得義、守義。

總闡大道修持玄旨第一

眾人逐物而游,聖人抱道而居;眾人逐境而動,聖人守本而靜。萬物無本則不生,眾生無道則不立。唯道是從,則用舍行藏,無入而不自適;與道相反,則窮通得喪,無遇而不自失。因物迷物,則逐途皆滯,即境忘境,則隨住皆安。大道無聲無臭,無形無跡,無端倪可見,無朕兆可尋,與物反矣,故難期之於眾人。五千言旁徵博引,總在教人明道、修道、行道、證道而已。

人心唯危,道心唯微;差之毫釐,謬以千里。故曰:「唯之與阿,相去幾何?善之與惡,相去何若?」唯阿一聲,善惡一念,始則同根,終若天壤!故宜戒慎恐懼,戰兢惕厲,務之於未始有物之初,而養之於喜怒哀樂未發之中。正所謂「寂心不動處,一念未生時」也。當此際,切宜如有神在上,不可安動其幾。善惡之別,聖凡之分,只在一念之間!一念善則善,一念惡則惡;一念敬則聖,一念肆則狂;聖則神,狂則凡。故曰:「人之所畏,不可不畏。」畏鬼神,畏天命,畏大人之言。君子之存心,無所不畏,故無所不謹;小人之存心,一無所畏,故無所不肆無忌憚也。其始也甚微,其終也則荒兮而浩無涯岸矣。蓋形有所托,性有所存,心有所主,神有所宅,斂之則歸於混沌無物,寂然不動;發之則沛然充於天地之間,而莫之能御矣。故修道之要,唯在一心,舍此別無他途可循!

眾人熙熙,醉生夢死於太牢春台之間;我獨淡兮泊兮,自隱無名於無朕無兆之際,無識無知,無慾無求,如嬰兒之未孩。此其心量與性量,皆已上同於天矣。修而若無所修,成而若無所成,歸而若無所歸,住而若無所住。眾人皆大有而若有餘,我獨守匱守無,而若為世所遺。我愚人之心也哉?而實非愚人之心也。大智若愚,大巧若拙,大辯若訥,大足若匱,大聖若凡,愚而非愚,守愚以自愚也。能自愚如愚者,其唯聖人乎?故王弼曰:「愚,謂無知守真,順自然也。」此其道似反而實非反,即正即反,即反即正,用反所以成其正也。

是以俗人皆以昭昭為明,我獨以昏昏自默;俗人皆以察察為知,我獨以悶悶自默。蓋所以韜光養晦,聖而不自住聖,而返聖於凡,以入於聖凡不二境地也。故其行藏,能澹兮若天地之晦蒙,漂兮若行云流水之無所止;實則似晦蒙而實神光獨耀,似無所止而實無所不止也。一以止為止,一以不止為止;一以用為用,一以不用為用也。此老子所以有眾人皆有以(用),而我獨頑且鄙(不自用)也。夫去智而忘心,去識而忘情,去我而忘物,去生而忘死,又何有乎以用為用而游世乎?故凡老子之教,似與物反,實則反所以至大順也。

夫視聽思慮,心之所生也;富貴貧賤,心之所分也;聖人以無心為道,故能不欲世人之所同欲,不趣世人之所同趣;內外兩忘,是非俱泯,善惡同冥,唯阿不二,直於不可名處著眼,不可見處起修,故能獨異於人。眾人逐物而游,聖人抱道而居,故貴食母。道者,天地萬物之母也,守其母,則天地萬物之機,自然造化之妙,皆不求得而自得矣!故貴食母者,貴得道、守道、用道而證道也。韓非子解五十九章「有國之母,可以長久」。又曰:「母者,道也。」《老子》首章自曰:「無,名天地始。有,名萬物母。」則食其母,即食其有,汩其有以歸於無也。五十二章又曰:「天地有始,以為天地母。既得其母,以知其子;既知其子,復守其母。」參之以「無,名天地始」言,則天地之母,即無也。夫如是,則食其母,即食其無、用其無也。「有、無」為道之門戶,亦即天地萬物生化之門戶,依第一章「通其分為一」解,則「有、無」同道,道為生化之本。故王弼注「食母」曰:「生之本也。」故守其道,自得天地氤氳,相蕩相化相生相成之理也。

參證章旨第二

本章主在示聖凡之跡,以明聖凡之分。聖凡本自不二,就先天之所同具言也;聖凡終究有二,就後天之修為言也。眾人鑿其智而自用,聖人泯其智而不用;眾人放其心而自用,聖人藏其心而不用。用於功名則役於功名,用於利祿則役於利祿,用於欲樂則役於欲樂,用於生死則役於生死,未有用而不為所役者也。眾人皆貴有用,老子獨貴無用;有用則必有為,無用則自無為;故眾人皆貴有為,老子獨貴無為。有為則必用智,無為則不用智;故眾人皆貴多識多知,精思精慮;老子獨貴無識無知,無思無慮。因之,眾人即物而役於物,即境而惑於境,即世間而入世間;老子則不然,即物而能外物,即境而能離境,即世間而能超世間。此其所以為大也。

夫道不遠人,人之為道而遠人,不可以為道矣。故聖凡之分,只在於為道之功夫而已。道在爾身,反身自得;道在爾心,反心自得。即道即心,即心即道,不放其心於聖智、仁義、巧利,不放其心於富貴、功名、物慾,使能湛然不紛,寂然不動,則自清明在躬,感而遂通,應而無窮矣。總持本始,把住源頭,默運樞紐,不滯有無,不落方所,不著名相,則自一得萬得,一成萬成,一有萬有!此老子之貴食母也。食母者,體道也;亦即用無也。要亦歸根覆命,以道契道之義也。以道契道,自無用無為,無得無失,無成無毀矣。悟之者,即凡亦聖;不悟者,即聖亦凡;可不慎哉!天地萬物,皆以道為母,人生天地間,又豈能外道而行哉!有無、虛實、動靜、清濁、聚散、生化、理氣、心性,莫非道也。道一而萬,萬復歸一,故守一可得萬,守一可以御萬也!

道德經聖解四

蕭天石 著

第二十一章

孔德之容,唯道是從。①道之為物,唯恍唯惚。恍兮惚兮,其中有物;惚兮恍兮,其中有像;②窈兮冥兮,其中有精;③其精甚真,其中有信。④自古及今,其名不去,⑤以閱眾甫;⑥吾何以知眾甫之然哉,以此。⑦

【註釋】

①孔德,景龍本作「孔得」。是從,《大典》作「之從」。孔,有大義,有盛義。河上公曰:「孔,大也。」又:甚也。《詩·小雅》:「德音孔昭。」《禹貢》:「九江孔殷。」均言甚也。《書》:「六府孔修。」《史記》正作甚修,甚有盛義。此言大德與盛德也。孔,又有空義。王弼註:「孔,空也,唯以空為德,然後乃能動作從道。」王注義長。輔嗣深於《易》者,其注暗與《易》道合。容,或作「尊賢容眾」之「容」解,或作「動」解,即言空德之動止從道也。《禮記·月令》:「有不戒其容止者。」鄭註:「容止,謂動靜也。」《莊子·天下篇》:「語心之容,命之曰心之行。」心之行,即言心之動也。

②恍,河上本作「(忄兄)」。惚,河上本作「忽」。又本作「芒芴」。恍惚、忽(忄兄)、芒芴,均言無形無跡無相無朕也。此四句,王弼本、河上本皆「惚兮恍兮,其中有像」在前,「恍兮惚兮,其中有物」在後。俞樾曰:「按『惚兮恍兮』二句當在『恍兮惚兮』二句之下。蓋承上『唯恍唯惚』之文,故先言『恍兮惚兮,其中有物』,與上『道之為物,唯恍唯惚』四句為韻:下文『惚兮恍兮,其中有像』,乃始變韻也。」且王弼註:「萬物以始以成,而不知其所以然,故曰恍兮惚兮。惚兮恍兮,其中有像也。」王本當是據全經文而引,故據改。

③窈兮,傅奕本作「幽兮」,古樓觀碑本作「杳兮」。全句景龍碑本作「窈冥中有精」。磻溪本作「杳兮冥兮,其中有精」。

④其精甚真,遂州本無此句。「其」字王羲之本作「有」。《管子·內業篇》云:「精,氣之極也;精也者,氣之精者也;凡人之生也,天出其精。」與此文義相合。信,王弼注曰:「信,驗也。」

⑤自古及今,傅本作「自今及古」,馬敘倫謂「古、去、甫」為韻,各本作「自古及今」者非是。《道德真經集注》引王弼註:「故曰自今及古,其名不去也。」是知今王弼本「自古及今」,乃後人所改。叟案:今河上、王弼等各通行本,均作「自古及今」,王注尤佳,傅本不可從。

⑥閱,高亨解作「出」也。《淮南子·原道篇》:「萬物之總,皆閱一孔;百事之根,皆出一門。」釋謂:「言皆出於一之孔,皆出於一之門也。」又云:「以閱眾甫,言道能產眾父也。」可通而非徹解。朱謙之作「總」字解,謂:「閱,古文訓總此。」大田晴軒引《列子·仲尼篇》作:「閱弟子四十八同行。」此據高誘之說而來,不如亨解矣。

叟案:不如照本義解。閱,觀也、察也、數也、歷也,猶今之「閱兵」之「閱」。《說文》:「具疏於門中。」徐曰:「春秋大閱,簡車馬也。具數一一數之也。」《周禮·大司馬》:「中冬教大閱。」註:大閱簡軍實。《春秋·桓六年》「秋八月壬午大閱」,註:「簡車馬也。」《說文》:「一曰察也,出門者,察而文之也。」《博雅》云:「閱,數也。」又《前漢文帝紀》:「閱天下之義理多矣。」註:「閱,猶更歷也。」又《車千秋傳》:「無伐閱功勞。」師古註:「閱,經歷也。」又《左傳·襄九年》:「商人閱其禍閱之釁。」此猶驗也。

⑦眾甫,俞樾曰:「『甫』與『父』通,眾甫者,眾父也。」四十二章:「我將以為眾父。」河上注曰:「父,始也。」而此注亦曰始也。然則眾甫即眾父矣。《莊子·天地篇》:「可以為眾父,而不可以為眾父父。」可證以作「眾父」解,為合老子本義。又王弼注全句云:「吾何以知萬始於無哉?以此知之也。」又可訓大,《爾雅·釋詁》:『甫,大也。」《詩·小雅》:「倬彼甫田。」釋文:「甫之言大也。」故「眾甫」又可訓為「眾大」,猶釋家之「四大皆空」與「三千大千世界」也。又,憨山作「美」解。眾甫,謂眾美皆具也。其失在根於德立言,遠不逮作「眾父」、「眾大」之近道也。

總闡大道生生原理第一

大道唯虛,大道唯無,虛則無矣,無則虛矣。其為道也,唯空是從;其為德也,唯空是容;其為用也,乾坤為門,坎離為用。故張紫陽謂:「一孔玄關竅,乾坤共合成。名為神炁穴,內有坎離精。」坎離精者,即先天之真陰真陽也。一陰一陽之謂道,用能生生無息,化育無已,故曰生生之謂道,而陰陽不測之謂神也。《大易》有曰:「夫乾,其靜也專,其動也直,是以大生焉。夫坤,其靜也翕,其動也辟,是以廣生焉。」又日:「天地設位,而易行乎其中矣。成性存存,道義之門。」余常謂老子深於《易》者也,此章更是純傳「易道」,傳「易道」之宇宙觀,及其生生無息之陰陽自然原理。故其所謂「孔德之容」者,即一孔「乾坤竅」,又稱「虛無竅」,亦即為乾坤門、眾妙門、玄牝門也。天地兩間,唯空為德,故其為器(德)能容,不但陰陽備,而萬物萬象,亦咸自個中生。故曰即空是道,即道是生;非空非道,非道非生。此由「天地設位,而易行乎其中」,與「成性存存,道義之門」四語,可以證之。《易》曰「一陰一陽之謂道」,又曰「生生之謂易」。故此孔德之容,玄之又玄,無可名狀,而唯道是從。以其與《易》准,而《易》又與天地准也。此為全章頭腦所在處,千古來解家,鮮人指出,如不由斯入門,修道便無下手處矣。

大道無形,大道無容,散則為德,德則有容。猶朴散則為器,器則有容也。道為德之體,德為道之用;道為德之母,德為道之子;用必歸體,子必歸母,德必歸道,故此一孔乾坤竅,而須唯道是從,唯道(陰陽)是修也。

道體虛無,然不可作虛無觀,以其中含無窮妙有。道體寂靜,然不可作寂滅觀,以其中含無限生機。以其虛無寂靜,故無形無象,不睹不聞,無可言說,無可擬議,故曰:「道之為物,唯恍唯惚。」然大空不空,至無不無,雖寂然不動,然似無實有,故曰:「恍兮惚兮,其中有物。」既有物,當有容可觀,有形可擬,故曰:「惚兮恍兮,其中有像。」唯於此際,其物乃為無物之物,其象乃為無象之象,非深觀靜觀定觀,便無可得。然其所以能生化此妙有者,以有至精無妄之體在,即莊子所謂「窈冥中有精」。故曰:「窈兮冥兮,其中有精。」玄之又玄,故恍惚中有物,神之又神,故窈冥中有精。設無此精,天地萬物,將何生焉?故曰:「其精甚真。」正《楞嚴經》所謂「唯一精真,名為識陰區宇」者是。此精也,乃陰陽二氣之元,而道之純一不二者也。陰陽之為物,靜則相抱,動則相交,《易》不云乎:「陰陽不交,則天地或幾乎息矣。」交則生,不交則不生;其生其不生,有時可征,有驗可信,故曰:「其中有信。」凡此,皆所以言「道之為物」之程序也。道既能生天生地生萬物,又能生生不息,化化不已,亙古常存,亙古不滅,故曰:「自古及今,其名不去。」此一生化天地萬物之常道,可以之閱眾甫,遍歷而驗之,確乎無物不生,無物不化,無物不漲,無物不成;乃因其以道觀物,非以物觀物也。以物觀物,則物物不可窮;以道觀物,則物物一而已矣!出入之機,生化之妙,一二貫之,則可通萬有之出於無、而入於無,始於無、而歸於無矣,亦即出於道,始於道,而仍入歸於道也。故曰:「吾何以知眾甫之然哉?以此。」以此者,即以道也。此亦u可視為老子之宇宙原始論與萬物生成論,其言程序井然,其義微妙玄通。

參證章旨第二

大道無形,孔德有容。道立則德自立,道行則德自行,故修道以德,修德依道。修諸內必發諸外,有諸內必形諸外,故德之為德,有美刻稱,有善可名,有真可信,有容可見。道則雖可「與天地合其德,與日月合其明,與四時合其序,與鬼神合其吉凶」,然無有形名,無有方所,無有定體,無可指說,強為之言,只得以恍惚稱之。恍恍惚惚,似有非有,似無非無,不可以有物有像求之,亦不可以無物無象契之,窈窈冥冥,而又有精有信,若即此而泯之,則便歸於寂滅矣。唯此可以神會,不可以言傳。此在內修中,有實境實地,可自我體認。老子舉此天地之造化,以為聖人之造化。天地本此,而無物不生,無物不成;聖人本此,而無德不立,無事不成。一心虛靈不昧,外不蔽於物,不困於見,內不錮於欲,不困於知,不死於法下,而能「心如明鏡連天淨,性似寒潭止水同」,自可神光耀然,虛室生白,吉祥止止,而性功全矣。

就道家丹宗而言,此一孔乾坤竅,可於天地中求,亦可於自身中求。邵康節不云乎:「道不遠於人,乾坤自在身;誰能天地外,別去覓乾坤?」自身中乾坤,即自身中陰陽,自身中坎離,自身中性命也。其所謂「恍兮惚兮,其中有物;惚兮恍兮,其中有像;窈兮冥兮,其中有精;其精甚真,其中有信。」修道人概可從天地氤氳造化中見,亦可從自身陰陽造化中見。陳圖南詩訣云:「窈冥才露一端倪,恍惚未曾分彼此。中間主宰這些兒,便是世人真種子。」唯此種窈冥恍惚景象,於自身則須在修持功夫上方能見到。康節於此有詩云:「忽然夜半一聲雷,萬戶千門次第開;若識無中含有像,許君親見伏羲來。」此無中含有像,凡禪宗與丹宗中,功夫能破關與入真定之過來人,類能體會其玄妙境界與景象證驗。良以「丹存天地外,道在有無中」。人而能證得「齊壽夭,通生死,一物我,勝天命,超世間,外天地」之境界,自可知恍惚窈冥中之「無」,實非寂滅空無之真「無」,而系「無中妙萬有,虛裡隱生機」。而此生機即先天一炁,一名混元一炁,乃萬物之母,天地之根,不可等閒視也。不然,何能「八卦爐中烹日月,陰陽鼎內煮山川」也?希夷「大道無中生體用,莫於有處起經綸」之句,即為體得老子「重無學」之神髓而來也。世人盡知從有處起經綸,愈傑出者愈從有處起經綸,而不知運用「從無中生體用」也。宋邵康節深於《易》與丹宗修為法,其《天根月窟》詩,可證無中含有像之妙義。詩云:「耳目聰明男子身,鴻鈞賦予不為貧。因探月窟方知物,未躡天根豈識人?乾遇巽時觀月窟,地逢雷處見天根。天根月窟閒來往,三十六宮都是春。」此中藏妙道,千古少人知。蓋須自魏伯陽之《周易參同契》入,又須能自其《參同契》出,方能契得其中真意,而會證老子「恍惚中有像」之象,「窈冥中有精」之精,及「其精甚真」之真,「其中有信」之信。更進而旁證得「其為物不二,故能生物不測」之大道微言,非徒從文字中虛悟而來也。以其能生物不測,故老子曰:「自古及今,其名不去。」而復謂可以之閱眾甫。眾甫者,猶言天地萬物生生之父,以明天地萬物之所由出,乃天地萬物之真主與真宰也。斯為老子遙接第一章之宇宙觀,並為其「先天道學」開心法微傳;而「聖功神化」,亦全由此出。學人於此,切不可徒入宅山而空回也。夫道之為道,無物而能生物,無物而能成物,本此以為德,亦能無存不神,無過不化,而無修不成,無美不具矣。以道觀道,道無其道;以物觀物,物無其物;以德觀德,德無其德;以化觀化,化無其化。以閱眾甫者,即作如是觀也。能作如是觀者,則天地之大,品彙之繁,人事之紛,眾妙之門,無不可一以貫之,圓通無礙,而其名不去矣!

第二十二章

曲則全,①枉則直;②窪則盈,③敝則新;④少則得,多則惑;是以聖人抱一以為天下式。⑤不自見故明,不自是故彰,不自伐故有功,不自矜故長。⑥夫唯不爭,故天下莫能與之爭。⑦古之所謂曲則全者,豈虛言哉?⑧誠全而歸之。希言,自然。⑨

【註釋】

①曲,《說文》:「象器受物之形。」《易·繫辭》:「曲成萬物而不遺。」疏:「屈曲委細說禮之事。」言乘變應物,不繫一方者也。又《中庸》:「其次致曲,曲能有誠。」註:「曲,猶小小之事,朱注一偏也。」王弼注「曲則全」曰:「不自見,則其明全也。」嚴復曰:「曲,一部分也,舉一部分則全體見矣。故《中庸》曰:其次致曲。天下唯知曲之為全者,乃可以得,故西人重分析之學,朱晦庵亦言大處不行,終由小處不理也。」亦通。《書·洪範》:「木曰曲直。」《傳》:「木可以揉曲直。」可揉則其性柔,而可隨圓就方也。《詩》:「亂我心曲。」《傳》:「心曲,委曲也。」《莊子》有「捲曲」、「拳曲」之詞,言木之捲曲委曲者,以不才而得全也。能自委曲則自柔矣。又「曲」有隱微意,隱微之處,其真機最微而其成最大,故《中庸》曰:「曲能有誠。」誠者,天之道,故曰「曲則全」也。

②枉,古文(『木』旁,上『山』下『王』)。《說文》:「衺曲也,從木(上『山』下『王』)聲。」《廣雅·釋詁》:「(『木』旁,上『山』下『王』),詘也。」詘者,屈也。枉則直,景龍、遂州、傅奕三本作「枉則正」。《淮南》引作「直」,諸通行本均作「直」。「直」有「伸」義,屈己以從人,則自伸也。孟子曰「枉尺而直尋」者是。高亨認應作「正」字,「全、新」為韻,「正、盈」為韻。

③窪,《道藏》河上本作「窊」,窪之古文。《說文》:「窊,污衺下也。」彭耜釋文:「塪也,地窪則水滿,言謙德常盈。」

④敝,御注、遂州、河上本作「弊」。今通行本作「敝」;敗也、壞也。

⑤惑,景龍本作「或」,各通行本作「惑」。案:作「惑」字義長。

⑥遂州本「不自是故明」在「不自是故彰」下。唐李約本「不自伐故有功」在「不自矜故長」下。

⑦一本無「天下」二字。

⑧景龍本無「者、哉」二字,「言」作「語」字。此從御注本,今本均如之。

⑨希言,自然。各本作一句讀,為下章之首句,姚鼐移屬本章,謂:「言、全、然為韻,猶兮其貴言,功成事遂,百姓皆曰我自然。即此句之解。」高亨《老子正詁》從之。唯其認「希言」當作「常言」,系大誤。亨按云:「姚讀是也。但『希,疑當作『常』,形近而訛。常言者,永久不易之言也;言古之所謂曲則全者,非虛言也,乃其實能全,而以全歸之;此永久不易之言,自然之事也。『常言』正對『虛言』說,則『希』當作『常』而此四字當在本章之末明矣。」

叟案:姚說是而高解誤,以未能會通老子全旨故耳。作「常」字實不如照「希」字解義長。希,古文「紊」。《集韻》:「寡也。」《爾雅·釋詁》:「罕也。」疏:「簡少之稱也。」又《廣韻》:「止也、散也、施也。」是「希」有寡義、罕義、止義也。又《老子》前章云:「視之不見名曰希。」言其無形也,是「希」又有「無」義。故「希言」以直作寡言、無言解,尤近老子本義,前云:「多言數窮,不如守中。」即可為證,蓋多言則去道轉遠矣!

總闡抱一全歸旨要第一

道本虛無,唯虛不可見,無不可言,故以一形之,而立一以為道。古者聖人欲抱道以行於天下,先貴乎守一以為天下正;守一毋離,則自德全精全氣全神全而亦道全,故曰「聖人抱一以為天下式」。一者,中道也。故抱一以為天下式,即守中以為天下正也。老子與道家言守中守一心法,亦即堯舜禹湯文武歷聖相傳之「人心唯危,道心唯微;唯精唯一,允執厥中」之十六字心法也。故抱一之道,即為儒家精一執中之道,此為全章頭腦所在處。其「曲則全,枉則直,窪則盈,敝則新,少則得,多則惑」,均所以明「致一」「致中」之心傳,而為道之權輿;於人生修養上,余恆稱此為作聖入道之一大聖教。在日用常行中,不可或離也!斯一大聖教,乃系根於老子天道思想中之「對動原理」與「反動原理」而來。而「抱一」尤為盡心養性之不二心法。能致一則自能得中,能致中則自能得一;即中即一,即一即中,故老子於《道德經》中,又有「守中」與「得一」之聖教也。蓋「中者,天下之達道」,而「一者,天地萬物之所始」也。

道大無稱,道小無形,道圓無方,道隱無名。欲尋大道知何處?道在恍惚窈冥中。故八句教首重致曲;「曲能有誠」,「曲隱而微」,存諸於心,而發諸於性;故至誠而自明,黯然而日彰,彌綸天地而無所不存。故《中庸》曰:「唯天下至誠,為能盡其性;能盡其性,則能盡人之性;能盡人之性,則能盡物之性;能盡物之性,則可以贊天地之化育;可以贊天地之化育,則可以與天地參矣。」繼曰:「其次致曲,曲能有誠。」致曲而至可與天地參,故首曰「曲則全」也。最後復曰「誠全而歸之」也。

其次,曲之為道,其義多方。或曰:道戒強梁,強梁者不得其死;抱道致柔,不與物忤,唯能曲者得全焉。形之曲者始有容,勢之曲者始能蓄,行之曲者始無敵,德之曲者始能全。聖人務道,委曲從人,隨圓就方,因物為應,與世無競,無入而不宜,無適而不可,大無不包,小無或遺,以其能曲存也。上善若水,決之東則東,決之西則西,而物莫之能傷。無成勢,無常形,隨圓就方,且善利萬物而不爭,曲成萬物而無遺,不欲全而卒成其全,故曰「曲則全」也。

大白若(黑辱),是非順受,屈己以為人,抑己以循物,處眾人之所惡,受天下之垢,因枉而不逆,詘而能伸,故能不欲直而卒得其直矣!以全求全,卒不能全;以直求直,卒不能直,此必然之理,故曰「枉則直」也。夫上德若谷,虛方能受;江海善下,而百川歸之,是善窪者則必善盈,故曰「窪則盈」也。天地不求新而日新,日月不求明而常明,以其能自敝其敝者也;自敝其敝則不敝而常新。執古之道,以御今之有,應萬變而不窮,夫唯不盈,敝復新成,故曰「敝則新」也。執一所以御萬,居簡所以應繁;守約以應萬,而其用終不可窮。務廣必荒,務多必失,守少常固,知足常足。故曰「少則得」也。好大喜功,貪多務得,必博而寡要,勞而少功,窮於物而物終不可盡窮,極於欲而欲終不可盡極。百廢俱舉,一事難成。故曰「多則惑」也。上之所謂曲也、枉也、窪也、敝也、少也,皆幾於道者也。道,一而已。一者,萬事之本始,而可綱維萬理者也。故曰」聖人抱一以為天下式」!

或謂老子尚一,釋迦尚無,實則大謬不然。老子之言一者,以權論其用也;言其體,則以虛無為宗,何有於二乘?老子曰:「道生一,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萬物。」是一者,道之有形可見,有始可說者也。以萬物生於一,故有形可見;曆數始於一,故有始可說。迄乎一亦不立,返歸虛無,便無可言說矣。夫老子,超人天而超聖凡,在人而人,在天而天,處聖而聖,處凡而凡,即人即天,即天即人,即聖即凡,即凡即聖,人天不二,聖凡不二,又何有異於佛哉?若執言滯言,執用滯用,執法滯法,執道滯道,而不能圓融體用事理以為一,俾能用不礙體,體不礙用;事不礙理,理不礙事;則即能倒背一部大藏教,亦無益於進道也!迄乎道佛兩無,人天俱泯,內外雙忘,物我兼絕,則自能玄同萬不同而為一同。故莊子曰:「唯達者知通為一。」

明者不自見,而以天下人之見為見,故能大明。彰者不自是,而以天下人之是為是,故能大彰。有功者不自伐,而因天下人之功為功,故能大有功。能長者不自矜,而因天下人之長為長,故能集眾長而為大長。以其不與天下人爭長,而一一返歸之於天下,故天下莫能與之爭。此四者,乃無私無我也。無私無我,因道為心,體道而行;吾身即宇宙,宇宙即吾身;吾身同萬物,萬物同吾身。民吾胞也,物吾與也,尚有何分別乎?尚有何爭乎?我既無爭於天下,天下又孰能與我爭乎?此無我無爭之聖德也!

總之,曲者,善柔之道也;枉者,善詘之道也;窪者,務下之道也;敝者,復成之道也;少得者,守約之道也;抱一者,守中之道也;不自者,以身同天下之道也;不爭者,以身讓天下之道也。天道無為而善成,不爭而善勝,故天下莫能與之爭!要亦善曲而全德歸焉。

夫為道之要,不在多言,而尚無言。所謂不自見、不自是、不自伐、不自矜,均所以戒言也。言則必失,多言多失,少言少失,不言不失。天何言哉?四時行焉,百物生焉,天何言哉?故曰希言!夫為道之要,不在多為,而尚無為。所謂曲者、枉者、窪者、敝者、務少者、抱一者、不爭者,要亦無為而已矣!無為則合自然矣!故曰自然。不執於有為,不執於無為,因時順道,因理明道,因事用道,因人行道,無絲毫造作於其間,而自有大造作於其間,要亦自然而已矣!世有不變者,理也;有必變者,形與勢也。宇宙現象,瞬息萬變,唯道體真常,永恆不變。夫道本自然,而大道無言,生育天地;大道無情,化育萬物。故天地位焉,萬物育焉者,率皆自然而然,非有心而為之也。天地不言,而天地自位,四時不言,而四時自行。聖人體之,以希(無)言為戒,以自然為教!

參證章旨第二

天地之道,無不美也,而有不美者在;無不全也,而有不全者在。以全求全,則愈不得其全,故必反其道以行之,相反,正所以相成也。此即「反者,道之動;弱者,道之用」之旨;正莊子所謂「合焉而反分矣,成焉而反毀矣」者是。故聖人之於天下,不與天下人爭全,曲己以全人,而反能自得其全;不與天下人爭直,屈己以從人,而反能自得其直。取正以反,循反則得其正,循正則反適得其反矣。此即余所恆言之「宇宙對動原理」者是也。宇宙賴「對動原理」而萬古常存常新,聖人法之以用於人事亦然(詳參拙著《世界偉人成功秘訣之分析》中之「謀略原理」)。故欲得之於此者,必務之於彼;欲成之於此者,必為之於彼。故欲高反下,以窪能盈也;欲成反敝,以敝能新也。守約得博,專一則精,少則得也。務廣而荒,多方而亡,多則惑也。故抱一以為天下法!

不自見,不自是,不自伐,不自矜,全是聖人存養省克,與韜光養晦、返朴全真功夫。要在能絕學棄智,去見遠欲,卑抑謙讓,洗心退藏,無思無慮,無物無慾,毋意毋必,不伐不爭,要皆為曲全之聖德也。大智若愚,大巧若拙,大辯若訥,大進若退,大聖不聖,大德不德,大有不有,大爭不爭。以其能大,故天下無不容焉!以其能下,故天下無不歸焉!以其能曲,故天下莫能與之爭焉!此無為之事,不言之教,損心之密,曲全之理,要亦不外因任自然無為之功而已矣!

大道之要,至無方能至有,至虛方能至誠,至靜方能至動,至少方能至得,至損方能至益,至默方能全顯,至屈方能至伸,至曲方能至全。此要亦天人之所同德,物我之所同性也。《中庸》所謂:「君子之道,闇然而日章;小人之道,的然而日亡。」此豈非老子之餘意乎?

第二十三章

[希言,自然]①飄風不終朝,驟雨不終日。②孰為此者天地,天地尚不能久,而況於人乎?③故從事於道者同於道,德者同於德,失者同於失。④同於道者,道亦得之;同於德者,德亦得之;同於失者,失亦得之。⑤信不足焉,有不信焉。⑥

【註釋】

①本章各本多以「希言,自然」為首句,據姚鼐本改正,高亨《老子正詁》本亦從之。歷代解者,因而將「飄風不終朝」以下,至「而況於人乎」數語,作「崇尚自然」解,而不知從「常」、「變」悟入,大誤。本章主旨,乃言聖人宜無為而循常道。

②「飄」字上,傅、范二本有「故」字。羅振玉曰:「景龍、廣明、景福、英倫諸本,均無『故』字。」河上本亦無,據刪。王注曰:「言暴疾美興不長也。」河上注曰:「不終朝暮也。」

③景龍本,上句無「者」字,下句無「乎」字。「尚不」作「上不」。此從河上、王弼本。「久」字,《左傳·昭公二十八》、《正義》引作「天地尚不能常,況人乎?」高亨認此應為一章。並謂下句「天地」二字為衍文。又謂:「七章曰:『天長地久。』此處安能云天地尚不能久,以自相矛盾。」叟案:高誤,天長地久,就天地本體言;此處所指系「飄風驟雨」,乃天地之所為而言。天地之所為,有常有變,有久有不能久,而況人為乎?故下文繼示人以宜從事於常道。高認應至此為一章,誤。

④河上本「故從事於道者」下,有「道者同於道」數字。《淮南子》引與本文同。俞樾謂為衍文,從刪。

⑤各本作「道亦樂得之」,下二句亦作「樂得之」。此從御注、英倫及《永樂大典》本。

又四五兩段全文,景龍本作:「故從事於道者,道德之,同於德者,德德之,同於失者,道失之。」嚴可均曰:「古『得、德』字通,『德之』即『得之』也。」

⑥景龍、英倫、遂州、館本、王羲之諸本無「焉」字,景福、傅奕、室町三本無下「焉」字。

總闡玄同道德原理第一

飄風驟雨,乃天地暴怒不平之氣,陰陽不燮所使然,沛然而來,悠然而去,以其變而非常也。凡變而非常者不能久,故「飄風不終朝,驟雨不終日」。孰為此者天地,天地之所為,違其常猶不能久,人之所為,不知守常,又豈能外之?老子之所謂「常」者,亦即宇宙之母,天地萬物之所以生、之所以存,與其所以永恆不變之自然而然之道也。故大凡天下事,以守常為上,用變為下。順其常則久,不順其常,未有能久者也。故驟成者必驟敗,暴起者必暴亡,此事所必至,理所固然,以其反於常也。反於常者,即反於天道,與反於自然法則也。故不可久得,不可久處,不可久成。即能有成,亦一時之現象,所謂變者是也。

守常者,道為上,德次之,失於道德,則前所云之「聖智、仁義、巧利」等又次之。道降而為德,德降而為仁,仁降而為義,義降而為巧,巧降而為唯利是從,愈降而愈失。失道之極,必衰必亂;衰亂之極,必敗必亡。救亡圖存,必須返歸於道德。此世事治亂存亡之機,亦天地盈虛消長之理也。其中損益否泰,機朕萬錢,變化萬千,若以變應變,則變無已時,而應亦無已時,是愈變而愈紛,愈應而愈迷,迷則不亡必喪。故莫若以常,以常御變,則萬變不離經,而「宇宙在乎手」矣!故必使天下能玄同於道,為治者,方為上治;作聖者,方為大聖。

故上焉者從事於道;從事於道者,則天下同於道,共相與天地妙契而自化於道;既同於道矣,故能得道。次焉者從事於德;從事於德者,則天下同於德,共相與聖人妙契而自化於德;既同於德矣,故能得德。下焉者,時衰世變,道德流失,治天下者不以道德而從事於其失;即不用道德而用世俗庸人所樂為之方術,故曰失。從事於失者,則天下同於失,而與上共相亡於失,故不能得道得德,而能得者亦為其失,乃下之又下者矣。此即言以道德治天下,則天下化於道德,而人皆歸於道德。以渾朴治天下,則天下化於渾朴,而人皆歸於渾朴。以智巧方術治天下,則天下習於智巧方術。以暴虐方術治天下,則天下人亦必皆習於暴虐方術。如此而其不亂亡者,未之有也!堯舜率天下以仁,則天下尚仁而歸於仁;桀紂率天下以暴,則天下尚暴而亡於暴。故孔子曰:「子率以正,孰敢不正?」上行下效,風行草偃,上有所好,下必甚之,可不勉乎?順天者昌,逆天者亡!故總以無違天道,無失民心,無逆人性,無反自然,為能上與道合。

唯為道不在多言,顧力形如何耳?以言化天下,不如以德化天下,以法齊天下,不如以道化天下,而使天下皆玄同於道德。若徒從事於言說巧辯,強聒而不休,則能服人之口,而不能服人之心;能服人於一時一世,而不能服人於千秋萬世也。況率天下以道,則天下人皆心悅誠服,而自正於道;率天下以言,則天下人有不信焉者,有信不足焉者,又烏足以一天下哉!有信不足焉者,則其行不果,且易中途而變也。有不信焉者,則自將反其道而行之,欲正而反反,又烏足以望其能玄同於道之與德也。

參證章旨第二

飄風驟雨,不終朝暮,以其非天地之常也。非天地之常者,猶不能久,而況於人事與歷史乎?故世間人事與歷史定律,有其不變者在,亦有其必變者在,復有其變變無窮者在。故人處天地兩間,宜守常以順變,知常以應變;或以變應變,或以不變應萬變;或臨機以動制變,或靜觀而以一靜制萬變。此不易之理也。

聖人觀乎天地,順其常以化民,民亦自化於常;常者,天之道也。同化於常,即同化於天道也。故以道化天下者,天下自同化於道;以德化天下者,天下自同化於德。反之,若失於道,而以其所以失者蒞天下,則天下自亦相與同於失矣!古有「時日曷喪,吾及汝偕亡」之痛者,即天下皆相與同於失也。而歷史之所以常「道存政舉,道亡政息」者,亦此也。而「暴政必亡」、「悖天必亡」、「失天下人心者必亡」,亦此理也。此一「玄同定律」,亦即是人類之「歷史定律」。而所謂「道化世界」與「德化世界」者,乃聖化人生與聖化世界之所由起也。

夫聖化之道,端視一心;為治之道亦然。心正則自身正,身正則自天下正,未有己身不正,而能正人正天下者也。故曰:觀天下以身,觀身以心,觀心以道,觀道以天地!功夫一至同天地境界,又何用治為?大化流行,又誰能外之哉?余故曰:觀天地氣象,可以見聖人;觀聖人氣象,可以見天地。不但此也,觀一心可以見宇宙,觀字宙可以見一心。即心見道,即道見心;修道之要,端在一心而已矣!

第二十四章

跂者不立,①跨者不行。②自見者不明,自是者不彰,自伐者無功,自矜者不長。③其在道也,曰余德贅形。④物或惡之,故有道者不處。⑤

【註釋】

①廣明本此句上有「喘者不久」句,各本均無。景龍本作「企者不久」,王弼作「企者不立」,河上、御注同作「跂者不立」。「跂」與「企」,古通用。《類篇》:「舉踵也。」《詩·衛風》:「跂予望之。」《傳》:「跂足,則可以望見之。」此從河上、御注本。

②跨,景龍本作「誇」,室町本作「跂」。《說文》:「跨,渡也。」《玉篇》:「越也。」《倉頡篇》云:「兩股間也。」段玉裁曰:「謂大其兩股間,以有所越也。」

③此四句景龍本均無「者」字,此從河上、王弼本。

④上句,景龍本無「也」字,河上本「在」字作「於」字,此從王弼本。下句,各本作「余食贅行」。王道曰:「『行』當作『形』,贅形,形之附贅者,駢拇之類。」易順鼎曰:「『行』,疑通作『形』,贅形,即王注所云肬贅可言形,不可言行也。」《莊子.駢拇篇》云:「附贅懸疣,出乎形哉,而侈於性。」故作「形」是。蔣錫昌曰:「按唐李約《道德真經新注》:『如食之殘,如形之剩肉也。』宋林希逸《道德真經口義》曰:『食之餘棄,形之贅疣,人必惡之。』宋陳景元《道德尊經藏室纂微篇》:『猶棄余之食,適使人惡;附贅之形,適使人醜。』是三書皆以『行』為『形』。」今從之改。

劉師培曰:「『余食』之『食』,亦當作『德』,『德』與『行』對文。余德者,駢衍之德也;贅行者,附屬之行也。老子術尚簡易,故舍余德贅行而不處。」說亦佳。又司馬光注謂:「有餘曰贅,不足曰虧。」則此又可解作「余食余行」。

⑤景龍本作「物或有惡之,故有道者不處」。

總闡修道四戒第一

跂者欲高人,舉踵而立,則其立也不久;跨者欲先人,大步而趨,則其行也不遠。以其不安其本有,不守常道而行,亦即不由正道、不由中道而行,故不能久而遠也。上章所舉飄風驟雨,亦猶其類也。道本自然,不容絲毫勉強造作於其間。故凡違反自然法則,不循天道而行,欲出人頭地,而強加人力於其間,以為之鑿,是猶孟子所謂宋人之揠苗助長,與莊子所謂鑿渾沌以七竅者也。故曰:「毋以人助天,毋以物滅性,毋以得殉名,毋以欲喪命,毋以心捐道。」此乃自盡其才,自守其分,自安其天,率性而行,以自成其成,與自全其我者也。

夫大知無知,大見無見。人而自雄其私智,自執其私見,而不以天下人之共知共見為知見,則為小知小見,而難得天道渾全之妙。龍山子曰:「知人不易,自知更難。自知不易,知天更難。知天不易,知道更難。」又曰:「有知莫若無知好,有我何如無我佳。」此誠千古名言。故曰「自見者不明」,此一戒所以破知見障也。

夫大是無是,大非無非。人而自是其所是,自非其所非,而不以天下人之公是公、非為是非,則為私是私非,有私則小而無不蔽,自難得天理全真之妙。故曰「自是者不彰」,此一戒所以破是非障也。

夫大才無才,大功無功。人而自恃其才,自逞其功,而不以天下人之才為才,以天下之功歸之天下,而自用其能,自居其功,則反自小之,且不可以久處矣。人莫不好自恃其才,自誇其能,自肆其巧,自傲其成,自伐其功.此皆為人之大忌也。《書》曰:「汝唯不伐,故天下莫與汝爭功。」故日「自伐者無功」,此一戒所以破自伐障也。

夫寸有所長,尺有所短,故大長無長,大過無過;人而自矜其所長,自諱其所短,而不合天下人之所長以為己長,去自我之所短而藏其拙,則非善用長者也。故《書》曰:「汝唯不矜,故天下莫與汝爭能。」矜則自滿,滿則必溢,溢則必驕,驕則自無所長;能自謙而下,得兼容並,.而可長天下矣。《易》之謙卦六爻皆吉,龍德在位九三,不矜也。故曰「自矜者不長」,此一戒所以破自矜障也。

綜上自見、自是、自伐、自矜,乃老子所示修道之四戒也;四者皆因有我之病。有我則有我見,有我則有我是,有我則有我功,有我則有我長。若能無我,則四大病痛,自皆無矣。我無,則我入天地,而天地亦入我矣。我有則我外天地,而天地亦外我矣。故曰:其在道也,如余德贅形,為物之所惡,而有道者不處也。有道者,處無為之事,行不言之教,何有於自見、自是、自伐、自矜為?何有於跂之以欲高人,跨之以欲先人乎?夫智而不自智其智,明而不自明其明,能而不自能其能,聖而不自聖其聖,有德而不以德為德,有功而不以功為功,一以平易恬淡,虛無寂寞處之,其唯聖人乎?

參證章旨第二

本章繼上章與第二十二章而說教,旨在使人能明大道,貴韜藏而不貴發張,貴醇樸而不貴虛華,貴處下而不貴居上,貴取後而不貴爭先,貴無我而不貴有我,貴超世而不貴與世同流,因時仰。故老子嘗自謂「我獨異於人」(見二十章)。不但獨異於人也,且能獨異於世,並能獨異於千秋萬世;以其能同天地,旁日月,乘宇宙而無我也。

夫能真無我者,自能無我心、無我身,亦無我生死;其生其死,莫不與天地合流而為一,故只見天地而不見有我也。以是故不但「不自見,不自是,不自伐,不自矜」,且自能「不自尊而自卑,不自大而自小,不自高而自下,不自驕而自謙,不自智而自愚,不自貴而自賤,不自聖而自凡,不自神而自俗」。以其善居反、守反,而行反,以藏我於人,藏我於天地也。

夫我見不泯,則人我兩立,物我兩立,境我兩立,且天人亦兩立;故老子謂「有道者不處」。夫有道者,存心同天地,行心如日月,無我而我與天地日月同在!此中有玄機妙用,又何可望能與世俗人道哉!

第二十五章

有物混成,①先天地生。寂兮寥兮,②獨立而不改,周行而不殆;③可以為天地母。④吾不知其名,強字之曰道。強為之容曰大;⑤大曰逝,逝曰遠,遠曰返。⑥故道大,天大,地大,人亦大;⑦域中有四大,而人居其一焉。⑧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。⑨

【註釋】

①羅什曰:「妙理常存,故曰有物;萬道不能分,故曰混成。」有物之物,即指道也。混、渾通。混成,指陰陽未分時也。

②王介甫曰:「寂,止也。寥,遠也。」叟案:似是而實誤。寂,《說文》「無人聲也」。古作「(上『宀』下『未』)」,《廣韻》:「靜也,安也。」寥,《說文》:「空虛也。」《玉篇》:「寂也,廓也。」《楚辭·遠遊篇》:「下崢嶸而無地兮,上寥廓而無天。」故照本義解尤佳。

③鐘會曰:「廓然無偶曰獨立,古今常一曰不改,無所不在曰周行,所在皆通曰不殆。」景龍本無二「而」字。羅賢運曰:「殆、佁,同聲通用,《司馬相如傳》『佁凝』,張揖訓為不前。不前,凝止之意也。故不殆猶不止,與周行義相成。《管子·法篇》:『旁行向不疑。』俞樾讀『疑』為『礙』,正與此文同趣,義長。」馬敘倫曰:「殆,借為怠,《論語·為政篇》:『思而不學則殆。』釋文:『殆,本作怠。』通假之證。」如是「不怠」即「不倦」也。

④各本作「可以為天下母」。遂州本無「以」字,范應元作「可以為天地母」,謂「古本如此」。馬敘倫曰:「范說是也,上謂先天地生,則此自當作『為天地母』。成疏曰:『間化陰陽,安立天地。則成亦作天地。』」蔣錫昌曰:「《道德經集注》(唐明皇、河上公、王弼、王雱注)引王弼註:『故可以為天地母也。』是古王本『下』作『地』。」茲從範本及諸說改。

⑤各本「字」上無「強」字,范應元本有「強」字,並謂:「王弼同古本,河上本無『強』字,今從古本。」是范所見古王本有「強」字也。劉師培曰:「按《韓非子·解老篇》:『聖人觀其玄虛,則其周行,強字之曰道。』則『字』上當有『強』字,與下文『強為之名曰大』一律,今本脫。」易順鼎曰:「按《周易集解》卷十七千寶曰:『老子曰:吾不知其名,強字之曰道。』『字』上有『強』字,與牟子引同。」蔣錫昌並舉《莊子·則陽篇》郭象注為:「強字之曰道。」以證郭本亦有「強」字。叟案:古本有「強」字說是。高亨疑自「強為之名曰大」下,本作「強為之容曰大、曰逝、曰遠、曰返」,並謂:「道既字之曰道,不能又名之曰大。本書及《莊子》等書,亦無名曰大者。大、逝、遠、反,皆道之形容,而非道之稱謂,則『名』當作『容』,明矣。」其說甚是。

⑥返,河上、王弼本作「反」,景龍本作「返」。吳云謂:「傅本、易州本亦然。」朱謙之謂:「磻溪、樓正、顧歡、趙孟叛亦作『返』。」返,《說文》:「還也。」《玉篇》:「復也。」前漢《董仲舒傳》「返之於天」,注謂:「還歸之也。」《廣雅·釋詁》云:「返,歸也。」即所謂「歸根覆命」之義也。返,通作「反」,作「遠曰反」者,義亦無別。嚴復曰:「不反則改,不反則殆,此化之所以無往不復也。」

⑦人亦大,各本作「王亦大」,景龍無「亦」字。傅、範本作「人」。范應元曰:「人字,傅奕同古本,河上公作『王』。」叟案:作「人」字是,且與下文「人法地」一貫。若作「王」字則義小矣,且法地、法天、法道、法自然,乃是盡人所應同法者。陳柱曰:「《說文·大部》『大下』云:『天大、地大、人亦大焉,像人形。』是許君所見作『人亦大』也。段玉栽注云:『老子道大、天大、地大、人亦大。……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。』則段氏本疑亦作『人亦大』也。不然應申言今本作『王亦大』矣。今據改正。」

⑧景龍作「而王處一」。河上、王弼作「而王居其一焉」。此從范應元本。

⑨寇才質本作「王法地」,李約作「王法地地,法天天,法道道,法自然」。遠不逮今通行本矣。法者,師法也。熊季廉云:「有所範圍而不過之謂。」自然,天然也,渾成也,不假人力作為也。《淮南子》云」因天地之自然」,即天地乃自然而然,不期然而然,無勉強造作也。胡適謂:「自是自己,然是如此,自然是自己如此。」並認謝無量解「自然,究極之謂也」不成話。胡、謝二說均嫌強解。魏源曰:「末四語以人法為主,蓋人性之大與天地參。」叟案:此即老子天人合一之入道階梯,逐層上達,以合於天也。蔣維喬認此為道家思想之綱領,其釋「自然」時云:「所謂自然,即是指宇宙間整個活動而言。這種活動,完全是無主宰的自動,並無神力或他力造作其間;就是宇宙自己,也沒有絲毫矯揉、軼出常規的主動。宇宙的整個活動能夠如此,所以它能永生而不滅,永化而不窮。」

總闡大道綱宗與法天地自然原理第一

老子於首章謂:無,為天地始;有,為萬物母。於此開章明義即曰:「有物混成,先天地生。」乃以道統有無,冒天地萬物,且先天地而存,先天地而生,先天地而有者也。《易》曰:「有天地,然後萬物生焉。」又曰:「有天地,然後有萬物,有萬物然後有男女,有男女然後有夫婦,有夫婦然後有父子,有父子然後有君臣,有君臣然後有上下,有上下然後禮義有所錯。」由此可知,自天地以下莫不在道中行也。孔子所謂:「道不可須臾離,可離非道矣。」非無故也。

有物混成,係指二十一章所謂恍惚窈冥中之物,乃無物之物,無象之象;與十四章視聽搏俱不可得,混而為一,繩繩不可名之物同,均即所謂「道紀」也。道紀亦稱「道極」,即無極也,混而為一之一,與有物混成之物,則即太極也。太極負陰而抱陽,能生天地萬物而無息。以其在天地之先,而天地實一陰陽也。《易》曰:「一陰一陽之謂道。」則道亦實一陰陽也。故「有物混成,先天地生」,系即老子之所謂「道」也。並由之於其「宇宙觀」中,而揭櫫其「先天地原理」,與於人生修養上,建立其「先天地法則」。此為千古來無人道破者也。

夫道體虛無,實妙萬有。湛然常存,玄極無窮,無聲無臭,無形無跡;悄然常靜,靜而常應;寂兮寥兮,無體無用,而常體常用。廓然無偶,不生滅,無增減,不遷流,無幻化,終始不失其常,故曰「獨立而不改」。此乃言道之「絕對性」,超然獨立於宇宙天地萬物之外,亙古今而不改不易也。將道之絕對性,應用之於世間與萬事萬物,則為永恆不變、亦不可或變之「絕對律」矣。

夫大道之為物,無所不在;而其運行,無所不至,無所不通,且無過不化,無行不周,無存不溥;無始無終,無終無始,終而復始,如環之無端,循環往復,周行無已,而不息不殆。此乃《大易》與老子之「宇宙循環律」也。《周易》於復卦謂「反覆其道」,彖謂:「反覆其道,七日來復,天行也。」又謂:「復,其見天地之心乎?」而老子則最重「歸真返朴」、「返朴還醇」,又倡「復歸無極」與「歸根覆命」之道。凡此皆即《易》所謂「天行」之道也。又以其道能生天、生地、生萬物,而生生無息,故曰「可以為天地母」。此無可名,而強字之曰道。道為天地萬有之創造者、主宰者,不可思議,不可言說,故曰道不可道。且其大無極,故強為之容曰大。大而無可稱、無可名,周行而無所不至,故曰逝。逝而無盡,亦無可思議,故曰遠。遠而無止,亦無可窮極;無可窮極,必復歸根,則自返;無往不反,反之極,必返其所始,故曰「遠曰返」。終始若環,此以「周行而不殆」也。是以宇甫運行而永恆不壞不毀者,即此「周行不殆」之循環原理也。將此宇宙循環原理,引之而應用於世間與萬事萬物,則為永恆不變亦不可或變之「循環律」矣。

故道家以無為道,以圓「○」為道;無者,無極也;宇宙天地萬物皆始於無,皆生於無,故道家貴守無而用無也。圓者圓極也,周行也,「○」者圓相也,亦以之象無極也;要皆為易道也,天道也。故道也者,大而無外,小而無內,圓而不方,遠而不去;無在而無不在,無有而無不有,無生而無不生,無化而無不化。遠取之天地,以至先天地之先;近取之一心,以至無心之心,無意之意,無神之神;要皆無存而無不存也,無有而無不有也。修道而能由有返無,由無返至於無極,由有生返至於無生,由有死返至於無死,由有形天地返至於無形天地,由後天地返至於先天地;要皆為混一天人之道也(案:此處言天人,用混一而不用合一,取老子有物混成之義;丹道門庭中人,可仔細參會)。

以其無,亦且無無,以至無無無。故能玄之又玄,而亦能大。故老子認為域中有四大,曰道大、天大、地大、人亦大。四大之中,而人居其一,此人之所以可尊可貴可重,以至無可比量者在此。人之為人,宜自尊其尊,自貴其貴,自重其重,與自大其大,而不可自小者,亦即在此!以本來與天地同大也。人之心與性與神,本無限大,本之以修持,擴而充之,大而化之,使與天地同其大,與日月合其明,便自至同天地境界矣。

人而欲與天地同其大,則必須能傚法天地與道法,而復歸於自然方可。法地之無私載,法天之無私覆,法道之無私成,法自然之無私化,亦無私生,不亦大乎?老子雖曰:「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。」其言轉相為法,而一以貫之者,人也。夫「自然法則」,乃宇宙天地與乎萬事萬物之最高法則,道家丹宗中長生修為法,萬千門派,一是以「法自然」為不二法門。其於「自然法派」則尤然!一切有為法無為法,奠不以自然為宗。此宇宙天地之自然原理,引之而應用於世間與萬事萬物,則為永恆不變亦不可或變之「自然律」。順其自然則生,因其自然則成,逆其自然則死,背其自然則亡!可不慎乎?

王弼曰:「人不違地,乃得全安,法地也。地不違天,乃得全載,法天也。天不違道,乃得全覆,法道也。道不違自然,乃得全性。法自然者,在方而法方,在圓而法圓,於自然無所違也。自然者,無稱之言,窮極之辭也。用智不及無知,而形魄不及精象,精象不及無形,有儀不及無儀,故轉相法也。」本章為老子言道之本體論,為宇宙天地萬物之所以生所以然之總原理,而以最後「四句教」為其體用之總綱領。下學而上達,由近而及遠,由有物而及無極,遞相為法,直至最上一乘之自然境界,以為最後歸趣,而亦為不生滅、不增減、不對待、不遷化之不二法門。

參證章旨第二

此章旨在言道之宇宙論、本體論、自然淪,以及推闡大道綱宗,與法天地之自然原理與方法論,而一以大道因任自然為主旨。無物之物,在天為道,在人為性。一氣流行,混合陰陽,鴻蒙未判處,天地未生時,即是修道最上乘下手處。一心寂寥,無念無物,無慾無識,方能陰陽交泰,天地合一。至道窈冥,超然獨立於天地萬物之上,能生成天地萬物,而不為天地萬物所轉,能化育天地萬物,而不為天地萬物所易,周流六虛,行健不已,故曰不改不殆。天地可改而道不改,天地可殆而道不殆,以其純粹精一,渾合自然也。

自然之道,至玄至妙,中含無限生機,復孕無窮化理,故能生生不已,化化無極。天地本之而生,萬物本之而育,故曰可以為天地母。此物不可名,故強字之曰道。以其彌綸六合,涵蓋天地,覆育萬物,統賅萬理,故又強為之容曰大。大而和合陰陽,混融元氣,無處不周,無周不入,故云大曰逝。逝而無入不得,身心內外,以至天上地下,隨道流行,故云逝曰遠。遠而無極,復歸於道而化,還於朴而醇,故云遠曰返。物不可極,極則必反。反者,返也。歸真返朴,得之於天者,仍還之於天;得之於地者,仍還之於地;故得之於道者,仍必還之於道也。宇宙有宇宙之大小周天,天地有天地之大小周天,人身有人身之大小周天;往復周行,循環不息,此自然之道也。道凝於天,故曰天大;道凝於地,故曰地大;道凝於人,故曰人亦大。以天、地、人三才,均為道所凝,故至道之極,渾於自然,而人可與天地合一。

至若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,此「四句聖教」,乃修道之不二津樑與階梯也。人之為道,可由法地起,循序而進,下學而上達。唯亦可直法自然,頓修太上一乘,此舉上而兼下得也。道本虛無,能常處寂寥之體,任無為之化,隨自然之機,合渾成之道,則自彈指舉足,無不與道合一。豈只內聖外王之功而已哉?

孔子於川上曰:「逝者如斯乎,不捨晝夜。」此即孔子讚美「自然」、「無息」之思想。所謂逝,亦即老於此章之逝,逝者如斯乎,乃指其流轉遷變,一往無前之現象;不捨晝夜,乃指其永恆流轉不已,變動不居,一化無方,循行無息之意。默會之,則無有不即老子思想相契符者也。

第二十六章

重為輕根,靜為躁君。①是以聖人終日行,不離輜重。②雖有榮觀,燕處超然。③[奈何萬乘之主,而以身輕天下。]④輕則失根,躁則失君。⑤

【註釋】

①韓非云:「制在己曰重,不離位曰靜。重能使輕,靜能使躁,故曰重為輕根,靜為躁君。」君,一本作「本」。王弼云:「凡物輕不能載重,小不能鎮大,不行者使行,不動者使動,是以重必為輕根,靜必為躁君也。」

②聖人,韓非《解老》引作「君子」。傅、范、羲之本同。輜重,河上註:「輜,靜也。聖人終日行道,不離其靜與重也。」輜,《說文》:「軿車前,衣車後,所謂庫車也。」釋名:「輜車,載輜重臥息其中之車也。」由上言臥息之車,證河上解為得老子本義。一般作載行者之衣食器械之車,猶現軍中之輜重。與前後文義不合,誤。

③榮觀,河上公曰:「榮觀謂宮闕。」燕處,王弼、傅奕本作「宴處」。今王本亦作「燕」。《集韻》:「與『宴』通,安也,息也。」《易·中孚》:「初九,虞吉有他不燕。」疏:「燕,安也。」《齊語》:「昔先君之處事也,使就閒燕。」註:「閒燕,猶清靜也。」李溫陵云:「有輜重則雖終日行而不為輕,何也?以重為之根也。常燕處,則雖榮觀而不為躁,何也?以靜為之君也。」

④奈何,景龍本作「如何」,並無下句「而」字。焦竑曰:「奈何,古作『如之何』。」高亨曰:「《韓非子·喻老篇》:『主父萬乘之主,而以身輕於天下,是以身幽而死。』老子此句,疑後人本韓非所加注語。」叟案:此疑極是,老子經文,混入注語者,非此一處而已。

⑤失根,景龍、河上作「失臣」,嚴遵、王弼作「失本」,《永樂大典》、吳澄、焦竑、釋德清等各本均作「失根」。反照上文,作「失根」是。

總闡主靜立極第一

重為輕根,務重者,決不輕舉。靜為躁君,能靜者絕無妄動。我自重而民自重,我自靜而民自靜。重則制輕,輕則制於重;靜則役物,躁則役於物。故曰:養心莫善於主靜,主靜莫善於寡慾,寡慾莫善於外物;外物而不入於內,思慮慾念不萌於心,則真宰自重於天下,而此心寂然不動矣。

了乎道重而身輕,則自可捨身以為道矣。身重而天下輕,則自可舍天下而不為,而為身以道矣。為身以道者,修道以超凡入聖也。故養心養神,養道養德,而返朴歸真,重於養形養體,全身保命也。千古來以命學誤老子者,無不誤盡天下蒼生!且夫命者,人各有其命,而性則盡人皆與天地同其性。故盡我之性,即可盡天地萬物之性也。

了乎心靜而形躁,則自可忘形以全心矣。性靜而欲躁,則自可泯欲以全性矣。全心全性者,全其心性之純一本真,所以不緣不染,不紛不二,湛然寂然而無物;亦所以超凡入聖,超聖入神,而非在窮心性於物慾,極智巧於事功與外物也。此心泰然不動,富貴榮辱死生,不能搖其心志,唯道是守,唯道是從,則自可「立人極」,再上超而「立天極」,以至「天人合極」矣。

輕則浮而妄動,躁則急而妄為;重則撼而不動,靜則寂而無為。能不動,則如眾星之拱月,不言而自拱。能無為,則如萬水之朝海,不召而自來。是以聖人唯道是守,唯道是行;道在於斯,天地萬物,無不自歸於斯也。終日行者,終日行道也。不離輜重者,不離心性與神氣也?四者為人之本,亦為修道之本。濂溪周子謂「立人極」,須自「主靜」始,即此也。能如是,則雖有榮觀,亦能燕處超然。如能靜重自持,超然自處,清靜無為,寂然不動,豈但榮觀無與於我,且亦富貴不足以淫其行,貧賤不足以移其志,威武不足以屈其節,天下不足以動其心矣!

故有天下者,不可以身輕天下;以身輕天下,至其極,則必以身殉天下。不愛其身,豈愛天下?不貴其身,豈貴天下?不治其身,豈能治天下?不重其身,豈能重天下?輕其身以為天下者,偽也。重其身者,非謂重其命也,所重者,在藏諸其內之道也!無道於身,則一身之不成,一心之不化,豈足以成天下化天下哉?有諸己,方足以成天下之務,無諸己,豈足以成天下之務,而兼正天下哉?是以聖人之於天下也,應重以自持,靜以自守,切戒輕舉躁為,不能虛心自處。故又曰:「輕則失根,躁則失君。」良以輕之與躁,乃修道與治天下之大病痛也。

《易》曰:「立天之道,曰陰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」天玄子則謂:「會三才之用,貫而通之,神而化之,曰動與靜。」一動一靜,互為之根;即動即靜,即靜即動,動靜一如,體用不二。夫「天下之動,貞夫一者也」,一則靜,故「主靜」之學,即「主一」之學、「主誠」之學、「主心」之學也。

參證章旨第二

重者,聖人所以自持之道也;靜者,聖人所以自養之道也。敦品立德在乎重,涵心養性在乎靜。重而能靜,潛諸內,則自有寒潭湛湛之氣;發諸外,則自有泰山岩岩之象。迄乎道並天地,德貫古今,則自行如和風慶云,止如瑞日祥月,而仰之彌高,鑽之彌堅矣!「君子不重則不威」,「君子不靜則不聖」,其斯之教歟!

輕者,毀身之媒;躁者,敗事之孽;足以聖人戒輕舉,此所以成事成物,亦所以成己成人也。能我重而富貴輕,則自能視富貴如浮云,能我重而天下輕,則自能視天下如草芥。古之聖人,其所以能視帝王如敝屣者,非在其自重歟?古之聖人,其所以能不棲棲皇皇,競競焉以求用於天下者,非在能自靜歟?靜則能定,定則能撼之不動,推之不行。靜如止水,方能定如泰山。不動心,不起念,不馳聘狂躁,不醉迷物慾者,全在靜定功夫也!

聖人終日行,不離輜重;不離輜重者,不離道也。靜之與重,入道之門,故以此言。不重則不莊,不重則不威,不重則不嚴,不重則不肅。不靜則不虛,不靜則不定,不靜則不清,不靜則不明,而神亦無由而生矣。故曰:虛極能容物,靜極自生神。若戕生於聲色名利之場,殘性於荒淫嗜欲之境,喪心於禍福得失之間,捐神於是非毀譽之中,是皆重外而輕內,重物而輕身者也。重外則內殉於外,重物則身殉於物,故戒以身輕天下。不以身輕天下,在道重而天下輕。此所以堯讓位於許由,而許由不受也。

根者,本也,性也;君者,主也,心也。輕則離本失性,躁則離主失心,故聖人之所修者,全在心性也。

且夫自重者,人恆重之;自敬者,人恆敬之;以其自相莊嚴也。能自靜者,人莫之能動;能自一者,人莫之能紛;以其自性寂定也。我自有主宰,則舉世譽之無動於中,舉世毀之亦無動於中。以「此心自有主宰在,不為時人作重輕」也。

第二十七章

善行無轍跡,①善言無瑕讁,②善計不用籌策,③善閉無關鍵而不可開,④善結無繩約而不可解。⑤是以聖人常善救人,故無棄人;常善救物,故無棄物,是謂襲明。⑥故善人者,不善人之師;不善人者,善人之資。⑦不貴其師,不愛其資,雖智大迷。⑧是謂要妙。

【註釋】

①羅振玉曰:「景福本行下有『者』字,善言、善計、善閉、善結下並同,廣明本同。」轍,河上、王弼作「徹」。梁簡文云:「應車邊,今作『彳』邊者,古字少也。」依乎天行,故無轍跡也。

②瑕,景龍本作「瘕」。讁,王弼本作「謫」。河上本及今通行本均作「讁」。瑕讁,玉疵也。抱道而言,故言滿天下而無口過也。

③計,王弼、嚴遵本作「數」,此從河上、景龍、英倫諸本。策,御注、英倫本作「算」。此從王弼本。不用籌策,以心為籌策也。

④鍵,孫礦曰:「今本作『楗』。」紀昀曰:「楗,原本作『鍵』。」此從景龍本。不用關鍵,以無形之關鍵為關鍵也。

⑤繩約,《說文》:「繩,索也。約,纏束也。」《儀禮既夕記》:「約綏約轡。」鄭註:「約,繩也。」不用繩約,以無形之繩約為繩約也。

⑥兩「故」字,景龍本作「而」。襲,焦竑曰:「相傳襲也。」嚴復曰:「莊曰因明,老曰襲明。『因』即『襲』也。」魏源認「襲明」猶後章之「微明」與「襲常」也,並云:「蘇解『襲明』為傳襲之『襲』,與佛氏傳燈同旨,今不取。」

⑦善人者、不善人者,景龍本人下均無「者」字。《淮南·道應訓》引同,此從河上、王弼本。

⑧智,景龍本作「知」,此從河上、王弼本。是,景龍本作「此」。要妙,高亨疑當讀「幽妙」,並謂:「幽妙,深妙也。要、幽,古通用。」嚴復云:「《南華·養生主篇》即此章註疏,其所以善行、善書、善數、善閉、善結,皆不外依乎天理;然何以能依乎天理,正有事在也。」又云:「管夷吾得此,故能下令如流水之源,又能因禍以為福,轉敗以為功。」吳澄曰:「善行、善言、善計、善閉、善結、善救人、善救物此七者,聖人不可名之善也。」

總闡修道五善法門第一

大方無方,大圓無圓,大用無用,大行無行。因物付物,與時偕行。《易》謂:「時止則止,時行則行,動靜不失其時,其道光明。」因其自行,偕其時行,斯為善行者也。車不能無轍,行不能無跡。善行者,預於未兆,行於行前,無行而自行,不行而自至,故無跡可尋焉!《易》曰:「天行健。」天行無息,日夜不已,聖人法之,行以天行為行,何有轍跡?抱道行於天下,獨立不改,周行不殆,為無為而事無事,用無用而行無行,如日月之自行,善行之至也!及其無不為無不行也,天下不見其跡,而皆曰自然。故曰「善行無轍跡」!此修道之第一善法門也。

大知無知,大名無名,大言無言,大辯無辯。夫言出乎口,即必有指,有指則有非指,有是則有非是,故言出必有所失,以其有義有詮也。善言者,體天之化,悟不悟之悟,言不言之言,故無瑕讁可指焉!大道無言,天地生焉;天地無言,萬物育焉,四時行焉,萬化生焉,神鬼神帝,莫知其極焉,善之至電!聖人則之,行不言之教,張默運之功,安有瑕讁可指乎?夫神之所以神,與神之所以靈者,非以其無言乎?有言則有是非,有瑕讁,有爭辯;以不言為言,一切冥入於玄同;故曰「善言無瑕讁」!此修道之第二善法門也。

大政無政,大謀無謀,大計無計,大數無數。夫萬物並作,萬象紛紜,計數不能不用籌策。唯善計者,計不計之計,數不數之數。因其計而計之,因其謀而謀之,因其所籌而籌之,因其所策而策之。計數在乎心,籌策存乎神;心欲用而念止,意欲計而神止,何計數之有?且御繁而以簡,雖有萬類,一以觀之。因其所利而利之,因其所欲而予之,無我而純以彼為意,何用籌策為?復守本以策末,執一以御萬;視宇宙同微塵,運天下於掌上,何用計為?不計而計,斯為善計,故曰「善計不用籌策」!此修道第三善法門也。

大闔無闔,大辟無辟,大防無防,大關無關。夫閉門者,必用關鍵。乃因此門者,為有形可形、有名可名之門也。若夫「天門闔辟」,則不可測矣。而玄牝之門,乃以「無始」與「有母」為門,若有門而實無門其門。啟之,「有」為萬物之母,天地生焉,萬物育焉,芸芸並作。閉之,「無」為天地之始,萬殊復返歸於一,而退藏於密,形無其形,名無其名,狀無可狀,此自然之消息。當開自開,當闔自闔,何用關鍵?既門而無門,則自閉而無閉,且亦關無其關,鍵無其鍵,孰能啟而開之?以其善閉,內外兩忘,物我俱泯,天地渾沌,無閉無開。故曰「善閉無關鍵而不可開」!此修道之第四善法門也。

大恩無恩,大德無德,大結無結,大盟無盟。夫世之結物者,必用繩約。此以物為物,以結為結者也,故凡結皆可解。道之為物,唯恍唯惚,天地之大,品物之繁,不能出乎其外。欲一以通之,一以盡之,一以結之,其唯心乎?合萬殊而歸之於一,結之於無形,不求結而自結,斯為不結之結。以道結人,以道結天下,形無其形,了無間然,密不通風。無乎不在,無乎不結,心心相結,不可須臾離,何用繩約焉?何用盟契焉?通其利害禍福,同其生死存亡,自可結無繩約而不可解。故曰「善結無繩約而不可解」!此修道之第五善法門也。

聖人知善行之行,善言之言,善計之計,善閉之閉,善結之結,而為之於行無行,言無言,計無計,閉無閉,結無結,不假人為而渾全於天理,不用機心而因順於自然;是斯之為善之善者也。視我身同宇宙,視宇宙同我身,民吾胞也,物吾與也,善者吾善之,不善者吾亦善之,無物我之分,無親仇之別,一視同仁,而入於人我一體,物我同化之境界,亦即天人物我之大同境界。是以「聖人常善救人,而無棄人,常善救物,而無棄物」,此老子之「天地境界」也。天生萬民,有棄人乎?天生萬物,有棄物乎?善與不善,無不渾同而並育並存,此其所以為大也。人無棄人,物無棄物,則是天下大同矣。能明此道,乃襲天地自然之常,法而守之,守而行之,行而通之,通而成之之大聖,而為善之至善者也。故曰「是謂襲明」。襲明者,亦猶莊子之言「因明」也,因乎天道,順乎天理,應乎天行,依乎自然,則自與道合而常明矣。

天生聖人,守道握本,知常襲明,任運因化,不與物忤,斯善人也。至若凡夫,好名逐利,務物迷象,熙熙而來,攘攘而往,斯不善人也。聖人抱道而行,言為世法,行為世則,以利眾生,以化天下,故為不善人之師。至若凡夫,流轉於物慾,懵懵於生死,迷而不悟,往而不返,故適為聖人行道救世之資。善資不善,不善師善,二者互為轉用,至其極也,善惡同權,聖凡無分。故不貴其師,不愛其資,必兩俱失矣!

聖人處世,有教無類,有用無別,故無不可化之人,無不可救之物;一善惡,同天人,無差等,無分別,則自大通而大同也。老子常以「明」為教。明者,明道也。道之不行者,以不明也。能因其固然,以襲天地之常,循自然之大道與軌跡而行之,故常能因禍為福,轉敗為功;因弱為強,轉衰為盛:復善能易多寡之數,翻勝敗之形,轉治亂之勢,反存亡之局也!足乃千聖不傳之要妙,而為雖智大迷者也。

參證章旨第二

聖人抱道而行,行與道俱,虛己游世,入物忘物,而物亦忘之,處世忘世,而世亦忘之;忘其忘,忘其所忘,復忘其忘忘,是真善忘者也。有恩於人而忘其恩,有德於世而忘其德;過化存神,隨機化育,行以天行,因道為行。修而無修,行而無行,何轍跡之有?此乃法天行無行之法也。

聖人守道而言,言皆中道,無意必固我,全因乎人。終日言,未嘗言,終日不言,未嘗不言;言而守中,即言忘言;默而不言,不言亦化;其所以化,因道而自化也。因事付事,因物付物,因人付人,因時付時,和以天倪,與道偕行,而不自言,何過之有?故三教聖人,無不緘金人之口而重默,法天之無言以為言,此乃無言之法也。

聖人守道,道一而總括萬有,萬有出於一而入於一。故執一可御萬,以一可計萬,串萬復歸於一,不計而自得,不策而自知,簡要至極。聖人之御世,迫而後應,故無用揣摩禍福成敗,算計得失利害,以其無與於我也。計以天數,全在一心,何用計為?計既不用,何用籌策?此乃法天無策之法也。

天門開闔,唯道是為,閉不以鍵,開不以戶,闔辟自然,其朕兆微妙。盈虛消長之理,進退用藏之機,禍福成敗之數,死生得失之道,全在此動靜闔辟之間耳。我不為門,從何闔辟?內不緣外,外不擾內;外物不入於吾心,吾心不馳於外物,內外兩無出入,斯亦善閉其「心門」而已矣!心門既閉,何用關鍵?有心全不用,便爾是無心;無心自無用,無用亦無門;故即無關鍵,亦不可啟也。此乃法天之無門為門之法也。

聖人之用心若鏡,不將不迎,故能應物而不傷。以其無心於萬物,無心於天下,故行仁而無心於為仁,施恩而無心於為恩,利物而無心於利物,濟世而無心於濟世。要亦以天心為心,以道心為心,行其所當行,止其所當止,行止動靜,一任其自然而已!雖無要世要人之心,而人終歸之,感而不忘,斯為以心結心,以道結心,故無繩約盟契而不可解也。此乃不結之結;不結之結,即歷千萬世,又誰其解之哉?此乃法天之無結無心,而以天下人之心為心之心法也。

聖人同天地,一物我,美惡善不善,一視同仁,故人無可棄之人,物無可棄之物,以其無分別心,故無分別相。聖人不以人觀人而以道觀人,不以物觀物而以道觀物,故能玄同萬類而為一。與天為徒,同天為行,何有棄人棄物之有哉?

本章以善行、善言、善計、善閉、善結,五善法門為綱領,而一歸以善救人善救物,為二大救世宗旨。聖人之於天下,以無所為而為之,與無所不容而同之,為極博大而極高明,故雖善救而無救之之心與救之之跡;且有教無類,有救無棄,救盡天下萬世蒼生,而若無一人被我救者,此善救世之極者也。聖人以此道行於天下,天下安得不歸哉?羲黃堯舜,善行者也;老孔莊孟,善言者也;禹湯文武伊呂周召,善計善閉善結者也。夷其用心,無不以救人救物救世為懷。吾人如能善法聖人,善法天地,善法道,善法自然,而善用之,進而以不法為法,不用為用,則可終身行之,而無窮如天地,不竭若江河矣!

第二十八章

知其雄,守其雌,為天下谿。①為天下谿,常德不離,復歸於嬰兒。②知其白,③守其黑,④為天下式。為天下式,⑤常德不忒。復歸於無極。⑥知其榮,守其辱,為天下谷。為天下谷,常德乃足。復歸於朴。⑦朴散為器,聖人因之,則為官長,⑧故大制無割。⑨

【註釋】

①王弼曰:「雄,先之屬;雌,後之屬也。知為天下之先也,必後也。是以聖人後其身而身先也。」宋常星曰:「雄雌二字,不可概於一端,天下萬物,皆有雄雌之理;天下萬事,皆有雄雌之道。雌者,陰也;雄者,陽也。陰主乎靜,陽主乎動。」其說是也。

谿,景龍本作「蹊」,景福本作「溪」,敦煌本作「奚」,下並同。

②羅振玉曰:「為天下谿,敦煌本無此句。」朱謙之謂:「遂州本亦無。」王弼曰:「谿不求物,而物自歸之,嬰兒不用智,而合自然之智。」蘇子由曰:「譬如嬰兒,能受而不能用也。」憨山曰:「嬰兒,柔和之至也。」王純甫曰:「嬰兒,言其和也。」宋常星曰:「嬰兒動靜無心,皆有自然之道。」

③易順鼎曰:「按此章有後人竄入之語,非盡老子原文。《莊子·天下篇》引老子曰:『知其雄,守其雌,為天下谿;知其白,守其辱,為天下谷。』此老子原文也。蓋本以『雌』對『雄』,以『辱』對『白』。辱有黑義。儀禮註:『以白造緇曰辱。』此古義之可證者。後人不知『辱』與『白』對,以為必『黑』始可以對『白』,必『榮』始可以對『辱』,於是加『守其黑』一句,於『知其白』之下,加『知其榮』一句,於『守其辱』之上,又加『為天下式,為天下式,常德不忒,復歸於無極,四句以葉黑韻,而竄改之跡顯然矣。此自周至漢古義,而彼不知,其顯然者一也。『為天下谿』,『為天下谷』,『谿』『谷』同義,皆水所歸。『為天下式』,則即『溪』『谷』不倫,湊合成韻,其顯然者二也。王弼已為『式』字等句作注,則竄改即在北魏之初,幸賴《莊子》所引,可以考見原文,亟當訂正以存真面目。」茲從通行本,錄此以供考證者用。

馬敘倫曰:「易說是也……古書『榮』『辱』字,皆『寵、辱』之借,本書上文『寵辱若驚』,不作『榮辱』,亦妄增之證。然《淮南·道應訓》已引:『知其榮,守其辱,為天下谷』,則自漢初已然矣。」

蔣錫昌曰:「按易說是。四十一章『大白若辱』,『白』『辱』對言,此文應作『知其白,守其辱』之證也。」

高亨亦認為然,兼采易、馬說而補正之,除意同者外,其易、馬未及者有:「……『復歸於嬰兒,復歸於樸』,意(忄旨)相同,人性未漓為嬰兒,木質未散為朴,間以『復歸於無極』一句,則與嬰兒及朴不類。《淮南·道應訓》引《老子》曰:『知其雄,守其雌,為天下谿。』又引《老子》曰:『知其榮,守其辱,為天下谷。』而未引『知其白,守其黑,為天下式』句,蓋淮南所見本無此句也。且所引『知其榮,守其辱』,原作『知其白,守其辱』,今作『榮』者,妄人依誤本《老子》改之也。」

叟案:辱,《廣雅·釋詁·三》:「辱,污也。」《左傳·襄三十年》:「使各子辱在涂泥久矣。」此「辱」即「污」也。《素問》、《黃帝內經》、《氣交變大論》:「黑氣乃辱。」故辱有黑義。(黑辱),《玉篇》:「垢黑也。」故(黑辱)有黑義。四十一章「大白若辱」,河上公、王弼、景龍本作「辱」,傅奕、范應本作「(黑辱)」。范曰:「(黑辱)音辱,黑垢也。古本如此,河上本作『辱』。」足證「辱」、「(黑辱)」義通也。按易說改正,文極簡古,義極樸質,遠勝增文矣。故從之。

④宋常星曰:「天下萬事萬物,皆有白黑之理,不可以白黑二字,專指二色言之也。」

呂吉甫曰:「白於色為受采,於物為明,於行為金,於數為四。黑於色為不受染,於物為晦,於行為水,於數為一。」其所言「黑」,亦通於下文之「辱」。

⑤為天下式,景龍本無此句。魏稼孫曰:「為天下式,『谿』、『谷』二句重,此句不重,蓋脫。御注三句皆重。」

⑥得,景龍本作「德」,古字通。忒,差也。敦煌本作「貸」。章炳麟《新方言》曰:「《月令》註:『不貸,不得過差也,「貸」本作「忒」。』」無極,天玄子曰:「無極即道。」

⑦德,景龍本同上文作「得」。樸,景龍、景福二本作「朴」,下「模」字同。御注作「樸」。此從王弼本。《史記·文帝紀》:「示敦朴為天下先。」惇樸,即敦樸,古通用。樸,老子藉以喻道也。

⑧景龍本作「朴散為器,聖人用為官長」。文簡古,此從通行本。王弼注云:「朴,真也。真散則百行出,殊類生,若器也。聖人因其分散,故立為官長。」俞樾據此,謂「用」當作「因」,王所見本,當為「因」,茲從改。

⑨景龍、敦煌二本作「是以大制無割」。河上、御注、景福及今通行本作「大制不割」。古王本、傅、範本作「無割」。易順鼎曰:「『不割,當作『無割』,王注云:『以天下之心為心』故無割也。』足證王本作『無』。《道應訓》作『大制無割』,此作『不』者,後人因下文有方而不割之語改之。」呂惠卿曰:「朴者真之全而物之渾成者也,渾成未為器,則無施而不可。……若夫抱朴以制天下者,視天下之理。猶庖丁之解牛,遊刃有餘地,何事於割哉?」斯言得之。

總闡「四三聖教」玄要第一

老子於上章示以聖人修道五善法門,以為行道之準則;唯聞道行道不易,而守道尤難;守道無離,方為要妙。故孔子一則曰:「朝聞道,夕死可矣。」再則曰:「道不可須臾離,可離非道也。」道不可須臾離,則貴知有所守。守而無離,守而勿失,守而行之,行而成之,方與道合,而得證道矣。所謂「四三聖教」者,乃本章「三知三守三為三復」之大道玄要也。道體虛無,不可言說,故舉事為喻以譬之,俾世人之易曉也。

夫道之為物,如環之無端,圓成無礙。物不可極,極而復反。有無(陰陽)相對,亦復相涵相合,相生相反,相反相生,相生相成,相成相剋,相剋亦復相成。凡百事物,莫不相對而相為因果者也。故聖人之於天下也,欲成之於此者,必先事之於彼;欲得於正者,必先守諸其反;正行反反,反行常正;亦猶欲得其果者,不先為之於其因,而能有得者,未之有也。且正正為反,反反為正,乃自然之公律也。此老子「用反原理」與「反用原理」秘義之所根。本章「聖人三守玄要」之開示,亦即基於此一原理而建立也。

聖人修道行道,固須先明三守而篤實踐履之,然於三守之前,尤須能明三知;三知之後,尤須能明三為;知之於此,而守之於彼;明之於彼,而為之於此;一以貫之為用,方為要妙。所舉雖僅「四三聖教」,推而廣之,萬事萬物萬理萬行,莫不然也。

知其雄,知其白,知其榮,此三知者,聖人之大知也,所以明白四達,朗照天下,洞燭萬類,前知後知,而無或遺也。守其雌,守其黑,守其辱,此三守者,聖人之大守也,所以柔弱自處,愚昧自全,卑下自居,光而不耀,仁常不仁,順物委蛇,不與世競,與時偕行,而應化無窮也。為天下谿,為天下式,為天下谷,此三為者,聖人之大行藏也。聖人道超天地,智周萬類,德冠群倫,學絕今古,而能卑下自持,藏身於虛,應物而無傷也。復歸於嬰兒,復歸於無極,復歸於樸,此三復者,聖人之大休歇處也。以嬰兒為法守者,中和之至也;以無極為法守者,虛無之至也;以素樸為法守者,全真之至也。斯乃返本還元,復歸於道也。能全斯「三知、三守、三為、三復」之「四三聖教」,而行於天下。則自能範圍天地而不過,曲成萬物而不遺,肆應萬事而不失,化行萬世而不名。因物自然,與時推移,無作無為,行乎天道,而合於天理之固然矣。故曰:大知無知而自知,大守無守而自守,大為無為而自為,大復無復而自復。是以老子終之曰:「大制無割。」夫大道渾全,圓而不方,無善無惡,無成無毀,無彼無此,無分無合;若割,久矣其細也夫!

夫曲則全,反則成,此天道也。就雄雌而言,非純指雄雌之為物與性也。凡無與敵、可雄視於天下者,皆可目之為雄,反之則為雌。故推而衍之,則尚可得數法則以為世守。嘗試言之曰:知其強,守其弱;知其剛,守其柔;知其尊,守其卑;知其貴,守其賤;知其大,守其小;知其多,守其少;知其難,守其易;知其進,守其退;知其先,守其後;知其福,守其禍;知其利,守其害;知其得,守其失;知其有,守其無;知其實,守其虛;知其正,守其反;此」十五守」者,無莫非不可或違之天道也。推而至於無窮相對之理事,亦莫不皆然。余故曰:老子以守反為教,而以用反行反為道。是故天下人皆欲者,我獨不欲;天下人皆爭者,我獨不爭;我獨異於人,故天下莫能與之爭,以人天交歸也。

參證章旨第二

本章主旨,全在教人以「三知」為三大前提,以「三守」為三大綱領,以「三為」為三大功夫,以「三復歸」為三大道樞。就儒門言,「三知」屬於道問學之事,「三守」屬於尊德性之事,「三為」則屬於自處卑下與「反地」之事。而「三復歸」則屬於上超聖域而與道合一之事。二千餘年來,對於「復歸」二字,多懵懂含混過去,以其全系修持「聖功」「道功」「神功」之過程與境界,於功夫修持,未入門或入門而未透關者,概無法心領神會。以凡過來人,確能實知修聖功者,自有其聖化歷程與最後境界;修道功者,自有其道化歷程與最後境界;修神功者,自有其神化歷程與最後境界。唯此中三昧,只能與功夫過來人道,而不能與文字漢言也。蓋文字漢既未入門做功夫,自不能體、不能信,亦不能通,更不能化,豈可望其能有驗有證哉?

雄雖強,天下之伏雄者唯雌;雌雖弱,天下之役雄者唯雌。雌雖靜以自處,天下之就雌者為雄;雌雖後而不先,天下之歸雌者為雄。汝為雄乎,為雌乎?當知所以自取矣。以其如此,故能為天下谿。既能為天下之谿,故能常德不離,而復歸於嬰兒。嬰兒一團天理,一任天真,渾全無缺也。

知白守黑,知之易而守之難。黑白,非指色言,乃近取譬也。晝夜明暗、美醜善惡、是非進退、利害得失、禍福成敗、長短高下、曲直方圓,無不可以黑白之理喻之也。凡世之所貴所好所趨者,白也;凡世之所賤所惡所避者,黑也。世人皆貴取白,老子獨貴守黑。守其黑,黑中生白,而黑復返白;守之於此,則生之於彼;守之於此,亦復成之於彼。居天下之反,處眾人之所惡,不求歸而天下自歸之。猶海不求水,而水自歸之;谿不求物,而物自歸之也。以其虛己以待物,復自居其惡,以善讓人;自居其害,以利讓人;自居其禍,以福讓人;自居其失,以得讓人;長短高下,曲直方圓,進退成敗,凡百事物,莫不如之。是以故能為天下式。既能為天下式,則常德不忒,而復歸於無極矣。無極者,天地未形,萬物未生時之象也。

知榮守辱,理亦如之。榮為上,辱為下,欲榮者務高,守辱者務卑;欲榮者尚華,守辱者務實。知其位高身危,則自處卑矣;知其華而不果,則自務實矣。辱生於榮,榮反為辱;榮亦生辱,辱反為榮;故知榮之將反,何若守其辱?守其辱,為天下谷。谷虛而善盈,無而善用,故為天下谷,常德乃足。常德既足,復歸於樸。朴者,質也、實也、全真也、無名也。道為無,名朴。故復歸於樸,亦即復之於道之始也。

嬰兒,人成形之始也;無極,萬有成形之始也;朴,物成器之始也。三者皆喻道之初,復於此三者,返本還元,歸根覆命,復於道之始也。萬象萬殊,萬事萬理,無所窮極;故必歸之於一,復之於無,簡之貫之,統之化之,所以務本守母也。故治天下理萬民者,必盡功於致虛極,守靜篤,因以觀萬物之「復」。復之於一,獨立不改,則可執一御萬;復之於無,清靜無為,則可因無御有;執一而後能無不執,無為而後能無不為。莽莽蒼蒼,林林總總,若不歸之於一,復之於無,復何以守之哉?無為之為,斯為善行;不言之教,斯為善言。故由朴散為器,聖人因之為官長,是則執簡御繁,握本治末,使物各遂其所生,器各盡其所用,百姓各順其性,而皆自然。故萬象萬殊,其理則渾然不二,故曰「大制無割」。大制無割,猶言「大道無分」也。如何知之、守之、為之、復之、歸之於道,則全屬聖教功夫中事矣。

第二十九章

將欲取天下而為之,①吾見其不得已。天下神器,②不可為也,不可執也。③為者敗之,執者失之。④故物或行或隨,或呴或吹,⑤或強或贏,⑥或載或隳。⑦是以聖人去甚、去奢、去泰。⑧

【註釋】

①王弼曰:「為,造為也。」見《道藏》宋張太守匯刻四家注,今各王本脫。司馬光曰:「為之則乖自然,執之則乖通變。」

②王弼曰:「神,無形無方也;器,合成也;無形以合,故謂之神器也。」

叟按:神,無思也,無為也,無形也,無跡也。故天下之器,乃神器而非凡器,不可為,不可執也。

③各本無「不可執也」一句,焦竑《老子翼》有之。易順鼎曰:「『不可為也』下當有『不可執也,一句,請舉三證以明之。《文選·干令升晉紀總論》引文子稱老子曰:『天下大器也,不可執也,不可為也;為者敗之,執者失之。』其證一。王注云:『故可因而不可為也,可通而不可執也。』王注有,則本文可知。其證二。下篇六十四章云:『為者敗之,執者失之;是以聖人無為故無敗,無執故無失。』無為即不可為,無執即不可執。彼文有,則此文亦有。其證三。蓋有『執者失之』一句,必先有『不可執也』一句,明矣。」劉師培說略同

叟案:文子引文見《文子·道德篇》,上有「執一無為,因天地與之變化。」又王弼注云:「萬物以自然為性,故可因而不可為也,可通而不可執也。物有性,而造為之,故必敗也;物有往來而執之,故必失矣。」由此注可證古本應有「不可執也」句。

馬敘倫曰:「彭耜引黃茂材曰:『天下神器,不可為也,不可執也,至於人身,獨非神器乎?』是黃見本有此句。」叟案:易、馬之說是也,茲從之補。

④《雞冠子·備知篇》曰:「為者敗之,治者亂之。」當系本此。

⑤故,景龍、遂州、敦煌三本作「夫」。呴,景龍、敦煌本作「噓」,王弼本作「歔」,傅、範本作「噤」,此從河上、御注本。《莊子·刻意篇》云:「吹呴呼吸,吐故納新。」不作「吹噓」。

⑥贏,《說文》:「瘦也。」故亦有弱義。此從王弼本。各本作「贏」,《說文》:「有餘賈利也。」《淮南子·時則訓》:「天地始肅不可以贏。」註:「贏,盛也。」正字通:「凡攻戰博簺,勝曰贏,負曰輸。」景龍本作「贏」,滿也、余也,與「盈」通。《爾雅·釋天》:「春為發生,夏為長贏。」「強」與「贏」對文,故不可作「贏」、「贏」。強,敦煌本作「疆」。

⑦載,景龍、敦煌本作「接」,王弼、梁簡文作「挫」。此從河上本。河上注曰「載,安也」。「隳,危也」。「載」、「隳」為對文,作「挫」,則與「隳」不分二義矣(此據俞樾義)。范應元曰:「『或強或剉,或培或墮』,嚴遵、王弼、傅奕、阮籍同古本。」是范所見古王本又有異也。

⑧陸農師曰:「去甚,慈也;去奢,儉也;去泰,不敢為天下先也。三者,聖人所以取天下也。」蘇子由曰:「去其甚,去其奢,去其泰,使不至於過而傷物,而天下無患矣,此不為之至也。」二解俱當。王弼注此則云:「聖人達自然之至,暢萬物之情,故因而不為,順而不施,除其所以迷,去其所以惑,故心不亂而物性自得之也。」夫奢、泰、甚三者,皆人為之所至也,無為而因應以為功,無執而順任以為用,無累無縛。則自可自在逍遙於外也。

總闡三無三去玄要第一

聖人之於天下也,有三無三去玄要。三無者,「無取、無執、無為」也。古之善為天下者,有若無有,治若無治,以其能超然獨立於天地之外,與宇宙精神共往來,而視天下若無天下也。故堯讓天下於許由,許由不受;讓而不受,何況取乎?勞身以為天下,自遺其咎;故曰「將欲取天下而為之,若見其不得已」也。夫不爭不取而有天下者,乃天下自歸之也;如舜禹之有天下然,欲避而不可得也。天下神器也,與形下之器異;故未有天下,不可爭也,不可取也;既有天下,不可為也,不可執也。爭則亡之,取則喪之;為則敗之,執則失之。蓋爭、取、為、執四者,皆根於我見我私,而欲自有所成,故致力於有為以為功也。殊不知宇內萬象萬殊,將從何而盡為之?瞬息萬變,將從何而全執之?如欲強取而為之,安能不敗?強執而有之,安能不失?此乃不自率其天行,不自安其性命之情者也。故唯有因任自然,法天無為,無思無慮,無智尤欲,纖毫不存,一絲不掛,方可能因其無而有之。以無有為有,唯有道者能之!夫唯道是行者,天不能敗,而況人乎?唯無為,方能無不為;唯無有,方能無不有。故曰:「巍巍乎!舜禹有天下而不與焉!」以其無心於取天下,而天下自歸之也。

夫天下固如是矣,而物亦如之,皆相對而生,相對而成,亦相對而動,相對而制。故高下相傾,禍福相伏,利害相隨,成敗相倚。是以凡物有行之於先者,自有隨之於後者;有@之使溫者,自有吹之使寒者;有強而為雄者,自有贏而為雌者;有載而安處於其上者,自有隳而圖危於其下者(如篡奪顛覆)。推之萬事,莫不皆然,一切相對,如形影之相隨,如晝夜之相生。動之於此,必應之於彼;為之於此,必效之於彼;未有行而無對動者也。若與物為敵,則萬變相錯,必有窮時矣。

是故天道惡強、惡盈、惡暴,逞強必弱,過盈必傾,暴政必亡,而有道者不處也。盈虛消長,循環往復,相對周行不息,道之理也。故老子於本章教人宜「守三無」外,尚宜「行三去」以為戒。三去者,「去甚、去奢、去泰」也。道貴守中而行,三者皆過,故必去之,以求其合於道也。天道持平,有餘者損之,不及者補之;過者損之,不及者益之;甚之與奢與泰,皆太過之事也,敞必去之,方可持平而合中道。聖人行事,不為已甚,而居其反,以自成其天。是以欲先取後,欲上處下,欲強守弱,欲伸自詘,欲進反退,欲用反藏。故欲取天下,常以無事;及其有事,則不足以取天下!以逐鹿者多,爭得者眾,即能有成有得於一時,亦不能久也。物有固然,事有必至,不可強為。是以聖人去甚、去奢、去泰,而以慈為用,以儉為寶,以不敢為天下先與處眾人之所惡為道!斯為老子之「三去法要」也。

參證章旨第二

本章系承上章「朴散為器,聖人因之,則為官長」大旨,而開示世人,凡欲有事於天下者,宜知「守三無」,而「行三去」,方可為天下而不傷天下,亦不自傷。故首曰:「將欲取天下而為之,吾見其不得已。」蓋以天下神器,不可有心於以分取也,而以天下自歸之為上。自歸之者,如萬物之自歸於天地,天地固無心於萬物也。聖人無心於天下,而天下自歸之,如舜禹之有天下然,不得已而居之。得而無心得,取而無心取,為而無心為,居而無心居。斯乃無得之得,無取之取,無為之為,無居之居;要亦因任自然而已矣!此上之最上者也。若群相與共爭於取天下,以至流血千里,為禍百世,甚且敗亡隨之,而災及其身!則即能得天下,亦下之又下者也。此一原理,引用之於萬事萬物,亦莫不皆然。天下神器,不可爭不可取,名利等一切,又豈可爭而取之乎?

余故本老子本意,加「無取」一訓,合其「為者敗之,執者失之」二條,而共稱之為「三無教」,曰「無取、無為、無執」。取者亡之,為者敗之,執者失之。故老子又恆以「功成、名遂、身退,天之道」為教,以其無違自然之性也。世人多不明此「守三無」之聖教,又不明「歸藏易」與老子主「退藏」之玄義,深可嘆惜。王輔嗣注此有曰:「萬物以自然為性,故可因而不可為也,可通而不可執也。物有常性,而造為之,故必敗也;物有往來,而欲執之,故必失矣。」夫天地之性,以自然為性,故大道之行也,役物莫若以物付物,為天下莫若以天下付天下。此皆能因任其自然自行自為而自性之也。故曰:「無以心捐道,無以得殉名,無以人助天,無以物喪性,無以天下害生傷神!」此要亦為老莊之秘義也。

夫盈虛消長有理,盛衰治亂有勢,禍福成敗有機,窮通得失有數,不可強取強為也。唯能明其理,審其勢,乘其機,握其數,則「因應」之權過半矣。理有固然,事有必至,此中有自然之機括可尋。聖人為之於朕兆未萌之始,為之而天下人莫能見,莫能知。故其為,為無為,以其無形可指,無跡可尋也。世人為之於朕兆已萌之後,為之而天下人莫不見,莫不知。故其為,為有為,以其有形可指,有跡可尋也。

世人大病痛,在一切執著,看不空,放不下。執事為執,執物為執,執有為執,執空亦為執;執理為執,執法為執,執名為執,執相亦為執;執無為執,執道為執,執人我為執,執天下亦為執。總須破諸執著,一切掃脫,方無病痛。有執則有欲,有欲則有為;無執則無慾,無慾則無為。故無為以無執為第一步功夫!推之而至於無取亦然,我無執無慾,又何取焉?

是以聖人宜行三去,曰「去甚,去奢,去泰」,去甚之極,必至於無;去奢之極,必至於無;去泰之極,必至於無。去其甚,則損其甚;去其奢,則損其奢;去其泰,則損其泰!去之又去,終必至於無可去;損之又損,終必至於無可損。去而至於無可去,損而至於無可損,斯自至無矣!最後,無亦不可執,無其無,並無其無無之無,則自無無無矣!斯為道妙。

此「行三去」之去字法,要即道佛門庭修持法中之「損字法」與「減字法」,亦即去有為法,而用無為法,則可返於自然矣。故如輔嗣主「於物事逆順反覆,不加施為執割」時有曰:「聖人達自然之至,暢萬物之情;故因而不為,順而不施,除其所以迷,去其所以惑。故心不亂,而物性自得之也。」天下皆自得之,群相與各安其性命之情,各適其適而不適人之適,各樂其樂而不樂人之樂,則雖賞之不竊,而予之不取,以其無用天下為也。

第三十章

以道作人主者,①不以兵強天下。②其事好還,師之所處,荊棘生焉。[大軍之後,必有凶年。]③善者果而已,不以取強。④果而勿矜,果而勿伐,果而勿驕,⑤果而不得已,是謂果而勿強。⑥物壯則老,是謂不道,不道早已。⑦

【註釋】

①作,坊間通行各本皆作「佐」,此從景龍本。俞樾曰:「按唐景龍碑作『以道作人主者』,乃古本也。河上公注曰:『謂人主能以道自輔佐也。』則河上公亦是『作』字。若曰:『以道佐人主』,則是人臣以道輔佐其主,何言人主以道自輔佐乎?因作、佐二字相似,又涉注文輔佐字而誤耳。王弼所據本已為『佐』字,故曰:『以道佐人主,尚不可以兵強於天下,況人主躬於道者乎?』後人以王本改河上本,而河上注義晦矣。」

叟案:俞說是。老子之學,君學也,帝王學也。《道德經》五千文,幾全是為聖人為聖王之文,鮮有言及於臣學者。蔣錫昌疑俞說謂他人從未言及,俞所見本,或為偶然之筆誤。唯嚴可均校此章即曰:「『以道作』,各本作『以道佐』。」足證嚴亦見景龍本如是也。朱謙之亦謂:「(『檢』木字旁換成『言』字旁)原搨本及《續語堂碑錄》所載碑文,與嚴可均校語,又古本《道德經》校刊本,均作『以道作人主者』,石刻尚在,俞氏之說,萬無可疑。」茲據景龍本改正。

②景福本、敦煌本、王弼本「強」下有「於」字。東條一堂曰:「按《臣軌守道篇》,引『強』字下有『於』字,與王注合。」此從景龍本。

③景龍本無「焉」字。各本「焉」下有「大軍之後,必有凶年」二語。勞健曰:「大軍之後,必有凶年,景龍、敦煌與《道藏》龍興碑本無此二句,它本皆有之。《漢書·嚴助傳》淮南王安上書云:『臣聞軍旅之後,必有凶年。』又云:『此老子所謂師之所處,荊棘生焉者也。』按其詞意,軍旅凶年,當屬別古語,非同出老子。」嚴可均亦認系注語羼入正文,並云:「王氏引邢州本亦無。」今從古本。

④「善」字上,景龍、御注、敦煌本有「故」字,此從河上、王弼、《大典》本。下句各本作「不敢以取強」,此從敦煌、景龍本。俞樾曰:「『敢』字衍文。河上注曰:『不以果敢取強大之名也。』注中『不以』二字即本經文。其『果敢』字乃釋上文『果』字之義,非此文中又有『果』也。今作『不敢以取強』,即涉河上注而衍。王注曰:』不以兵力取強於天下也。』亦『不以』二字連文,可證經文『敢』字之衍。」今從之。叟案:果,歷代解者或作「果決」解,或作「勝」解,或作「果敢」解,或作「勇」解,王弼則作「濟」解。一作「誠」解,《淮南·道應訓》:「令不果往。」註:「誠也。」故以作「勝」解較佳。《爾雅·釋詁》:「果,勝也。」然作「成果」、「效果」或「結果」解,似尤妥。果,《說文》:「木實也。」《易·下系》:「乾為天,為木果。」註:「果實著木,有似星之著天也。」善者,果而已,言善者只求得其果實,達其目的而已。

⑤御註:「驕」作「憍」。景龍本「果而勿驕」句,在「果而勿矜」上。今從通行本。

⑥已,景龍本作「以」。下句各本無「謂」字。

⑦景龍本作「物壯則老,謂之非道,非道早已。」此從河上、王弼本。

又:方覺慧認為自「善者果而已」以下,應改為:「善者果而已,果而勿矜,果而勿伐,果而勿驕,果而勿強,果而不得已,不敢以取強,物壯則老,是謂不道,不道早已。」亦不無見地,唯「敢」字應系衍文,參注④。

總闡非兵非戰原理第一

兵者,凶事;凡舉兵相對,敗固傷,勝亦傷,兩俱傷焉。故以道作人主者,不以兵強天下。大兵無兵,大戰無戰,大取無形,大勝無跡。故孫子重伐謀伐交,而曰:「百戰百勝,非善之善者也;不戰而屈人之兵,善之善者也。」以道蒞天下者,天下自歸之,何用兵為?此正孟子所謂「固國不以山谿之險,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」者是。

若不恃道而恃兵,則「爭城以戰,殺人盈城;爭地以戰,殺人盈野」,未有戰而不兩傷者也。且天道好還,得其利而還生其害,得其福而還生其禍。即戰而勝,民困財竭,禍將及其子孫黎民!「忘戰必危,好戰必亡。」其斯之謂歟?故老子曰:「師之所處,荊棘生焉。」舉此用為好以兵強天下者戒!有國者不可不三致意焉。

善為道於天下者,務其果而已矣。善務其果者,先立於不敗之地,而為其必勝之形,因其必勝之勢,制其必勝之機,因以為必勝之功。觀時而動,時勝則行,時不勝則止,且其為勝,務於自然勝,故不待戰而勝,不待爭而得;以其能戰於未戰之前,勝於未勝之先;復以道勝而不以兵勝也。恃強逞兵,則非至血流漂杵不已。

大兵無創,大戰無傷。故善為兵者,貴無兵而自勝;善為爭者,貴無爭而自得;善為事者,貴無事而自成;善威天下者,貴無威而天下自服;善亡人國者,貴亡國而不失人心!因其以道化天下,而不以兵制天下;以德服天下,而不以力服天下也;以心和天下,而不以戰勝天下也。君人者,操國家存亡之權,握萬民生死之機,豈可妄逞己意,而以兵戰威天下哉?

且夫強弱,不可恃也;勝敗,不可必也。強弱,有有形之強弱,有無形之強弱;勝敗,有有形之勝敗,有無形之勝敗;國力有有形之國力,有無形之國力;兵備有有形之兵備,有無形之兵備;豈盡可以計數算之哉?強者常因戰而轉弱,弱者常因戰而轉強;故強固可以勝弱。而弱亦可以勝強。勝者固為已勝,敗者亦常能轉敗為勝;勝者或勝於此而敗於彼,勝於始而敗於終,勝於當時而敗於後世。天下無常強,無常勝,亦無百年不變之形,更無百年不變之勢也。故曰:治亂在乎人,存亡繫乎天!其數有人算者在,有天算者在,有人天可算而亦有人天不可算者在!余故曰:兵不可輕舉,戰不可輕啟。是故兵聖孫子有曰:「百戰百勝,非善之善者也;不戰而屈人之兵,善之善者也。」以不待戰而已勝也。

是故善為道者,以道致其果、全其果而已,不敢以兵強天下。事成果達,則宜勿矜其能,勿伐其功,勿驕其心,以其為迫不得已而動也。迫不得已而動者,視勝猶不勝,目的一達即止,不可再以強臨天下,故曰:「果而勿強。」以物壯則老,木強則折,乃自然之道,故欲以兵強天下者,終必自取敗亡。道尚柔弱,以剛而取,不若以柔而取,以強而取,不若以弱而取。以兵取強者,是行不以道也;違道之常,天地亦不能久,而況人乎?故曰:「不道早已。」

參證章旨第二

本章承上章示作人主者,在修道以化天下,修德以一天下,而「不以兵強天下」。道為無形之甲兵,不戰而自勝;兵為有形之武力,戰而不常勝。強弱有分,得失不一;福禍無門,勝敗無常。能轉弱為強,轉失為得;因禍為福,因敗為勝者,其唯道乎?老子之不主「以兵強天下」,與儒家之主王道而反霸道,主和平而反侵略之中心思想,不謀而合也。

以道作人主者,民無塗炭之患,而天下有雍熙之樂;民無兵戰之苦,而天下有太和之象。不得已而用之,亦以務其果為善,而不以強臨天下。勿矜、勿伐、勿驕、勿強,全是言養心之大用。亦即是言心理修養、精神修養,與氣象修養。勿矜,則以謙下為用矣;勿伐,則以卑退為用矣;勿驕,則以遜讓為用矣;勿強,則以柔弱為用矣。此為內修功夫之四大綱領,而不可或忽者。至若自處於不得已,則為順天承命矣!順天承命之師,在老子為行道之師,在孟子為仁義之師,故自可無敵於天下,不待交鋒而勝負決矣。其所言,無一莫非「心中之兵」。勝百萬兵易,勝心中兵難;勝天下之強敵易,勝心中之強敵難;即此道也。勢極必反,過強必衰,與物壯則老,同一理也。故曰:「是謂不道,不道早已。」

道德經聖解五

蕭天石 著

第三十一章

夫唯[佳]①兵者不祥,②物或惡之,故有道者不處也。③[君子居則貴左,用兵則貴右。④兵者不祥之器,非君子之器。]⑤不得已而用之,恬淡為上。⑥勝而不美,而美之者,是樂殺人。⑦夫樂殺人者,不可得志於天下矣。⑧[吉事尚左,凶事尚右,是以上將軍居左,偏將軍居右,言以喪禮處之。⑨殺人眾多,以悲哀泣之,戰勝以喪禮處之。]⑩

【註釋】

①隹兵,各本均作「佳兵」。王念孫曰:「釋文『隹,善也。』河上云:飾也。念孫按善飾二訓,皆於義未妥……今按:『佳』當作『隹』字之誤也。『佳』,古『唯』字也(唯或作唯,又或作維)。唯兵為不祥之器,故有道者不處。上言『夫唯』,下言『故』,文義正相承也。八章曰:『夫唯不爭,故無尤。』十五章云:『夫唯不可識,故強為之容。』又云:『夫唯不盈,蔽而新成。』二十二章云:『夫唯不爭,故天下莫能與之爭。』皆其證也。古鐘鼎文『唯』字作『隹』,石鼓文亦然。又夏竦《古文四聲韻》載《道德經》『唯』字作『崖』,據此,則今本作『唯』者,皆後人所改,此『隹,字若不誤為『佳』,則後人亦必改為『唯』矣。」阮元於《經傳釋詞.序》,亦以「佳」為「隹」之訛。方覺慧曰:「近得虢季子《白盤銘文》:『唯十有二年』,『唯』字作『隹』,按虢季子白盤,為西周物,有銘凡百十一字,清道光間,常州徐燮鈞大令宰郡縣時,得之寶雞虢川司地;同治甲子,淮軍名將合淝劉省三氏克常州,入得之太平天國護王府中。戊寅仲夏,日寇犯皖北,盤已為劉氏埋藏,余見其銘拓文。」由此可證應作「隹」,即「唯」字也。傅奕本作「美兵」,魏默深曰:「或當用《廣雅》『隹,勞也』之訓。」朱謙之曰:「元德三年陝西寶雞縣皤溪宮道德經幢,『隹』字正作『隹』,可證。」

②各本作「佳兵者不祥之器」,嚴可均曰:「河上無『者』字,不祥之器,《大典》無『之器』二字。」盧文詔曰:「『隹兵者不祥』句下,古文無『之器』二字,俗本有之,蓋從下文而誤衍也。」案:吳澄本、吳勉學本,均無「之器」二字,茲從之。

③羅振玉曰:「景龍本、敦煌二本均無『者』字。」景龍「處」下無「也」字,此從《大典》本。宋陳象《古道德真經解》,無此二句。蘇子由曰:「以之濟難,而不以為常,故曰不處。」

④魏源《老子本義》引晁氏說之曰:「王弼《老子注》謂『兵者,不祥之器』以下至末,皆非老子本文。王氏道曰:『自兵者不祥之器以下,似經注相間,疑為古之義疏,混入經文者。』源案:王弼此章注已闕,晁氏生宋初,故猶及見之;但文句相沿已久,今並仍其舊。」

叟案:晁說是,今從之,將經文之可疑者,用括號括之,置而不解。並兼采魏說,仍予加注。

君子居則責左,用兵則貴右。焦竑曰:「左為陽為生,右為陰為死。」叟案:此據《毛傳》:「左陽道,朝祀之事;右陰道,喪戎之事。」及《逸周書·武順篇》:「吉禮左還,順天以立本;武禮右還,順地以利兵。」而為之解也。

⑤紀昀曰:「案:自『兵者不祥之器』以下,至『言以喪禮處之』,似有注語雜入,但河上公注本及各本俱作經文,今仍之。」

劉師培曰:「案:此節王本無注,而古注及王注恆混入正文,加『不祥之器,非君子之器』,二語必系注文,蓋以『非君子之器』,釋上『不祥之器』,本文當作『兵者不得已而用之』,『兵者』以下九字,均系衍文。」

馬敘倫曰:「紀、劉之說是也。《文子·上仁篇》引曰:『兵者不祥之器,不得已而用之。』釋慧皎《高僧傳·八義解論》曰:『兵者之器,不獲已而用之。』蓋《老子》本文作『夫唯兵者不祥之器,不得已而用之』。『物或』兩句,系二十四章錯簡;『君子』兩句,乃下文而錯在上者;『非君子之器』,正釋『不祥之器』也。」

⑥澹,御注作「淡」,河上作「恢」,一作「恬然」,景龍作「(忄炎)」,此從王弼本。⑦上三句,景龍本作「故不美,若美之,是樂煞人。」下同。《大典》本「人」下有「也」字。此從御注、河上、王弼本。⑧志,景龍本作「意」。王弼本「不」上有一「則」字,《大典》本無此字。⑨景龍本無「言以喪禮處之」一語,各本有。

⑩喪,景龍本作「哀」,各本均作「喪」。又《道藏》張君相匯刻四家注,此章末引王弼注曰:「疑此非老子之作也。」今本無可考,以全章無注也;王弼此章無注,以其疑非老子文也。

總闡兵為不祥之器第一

本章繼上章「以道作人主者,不以兵強天下」一聖教後,併力申非兵非戰之聖義,以垂戒萬世!俾使君人者,宜以道化天下,而不以兵強天下。本諸大道相對原理,凡事有利必有害,有得必有失,有福必有禍,有勝必有敗。且常相對而相生:利生於害,害生於利,此一相對也。得生於失,失生於得,此一相對也。福生於禍,禍生於福,此亦一相對也。而勝常生於敗,敗復常生於勝,此又一相對也。推之而強生於弱,弱生於強;治生於亂,亂生於治;盛生於衰,衰生於盛;存生於亡、亡生於存;此冥冥中之歷史定律,彼此相因相伏,非聖人不得見其幾!然亦即天道循環往復、周行不殆之理,故不可不「迫而後動,不得已而後起,應而不先,隨而不主」也。夫兵不強,不能雄視一世,無敵於天下,則不敢用兵以爭霸於天下。孰不知兵凶戰危,孫子謂之為「存亡之道,死生之地」。絕不可輕用其鋒,妄啟戎端!以杜強不可極,極用其強則弱亦至焉,而敗亡隨之。此為人主者,不可不明之最高君學權輿也。

《易》曰:「天地之大德曰生,聖人之大寶曰位,何以守位曰仁。」兵事則反之,以殺伐為主,以侵人之地,役人之民,亡人之國,為不二目的。唯強弱不可恃也,勝敗不可必也,存亡不可料也,而死傷則雙方不可免也。故老子復又揭櫫:「夫唯兵者不祥,物或惡之,故有道者不處也。」

若迫不得已而用兵時,亦以恬淡為上。蓋恬淡猶有仁人之心存焉,存仁心而興仁兵,舉義師,為救亡圖存,以反侵略救天下為己志,則戰必勝矣!蓋仁者無敵於天下,以其非為一人戰,而係為天下戰也。仁則有慈,義則有勇;故曰:「天將救之,以慈衛之。」蓋以慈戰則勇,以義戰則勝,以仁戰則天下樂推而不厭!用是能守則必固,攻則必克,而寡可以勝眾,弱可以勝強,小可以勝大,人可以勝天;以其能轉勝敗之數,而翻存亡之勢也。

老子非欲國無兵也,乃主不以兵為兵,而應以道為兵也。非不欲為勝也,乃主應以道勝天下,而不以兵勝天下也。有道者,謀兵於無兵,戰於無戰,勝於無形,故能無敵於天下。以道勝天下者,勝於未戰之前,不待戰而已勝也,若夫臨陣克敵,下之又下者矣。此為千古微旨。夫抗兵相加,未有不兩傷者,故敗固不美,而勝亦不美;勝而不美,而美之者,是好以兵強天下者也。恃其兵強器精,而好爭戰於天下,是樂殺人矣。天道好還,勝之於此者,必敗之於彼;得之於此者,必失之於彼;樂殺人者,其能死人亦殺之乎?故梁惠王問孟子曰:「天下惡乎定。」曰:「定於一。」曰:「孰能一之?」曰:「不嗜殺人者能一之。」此則本儒家之仁心,而深得老氏之遺意矣。故老子曰:「夫樂殺人者,不可得志於天下矣。」以其有違上天好生之德,而又與道相忤,背天不祥,況又與道相忤乎?

參證章旨第二

本章旨在教以道作人主者,宜以道化天下,而不以兵強天下。以兵服天下者,服其人不能服其心,服之於一時,而不能服之於久遠。以道化天下者,服其人亦服其心,且不期其服而自服,不期其化而自化,不期其歸而自歸,不期其合而自合也。化則無分矣,歸則無別矣,合則自大同而為一也。故以道服人之國者,恆能歷千萬世而無或變也。既已謂之同矣,豈得有分乎?既已謂之一矣,豈得有變乎?故莊子曰:「亡國而不失人心。」不失人心者,得其心,一其心,則雖亡而未亡,斯乃亡之不亡,不亡之亡也。孟子言「固國不以山川之險,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」者,要亦為有得於老子之遺意者矣。

若不得已而用兵,亦以恬淡為上,當行而行,適止則止,不可以勝為美。以勝為美,則唯兵是務,好大喜功,東征西討,為勝之慾無已時,則兵戰之事亦無已時,至其極也,終必困於戰而亡於兵也。故孫子不取「百戰百勝」,而貴「不戰而屈人之兵」。若以勝為美,以兵為務,是樂殺人矣。樂殺人者,恆不可得志於天下。故欲得志於天下者,應以行道為不二法門。

昔宋太祖語近臣曰:「朕讀《老子》,至『佳兵者,不祥之器,聖人不得已而用之』。未嘗不三復以為規戒。」為國者,於兵戰之際,應知其所以警矣!

第三十二章

道常無名。樸雖小,①天下莫能臣。②王侯若能守,萬物將自賓。③天地相合,以降甘露,④人莫之令而自均。⑤始制有名。名亦既有,夫亦將知止。⑥知止不殆。⑦譬道之在天下,猶川谷之於江海。⑧

【註釋】

①王輔嗣曰:「道無形不繫,常不可名,以無名為常,故曰道常無名也。朴之為物,以無為心也;亦無名,故將得道,莫若守朴。」樸,景龍作「朴」,御注作「樸」,此從王本。子由曰:「樸,性也。道常無名,則性亦不可名矣。故其為物,舒之無所不在,而斂之不盈毫末,此所以雖小而不可臣也。」嚴復曰:「樸者,物之本質,為五蘊六塵之所附,任汝如何,所見所覺,皆附樸之物質耳。」

②莫能,景龍、御注、敦煌、英倫諸本作「不敢」,此從王本。輔嗣注曰:「夫智者可以能臣也,勇者可以武使也,巧者可以事役也,力者可以重任也,樸之為物,憒然不偏,近於無有,故曰:莫能臣也。」

③王侯,河上、王弼、御注作「侯王」,此從梁武、景龍、敦煌本。賓,《爾雅.釋詁》:「賓,服也。」疏:「賓者,懷德而服。」又《書.堯典》:「寅賓出日。」《傳》:「賓,導也。」釋文:「從也。」

④莊子曰:「至陰肅肅,至陽赫赫;肅肅出乎天,赫赫發乎地,兩者交通成和而物生焉。」天地相合,即莊子所謂交通成和也。

⑤人,河上作「民」,此從景龍、御注本。均,《說文》:「平也。」又:遍也。《易·說卦》:「坤為均。」《莊子·寓言篇》:「萬物皆種也,以不同形相禪,始卒循環,莫得其倫,是謂天均。」

⑥下句,景龍作「天將知止」。此從王弼、御注本。王弼曰:「始制,謂樸散為官長之時也。始制官長,不可不立名分,以定尊卑,故始制有名也。過此以往,將爭錐刀之末,故曰名亦既有,夫亦將知止也。」知止者,知止於其道之始也,即下所謂「不失所者久」之所也。

⑦嚴可均曰:「御注作『知止所以不殆』,河上作『知之所以不殆』,王弼作『知止可以不殆』。」此從景龍、敦煌本。

⑧景龍本無二「文」字。焦竑曰:「物生以道生,物滅以道滅;萬物皆作於道,萬物皆歸於道。我之性宅,我自復之,夫何難之有?故江海,水之宗也;川谷,水之派也;異派必會於宗,殊名必統於道。」

總闡抱道守朴知止原理第一

此承上章聖人宜不以兵強天下,而以道化天下之大旨,申言抱道守朴知止之玄微,以開示世人。夫道之所以能「常」,永恆如是而不變不易者,以其虛而無,且大而無名也。非道無名,以其無可名也。有名則有指,有指則有分,有分則有變,有變則不一而不常矣。朴'散則能制諸器,當其未散為器之始,乃萬物之本性真性共性,亦無名也;散而製為器,方始有名矣。「聖人因之,則為官長。」乃引申之用於政治而言也。道無名,在天地萬物始生未生之時;朴無名,在諸器始制未制與官長未分未名之時;以其同然,故老子恆以朴擬道,舉物以喻之,令世人易明,非有二也。方其無名之始,微不可形,形不可見,故曰小。然小而實人含天地,久亙古今,故曰「朴雖小,天下莫能臣」也。道為宇宙之真君,朴為天地萬物與人之真性,抱道守朴無為,不失其真宰,其誰能臣之?故道之與朴,實天地萬物人生之母炁與元始本性,不可須臾或失或違者也。

故道為母為體為本,而物為子為用為末。執其本則可齊其末,握其體則可明其用,守其母則可得其子;故道雖無名,實真常不變,亙古不壞,歷億世而不可或易。故王侯若能守之,萬物將自賓從賓服矣!以「道」實為「宇宙天地萬物之所以生、之所以成、之所以行之根本原理」。守此道而行之,即守此「宇宙原理」以明萬物萬象,以律萬事萬理,使天下皆法天為行而不失性,將何由而不自歸哉?故龍山子曰:「未然性天地,已然命天地;性命能雙至,自然全天地。」抱道守朴者,其能了乎此,則自「與道合一」,而外天下若敝屣,豈肯以兵為哉?

守常可以御變,守始可以覽終,守中可以應圜,守一可以窮萬;故能守斯道而勿失,則自可「日月壺中照,乾坤袖裡藏」矣。天地相合,以降甘露;陰陽相合,以孕太和;上下相合,以通志意;內外相合,以一天人。如此則「宇宙一葫蘆,乾坤一彈指」。自可神遊邃古,心通萬世,而人亦自莫之令而自均矣。天地無私覆載,甘露無私潤澤,無不均也,無不遍也,是之謂「天均」。王侯效之,法自然之行,不以物累真,不以欲傷生,不以心捐道,不以名戕神,以自養其生。復使人各遂其生而自賓,各適其性而自均,則亦自有「樂意相關禽對語,生香不斷樹交花」之無窮樂趣與無限生機矣。

迨夫朴散而為器,器各有名,聖人因之則為官長,制其名,別其位,定其分,樹其德,使其各有所守,各有所為,各有所行,各有所止,方無傾危之虞。此所以曰:夫亦將知止也。知止其所當止,而不止其所不當止,吉祥止止,以「止至善」為止,則自不殆!不但不殆,且無所止而不安,無所住而不自樂也。二三子「浴乎沂,風乎舞雩,詠而歸」,其樂融融。然而何所止乎?曰止於自然,止於道;發乎真性,而又能止於至善也。止於自然而然之善行,自性而性之善發也。止猶歸,夫物芸芸,各復歸根。道為萬物之宗,生育萬物而不名有,故萬物交歸焉。川谷之於江海亦然,故曰:「道之在天下,猶川谷之於江海。」江海自下,而不自處上,無求於川谷,而川谷自趨而歸之,以其善下也。故曰善為道者,以善下為上。下人則得人,下國則得國,下天下則得天下。未聞有自畫其域,孤守其封,自驕自傲,自大自狂,自尊自上,而能得人、得國、得天下者也!有為者,其戒諸!

參證章旨第二

本章旨在示人以「抱道以為行,守朴以為真,全性以為本,知止以為用」四句教。此乃「道化天下」之要法,而其玄微精要處,則首在「天地相合」與「知止」六字上。一合一止,其中有無窮無盡之生機,無窮無盡之神化。甘露自此合而降,萬物自此降而生。在萬物之永恆真性中,會有其合,會有其止;在國家民族之盛衰治亂中,會有其合,會有其止;在歷史文化之承啟持續中,會有其合,會有其止;在人生成就之事功道德中,會有其合,會有其止。能知其合,則萬物生焉,能知其止,則天地位焉;能知其合,則萬物育焉;能知其止,則內外定焉;能知其合,則萬事和焉;能知其止,則萬理一焉。故曰:「天地相合,以降甘露。」又曰「夫亦將知止,知止不殆」也。故《玉樞經》曰:「入道者知止,守道者知謹,用道者知微。知微則慧光生,知謹則聖知全,知止則泰安定。」而《大學》亦以「止於至善」為教。云:「知止而後能定,定而後能靜,靜而後能安,安而後能慮,慮而後能得。」此則「止學」為「靜學」、「定學」之根本也。

不但外王之功如此,內聖之功,又何獨不然?心靈與性靈之修,神氣與德行之養,又豈能外此?以人合天,人與天合也;以心合道,心與道合也。行止於善,則不善者遠矣;心止於虛,則不虛者遠矣;德止於中,則不中者遠矣;性止於道,則不道者遠矣。萬行集虛歸善,符中合道,又何殆焉?

第三十三章

知人者智,自知者明。①勝人者有力,自勝者強。②知足者富,強行者有志。③不失其所者久,死而不亡者壽。④

【註釋】

①范應元曰:「古本每句下有『也』字,文意雍容,世本並無『也』字;至『不失其所者久』,若無『也』字,則文意不足,今依古本。」下句《韓非·喻老篇》引作「自見之謂明」,誤,自見者不明,自知者方得謂之明。《呂氏春秋·自知篇》曰:「敗莫大於不自知。」

②強,敦煌作「疆」,古字通。《呂氏春秋·先己篇》曰:「故欲勝人者,必先自勝,欲知人者,必先自知。」即本老子。子由曰:「我能克己復性,非力之所及,故可謂之強也。」

③景龍、敦煌本,下句無「者」字。子由曰:「知足者所遇而足,則未嘗不富矣。雖有天下,而常挾不足之心以處之,是終身不能富也。」《沖虛經》曰:「務外游不如務內觀,外游者求備於物,內觀者取足於身。」故求自足者,全在求足於內也。

④易順鼎曰:「《意林》『亡』作『妄』,死而不妄,謂得正而斃者也。河上本雖亦作『亡』,而注云:『目不妄視,耳不妄聽,口不妄言,則無怨惡於天下,故長壽。是亦讀「亡」為「妄」矣。』」亡、妄,古字通用。鳩摩羅什曰:「在生而不生曰久,在死而不死曰壽。」案:死而不亡者,非指形不亡也,在神而不亡者,猶今之言精神不死者是。吳澄曰:「老子之道,以昧為明,以弱為強。而此章貴明強者何也?曰老子內非不明,外若昧耳;內非不強,外示弱者。其昧其弱,治外之藥。其明其強,守內之方;其實一也。」推此以及其他,則無不通矣。

總闡修道心印第一

承上章主以抱道守朴知止之旨,而開示修道證道之心印,以為自行自驗與入道成道之門。夫道貴行證而不貴貴知解;既聞道矣,知守知止矣,尤貴能自求驗證,俾得能即身作聖,即身成道,即身神化,而與天地共長生,與日月共久視,與宇宙共遷流也。故曰本章畫龍點睛句,全在以「不失其所者久,死而不亡者壽」二語為玄微心印。不能由此中悟入,不能於此中證得,即能倒背《道德經》,亦無益也。

夫生生之謂道,而道生天地,故《易》曰:「天地之大德曰生。」龍山子曰:「人生之大養曰神,性命之大本曰生。」老子既曰:「穀神不死,是謂玄牝。」又渭:「天地不自生,故能長生。」又曰:「道乃久,沒身不殆。」《莊子》引廣成子告黃帝以「至道」之語曰:「來,吾語女至道:至道之精,窈窈冥冥;至道之極,昏昏默默。無視無聽,抱神以靜;形將自正,必靜必清。無勞女形,無搖女精,無使女思慮營營,乃可長生。目無所見,耳無所聞,心無所知,女神將守形,形乃長生。慎女內,閉女外,多知為敗。我為女遂於大明之上矣,至彼至陽之原也;為女入於窈冥之門矣,至彼至陰之原也。天地有官,陰陽有藏;慎守女身,物將自壯。我守其一,以處其和。故我修身千二百歲矣,吾形未嘗衰。」歷世之言修道者,言長生久視者,莫不本此。為秘傳心印,以盡其性命之極,而為養神養生之主。夫「不失其所者久」者,不失其宇宙天地之真宰也。「死而不亡者壽」者,形亡而神不亡,身死而道常存;故能「沒身不殆」、「神化無方」,而與道合一,故能與天地日月共其長生久視!非言其形不死,乃言其神不死與道不亡也。此乃全章頭腦處,故先提舉之,用以曉世之修道人也。

夫知人易,而知天下人難;知天下人易,而自知難;故曰「知人者智,自知者明」也。勝人易,而勝天下人難;勝天下人易,而自勝難;故曰:「勝人者有力,自勝著強也。」知足者,常自足其足,且自足於內;以其有止,故少分即足。不知足者,常求足於外,求足於外則無止,是即能富有天下,亦不能足。故曰:「知足者富。」《易》曰:「天行健,君子以自強不息。」不息者,強行也,健行也,力行不已,而周行不殆也;不能鍥而不捨,生死以之,則其於道也,難成難證;故曰「強行者有志」。無志者,常半途而廢,是以孟子曰:「持其志,毋暴其氣。」又曰「強恕而行。」龍山子有云:「行道不力,修道無成,不能生死不休者,志不逮也。」故孔子曰「志於道」。志之所極,道自至焉!未有不持其志,強行其志,而能成道證道者也。且強行者,乃強行其道於天下,以救天下萬世蒼生,非謂強行其事功也。事功,外也,非內也,成與不成等耳!聖人志於道,而不志於功名富貴;其所以異於凡夫者,其在斯乎?否則,又烏能有「死而不亡」之境界乎?

參證章旨第二

千古來自為聖智者,愈愛用己,英雄豪傑之士則尤然;目中視天下若無人,其失在自見其長,而不自見其短;自見其智,而不自見其愚;自見其才,而不自見其不才也。此為有我而不能無我之病痛,知人而不能自知之病痛。故老子教人宜反觀自身,反觀自心,自觀自明,自知自聖,而不執我見以量人知人,即能周知天下人而無或遺,亦屬於「智」邊之事。愚而好自用,賤而好自專者,要皆為不自明之類也。不能自明者,常好用已,而不好用人,尤好用不如已者,奴視天下而自尊自大,結果恆至於自敗自亡而不自知!其弊在於不能自明而好勝人也。

勝人者唯在力耳,不足以有為,尤不可以入道;能自勝者,方能曰強。自強不息,則近道矣,故能強者無敵於天下。自勝之道,主在「克己」。克已復禮,天下歸仁焉!克已復德,天下歸義焉!克己復性,天下歸道焉!克已復神,天下歸化焉!克盡我見、我是、我欲、我私、我成,而至於無我,人而無我,復無我身,吾有何患?以何自勝?曰「以道自勝」也。以何克己?曰「以道克己」也。以何無我?曰「守道無我」也。克之又克,損之又損,自可至於無我矣。孔子答顏淵之四勿教曰:「非禮勿視,非禮勿聽,非禮勿言,非禮勿動。」猶僅為復禮歸仁之目耳,非禮勿思,非禮勿慮,非禮勿欲,非禮勿得,以至一心不動,一念不生,湛然寂然,人天同忘,便入道矣。能入於道,則自可「虛中而應」矣!以無我之我入天下,則天下無不可入,且無入而不自適矣。以無我之我契天下,則天下無不可契,且無契而不自得矣。孟子所謂:「富貴不能淫,貧賤不能移,威武不能屈。」非強者不能也。而其所以能強,強而至於能頂天立地,則首在其能無我而唯道是守也!道之所在,生死不易,豈僅不淫、不移、不屈哉?

尤貴在能知足,知足者自能知止,知止方能有守,方能有所為,有所不為。自足其足,自足於內,自足於己,又何有不足哉!正所謂「性中常自足,天地一沙鷗」。富貴如浮云,帝王安足論?故曰「知足者富」!以其於道自足也。所謂富者,非富有天下之富,而系以道富也。以道富者,知萬物皆備於我,何外物之可務?知天下之為稊米,毫末之為丘山,何內之不足?知宇宙皆盡於一身,則即簞食瓢飲,曲肱而枕之,道自在其中矣!亦自富可勝天下萬世,何不足之有?

修道人,既內自足而外無求矣,然亦不可以自聖自足而已,自足而足人,自覺而覺人,自救而救人,自化而化人!並由人推而及於天下人,非有強行其道於天下之志者,不能也。以斯而自強不息,非救盡天下萬世不已;外物不足以動其心,死生不足以撓其神,故曰「強行者有志」。欲以道自化並化天下者,不志於道,不可也。

修道與證道之要,首貴乎有信心、誠心、恆心、勇猛心、精進心,所謂「五心法要」者是。如此才能「守死善道」,強行不息,故曰強行者有志。凡夫肆其心於欲,智者肆其心於學,能者肆其心於利,賢者肆其心於名,聖人肆其心於道。故孔子曰:「朝聞道,夕死可矣。」唯此猶為自得其道於身者也。進之,尤宜強行其道於天下,並傳之於萬世而不朽,方為止矣至矣。

或曰:「不失其所者久,何謂也?千古來無的解。」曰所者,老子之道紀也,莊子之道樞也,龍山子之天樞也。亦即孔子所渭「譬如北辰,居其所,而眾星拱之」之「所」也,大道之元,天地之性,宇宙之府也。唯精唯一,唯中唯常之道心也。天地可壞,而此性不壞;天地密移,而此心不移;萬物遷流而無常,而此道唯常。放能不失所而守之,守而行之,行而不息,自「可與道合一」。是故孔門所謂之「天地位焉」者,位於此所也;「萬物育焉」者,育於此所也;「萬化成焉」者,成於此所也。是以不失其所,則自能與天地共其久長矣。

夫人之為道,能萬物一府,則物我一矣;能夭壽不二,則生死一矣;能我與天地一體,則天人一矣。且夫死者形也,不死者神也。無道於身者,身死即為死,死無有不亡者存焉!有道於身,並與道合一者,身死而道猶存,形死而神常存。故身死而仍有其不亡者存焉。龍山子曰:「體盡無窮,而神常不滅。」故不亡者,非不亡其形,乃不亡其神也。神亦即性也。盡人之性,以盡天地之性;盡我之神,以合天地之神;則天地不亡,而我亦不亡矣。且夫生者死之根,死者生之根;互根則雖死而仍有其生生之神在!唯其神不附形,而上與太虛合一,超現實世界,超四度空間,而視之不可見,聽之不可聞也。故曰得道者,乃與天為徒,與神為徒者也。失於道者,乃與人為徒,與物為徒者也。此所以有「即死即亡」,與「死而不亡」者之分也。

第三十四章

大道氾兮,其可左右。①萬物恃之以生而不辭,②功成不名有,③衣養萬物而不為主。④常無,[欲]可名於小;萬物歸焉而不為主,⑤可名於大。是以聖人終不為大,故能成其大。⑥

【註釋】

①氾,御注作「汎」,景龍、御注、敦煌本無「兮」字。馬敘倫曰:「泛、汎,二字古通假。《禮記·王制》:『氾與眾共之。』釋文:『氾,本亦作汎。』其例證也。《說文》:『氾,濫也。』『汎,浮貌。』二義不同,作『氾』是。」焦竑曰:「氾,無繫著也。」

②「以」,河上作「而」。此從景龍、御注、敦煌、英倫諸本。

③功成,景龍作「成功」。各本均作「功成」。

④衣,景龍本作「愛」,並無下文「而」字。養,《永樂大典》作「被」。此從王弼本。俞樾曰:「按河上本作『愛養』,此作『衣養』者,古字通也。」

⑤景龍本無「常無慾,可名於小,萬物歸焉而不為主」三句,各本均有。敦煌、遂州本無「常無慾」三字。叟案:小、大為對文,且所以釋上章「朴雖小」之小也,故應有。又各本「無」下有「欲」字,高亨曰:「欲字疑衍。『常無』者,謂道之本體固為無也。唯其常無,故可名小;增一『欲』字,則不可通矣。」案:此為後人因首章「常無,欲以觀其妙;常有,欲以觀其徼」二句斷句之誤,將「欲」字繫上文,作「常無慾」、「常有欲」讀,因而以此亦應有「欲」字,不知反陷義於不通矣。

⑥傅奕本作「是以聖人終不自為大」,「自」字實為衍文。高亨《老子正詁》依王弼作「以其終不為大」。此從河上、景龍、敦煌、御注、景福、英倫諸本。

總闡聖人修為之道第一

大道氾兮,無方無所,無系無際;可左可右,可大可小;流行於宇宙之間,無所不周;顯著於天地之物,無所不被;化機無窮,神用無既。夫道之始,從無而有;物之始,從一而萬。故「無」為天地之始,「有」為萬物之母。有生於無,無中孕有;故道為萬物之母,而萬物為道之子;故曰「萬物恃之以生而不辭」。道生天地,道不自生,而天地自生;天地生萬物,天地不自生,而萬物自生;何用辭為?此自然無窮之奧蘊,無盡之奇特也。

充天地之間,萬千生意,何莫非道之生意?萬千氣象,何莫非道之氣象?一切化成,何莫非道之化成?一切長養,何莫非道之長養?然而生任其自生,象任其自象,成任其自成,養任其自養,功參造化,而不與焉;大涵天地,而不有焉;洋洋乎發育萬物,而不為主焉!此所以莫知其神奇之無極,莫究其妙化之無窮,莫測其生生之機緘,無始無終,而博大無疆也。故曰:「功成而不居。」雖曰如是,然大道則無心於自有自為自主,而無與其間。故曰:「功成而不名有,衣養萬物而不為主。」聖人效之,以君臨天下,恆能有天下而若無天下;任大道之運,因時會之行;其來也天行,其去也物化;成毀存亡,聖人皆孩而順之,順而受之,受而無之,此其所以為大而不可及也。

道不可以小大方,不可以有無擬。何謂無?小之極於無限小,以至無倫,而無形可見,無聲可聞,無狀可狀,斯可強名為無;故曰:「常無,可名於小。」然此無非真無,小非真小,至無之中有至有存焉,至小之中有至大存焉,且可大而至於無限大,莫可窮究。故其極也,可伏藏天地而有餘,化育萬物而無盡,萬物俱歸之而不自為主。故曰:「萬物歸焉而不為主,可名為大。」小之大之,無不宜之;有之無之,無不通之。渾沌無分,通小大有無而一之;斯之為靈府,斯之為道妙。上章所謂「朴雖小,天下莫能臣」者,此之謂也。禪宗古德謂「有物先天地,無形本寂寥,能為萬物主,不逐四時凋」。能為萬物主,而不為萬物主,能宰制天下而不宰制天下;不用天下,亦不為天下用!此其所以為大而不可及也。

其所謂小者,無也,本也,道也;其所謂大者,有也,末也,萬物也。故小能御大,無能御有;是以聖人為小不為大,而終能成其大。其所以然者,在能執其本以齊其末也,守其道以成其功也,同其無以御萬有也。世人多重現象,以其大也,多也,有也;故常博而寡要,勞而少功,有為而有不為也。老子獨重本體,以其小也,簡也,無也;故常難而易成,少而多得,無為而無不為也。其所以然者,要在其能以大道為用,故能以無體為體,無用為用;又能以至大藏於至小,以至小成其至大也。聖人體此以自全自為自守,故曰:「聖人終不為大,故能成其大。」要亦為一小大,同有無,齊多少,通天人,而無可無不可,共冥入超時空而泯天地之境界也。其「圖難於易,為大於細之聖教,旨在斯乎?

參證章旨第二

本章旨在教人以聖人修為之道,宜以道泛觀天地萬物,復能通天地萬物而同之,同而一之,一而冥之,冥而無之;守其無,而不為天地萬物易其性。如此修行者,雖可名於小,然守小可以為大,不失其道,不失其性,則自萬物莫不歸之。萬物歸之而不自為主,則守小反可以成其大矣。務大者,則反之;以務於大者,常易放其性與失其性也。

昔莊子有言曰:「自三代以下者,天下莫不以物易其性矣。小人則以身殉利,士則以身殉名,大夫則以身殉家,聖人則以身殉天下。」謂彼等雖「事業不同,名聲異號,其於傷性以身為殉,一也」。又曰:「伯夷死名於首陽之下,盜跖死利於東陵之上;二人者,所死不同,其於殘生傷性均也。奚必伯夷之是,而盜跖之非乎?天下盡殉也,彼其所殉仁義也,則俗謂之君子;其所殉貨財也,則俗謂之小人。其殉一也,則有君子焉,有小人焉;若其殘生傷性,則伯夷亦盜跖已;又惡取君子小人於其間哉?」夫道也者,以生生為體者也;殘生傷性,與道背馳,聖人之所不取也。殉於名利,殉於仁義,殉於外物,殉於內欲,再大之而殉於天下,其所殉即喪我,均也。凡此皆大有者也,為聖人所不務。聖人之所務者,為至小而至無,天下人所不欲不爭者,故能無爭亦無失。要亦為不適人之適而自適其適,不得人之得而自得其得,不樂人之樂而自樂其樂,以其心中別有天地在也。故曰:「聖人終不為大,故能成其大。」此之謂也。

聖人之在天下也,以存神養性為主,以至誠無妄為體,以大公無私為用,以守小無為為務。不以富貴紛其心,不以貧賤易其志,不以天下撓其神,不以死生錮其性,而唯道是從。若萬不得已而用世,亦如行云流水之無心而自行,澤及四海而不為功,德被萬世而不名有,天下歸之而不為主,化育萬物而不為己;要以自處於虛,自守於無,自為於小,外其身而不與焉。即與天同大,而不自為大;故能使百姓相忘於我,亦猶魚之相忘於江湖,與萬物之相忘於天地也。

第三十五章

執大象,天下往。①往而不害,安、平、泰。②樂與餌,過客止。道之出口,淡乎其無味。③視之不足見,聽之不足聞,用之不可既。④

【註釋】

①王弼曰:「大象,天象之母也。」吳澄曰:「大象喻道。」林希逸曰:「大象者,無象之象也。天下往者,執此而往,行之天下也。」成玄英疏曰:「大象,猶大道之法象也。」

②泰,景龍本作「太」。泰、太,古通用。泰,古文冭,《說文》:亦省作「太」。大也,又通也。《易·泰卦》:「天地交泰。」又寬也、安也。《論語》:「君子泰而不驕。」

③景龍本作「道出言,淡無味」。口與言,各本交出,此從王弼本。

④景龍、敦煌二本,無三「之」字。既,《說文》:「小食也。」羅運賢認應作食解,「樂」與「餌」而來也。唯仍以作「盡」解為義深遠,《博雅》:「盡也。」《易·既濟》疏:「既者,皆盡之稱。」《書·舜典》「既月」。《左傳·桓元年》「日有食之既」。《玉篇》「已也」。

總闡執大象原理第一

大道無體,大象無象;無體之體,是為真體;無象之象,是為真象。能以無體顯體,無象顯用者,其唯聖人乎?大道隱其用則無象,顯其用則有像;唯言大象,則像無可像,而能入眾象;以其無不通也,無不賅也,無不化也,無不成也;故切不可以一象方之,以小象擬之也。次焉,老子所謂大象者,乃大道之象,亦即大易之象,天地之象也,易無體而神無方,故大象之象,亦無體無方而像無可像。易也者,象也;充天地之間,本一氣之流行而垂象,因萬象之森羅而敷理,概眾理之紛陳而稽數,推諸數之不窮而求常;體常可以御變,通變可以知常。常變錯行,如環之無端,通之者唯道。要能乘兩間之氣以觀其化成,體宇宙之象以觀其遷變,因天下之動以觀其會通,察時勢之機以觀其代行。觀象知理,察往知來,窮理知數,變通知道。執其天地之大象,以臨蒞天下,即以「無我」入天下;以無我入天下,則與物同體,故無不圓成周遍,天下自往而歸之矣。以其不汩於物,唯道是從,身與道一,故能往而不害。無於我者忘於我,無於物者忘於物,人我同忘,物我同泯,又何害?往而不害,則無往不利,無行不通;故執此以修之於身則身修,齊之於家則家齊,治之於國則國治,行之於天下則天下平。執古之道,以御今之有;以道化天下,天下自往而相忘於道術,相樂於無為,相同於無競,故曰:「安、平、泰。」

樂之為聲,於耳有同悅焉;餌之為食,於口有同嗜焉;象生之於天地,猶過客耳,雖為樂餌聲色而止,然亦止於一宿而已,不可以久處!道則不然,味之無味,視之無形,聽之無聲,搏之不可得。唯斯無味之味,無色之色,無聲之聲,無象之象,無體之體,其為用也,則無窮無盡。

夫世人明於有而昧於無,務於時而失於道,察於今而惑於古,事於末而忘其本,故違道日遠矣!良以宇宙之「本始」原為虛無,乃無象之象,與象無可像之大象,無所從執以為用,故反以具體之萬端與實質之萬物,為本為用,故恆如治棼絲然,愈理而愈紛矣。又何能放之四海而皆準,百世以俟聖人而不惑哉?

參證章旨第二

本章章旨,全在「執大象」三字。小像有象,大象無象,小象可言可指、可睹可聞、可味可食、可臭可得;大象則反之。故世人恆無以為執,無以為用。以其全為一片宇宙精神,一片天地氣象,渾合無分。故只能心會神悟,而不可以名言形之也。在此等混融無間、綿密圓成處,唯聖人則全無下手處,何得而執之?又何得而用之哉?

依乎道,則乘其氣;本其氣,則明乎象;明乎象,則知其理;通其理,則得其數;因其數,則會其機;審其機,則不失其時,而與時偕行,與天同運矣。循此而往於天下,自不害天下,且復無往而不利天下,故能得自安、自平、自泰之象。內之而身心性命之養,外之而家國天下之治,何莫不然也?且也,無象數,無以為易,無義理,無以明易;而義理,亦即所以明象數也。唯漢儒十九皆以讖緯為說,讖緯之學,雖亦有其玄理存焉,然其於道,離乎老子之僅言大象者遠矣。舉象,數自在其中矣;舉象數,義理自在其中矣。故老子於本章僅以「執大象」為教。

古聖恆以養「天地氣象」教人,欲養天地氣象,則須取法乎天地,以天地之心為心,以天地之行為行,如此,則自可內外皆合於天地,不亦恢恢乎大哉!內外皆合於天地,舍無我,又何能合哉?世人之大病痛,只是有一個我在!有一個我在,則必有對待者在;故處人則與人相對,處物則與物相對,處天地則與天地相對,又何能無人而不契,無入而不合,無入而不得哉?大象無象,故可合眾象;大我無我,故可合眾我;大物無物,故可合眾物,斯為道妙。

第三十六章

將欲翕之,①必固張之;②將欲弱之,必固強之;將欲廢之,必固興之;將欲取之,必固與之。③是謂微明。④柔勝剛,弱勝強。⑤魚不可脫於淵,⑥國之利器,不可以示人。⑦

【註釋】

①翕,《爾雅.釋詁》:「翕,合也。」《書·皐陶謨》:「翕受敷施。」《易.繫辭》:「大坤其靜也翕。」王弼註:「斂也,聚也。」河上作「噏」,王弼作「(亻1翕))」,簡文作「歙」。畢沅曰:「古無噏(亻1翕)二字。」歙,《說文》「縮鼻也」,一曰斂氣也。《康熙字典》謂「與(亻1翕)同」。此從景龍、傅、範本。

②固,景龍本作「故」。下一句「固」字同,各本四句均作「固」。固,讀為「姑且」之「姑」,《韓非.說林上》引《周書》曰:「將欲敗之,必姑輔之,將欲取之,必姑予之。」《戰國策·魏策》引同。此從馬敘倫說。

③與,《韓非》引《周書》作「予」。勞健謂「與」當作「舉」。取,各本作「奪」。范應元曰:「『取』一作『奪』,非古本也。」王純甫云:「『將』欲云者,將然之辭也。『必固』云者,已然之辭也。造化有消息盈虛之運,人事有吉凶倚伏之理。故物之將欲如彼者,必固如此者也。將然者雖未形,已然者則可見。能據其已然,而逆睹其將然,則雖若幽隱,而實至明白矣。故曰是謂微明。」此解甚佳。

④微明,高廷第曰:「首八句即禍福盛衰倚伏之幾,天地自然之運,似幽實明。微明,謂微而顯也。」范應元曰:「張之、強之、興之、與之之時,已有歙之、弱之、廢之、取之之機,伏在其中矣。幾雖幽微,而事已顯明,故曰是謂微明。」呂吉甫曰:「於張知翕,於強知弱,於興知廢,於予知取,非知幾者,孰能與於此?故曰:是謂微明。」

⑤河上、王弼、御注作「柔弱勝剛強」。王羲之與彭耜及傅、范本作「柔之勝剛、弱之勝強」。此從景龍、永樂本。

⑥脫,或作「侻」。淵,或作「泉」,非也。

⑦國,《韓非·喻老》引作「邦」,各本多作「邦」。國之,景龍作「國有」。下句景龍無「以」字。王元澤云:「魚巽伏柔弱,而自藏於深渺之中,以活身者也。」

李息齋解本章云:「此聖人制心集情之道。心之為物,出入無時,莫知其鄉,欲以止止之,轉止轉動,聖人知其不可強止,故欲歙反張之,欲弱反強之,欲廢反興之,欲奪反與之。夫欲止動,以止止之;止不可得,必固反之;以動求止,自動觀妄,動已而竭,妄廢真還,自然歸止。動雖欲動,動心不起;心既不起,止亦不生。此聖人歙心、弱志、廢情、奪欲之道,微而難見,故曰是謂微明。此之微明,既柔且弱,而能勝天下剛強之慾,以其不離道母也。若離道母,則如魚之脫於淵,魚既不可脫於淵,則國之利器亦不可示人。以此示人,人亦將有不信者矣。此篇,世之解者不循其本,多以孫吳之兵說雜之,此《詩》《禮》之所以發蒙也。」

總闡天道玄機妙用第一

老子以一道貫五千言,盡五千言只是一道,全書應作如是觀。世人多執本章以病老子尚陰謀權術,實則大謬不然。以道德為高,以仁義為小,以禮為忠信之薄,與亂之首者,豈肯以權謀術略為事乎?天道循環往復,極之則反,弱極則強,剝極則復,亂極則治,盛極則衰。相對相生,相利相害;先幾無朕,無形無跡;唯聖人知之,故示人以「為有於無」,「為正於反」,要亦為天道玄機之妙用,與宇宙自然之權輿也。

夫天之道,無為而善治,無言而善化,無事而善成,無爭而善得。聖哲之士,無不能明其玄機而善用之。唯愚者昧於成勢,故凡百事,莫不群相與務有務高,務剛務強,務先務進,務張務盈;其所務者為正,而所得者適為其反也。老子則不然,常反其道而行之以自處;故力主取無取下,取柔取弱,取後取退,取翕取虛。畏有之易亡也,故守之以無;畏高之易傷也,故守之以下;畏剛之易折也,故守之以柔;畏強之易摧也,故守之以弱。復畏先之難常先也,故守之以後;畏進之難常進也,故守之以退;畏張之難久張也,故守之以翕;畏盈之難久盈也,故守之以虛。守之於天行之反,以待天行之自正。其得之也,似反自然,而實純為自然,此天道之玄微也。日中則昃,月滿則虧,自然循環之理也。《易》曰:「尺蠖之屈,以求信也;龍蛇之蟄,以存身也。」易之為道,無不相生相剋,相反相成。故有事於彼者,必為之於此,循性天自然之道也。

造化自然之運,不行而善應,靜應而善成;以物形之,以勢成之,由斯徹入,即可得翕張闔辟之機,消息盈虛之朕,禍福倚伏之理,來復周行之跡。「正復為奇,善復為妖」,其理即在萬事萬物皆有正有反,正反相背,而實相成。故欲成其正者,須反以行之;欲為其反者,須正以轉之。後身而身先,外身而身存,處惡而得善,因曲而得全;此「反成原理」,為老子「用反律」之所本,亦即《大易》「逆數」之理,與丹宗「逆修」、「逆行」原理之所根也。依此律推之,天下萬事萬物,莫不皆然,以其系宇宙間自然之道也,《易》之教也,性道之行也。

老子於此章首揭八句教,八句教全是此理,擴而充之,即演而為八千句教,亦全是此律。聖人用之,玄微莫測。而全是天道天理之流行,全是一片仁心、仁意之所存,而毫無殺機。伊、呂、周、召之徒,碣外是也。奸雄用之,則全是陰謀權術之秘用,只是一片殺機,而毫無仁心,商、韓、蘇、張、孫、吳之徒,不外是也。後者全為「術用」,而非「道用」,大違老子本意。八句教頭腦,只是「柔弱勝剛強」一語。能曉此理,並會通《大易》陰陽闔辟、順行逆成之道,則八句教,可圓融為一,且復可萬用而無窮矣!故王元澤謂:「見形則知剛強之制柔弱,識理則悟柔弱之勝剛強。至人深達微明之義,故謙而不亢,沖而不盈,不與物爭,而亦莫能與爭也。」誠深得微旨。

將欲如彼,必故如此,此一「道用」也。將欲如此,必故如彼,此又一「道用」也。「將欲翕之,必固張之;將欲弱之,必固強之;將欲廢之,必固興之;將欲取之,必固與之。」用之於正,則為正道;用之於邪,則為邪道;其中機權,只在一念之間耳。夫張不可久張,張之極必翕,故欲翕之,反固張之。強不可久強,強之極必弱,故欲弱之,反固強之。廢興取與,同一理也,同一自然之物性也,雖微甚明。

若反其道以為用,亦可得八句教,曰:「將欲張之,必故翕之;將欲強之,必故弱之;將欲興之,必故廢之;將欲與之,必故取之。」春花未發,先以秋殺,即天之慾與故取也。正盂子所渭「天之將降大任於斯人也,必先苦其心志,勞其筋骨,餓其體膚,空乏其身,行拂亂其所為」者是。夫剛強之勝柔弱,順行也,世人莫不知之;柔弱之勝剛強,逆成也,非聖人莫能知。故《易》曰:「亢龍有悔。」此八句教原理,以道觀之則為道,以術觀之則為術;以道用之則為道,以術用之則為術。故莊子謂「盜亦有道」。同一仁義也,聖人用之則為仁義,盜跖用之則非仁義。故兵家之詭道取此,法家之刑政取此,縱橫家之權術取此;縱橫闔辟,奇正虛實,詐譎萬端,變化萬端,無有止極。實則老子所言,全系天道之自然,_天理之當然,以為妙用。簡易言之,八句教之綱宗。則純在喻「柔勝剛,弱勝強」一語,教人不可逞剛強,而宜自守柔弱為主旨。自守柔弱者,內系剛強,而外示柔弱以為守也。

世人以此謂之道,可以生人殺人,取人奪人,制人役人,視為陰謀之總樞,謂為國之利器。此未善體老子之意,亦即未明道之最上一乘之聖義也。夫自然造化之機,循環往復之理,春生秋殺之義,乃為道也。其以反為動,以弱為用,則為道之術也。此術系善體自然循環之理,造化往復之機而來。仁者用之則為仁,奸者用之則為奸,王者用之則為王,霸者用之則為霸;其分際幾微,不容毫髮,豈可執之謂為陰謀詭術,而以罪老子哉?務此為詭謀者離乎道,是猶魚脫於淵,故商君作法自縛,蘇秦、張儀皆不得其死,而善戰者多服上刑!此在專事其術,用其末而忽其本也。此中毫釐之差,要亦存乎一心而已矣!故曰:「是謂微明。」

國之利器,不可以示人。此「利器」云者,亦即道術也。以道之術,反動弱用,誠至利器;唯此術為道之用,而非道之本。人之不可離於道,猶魚之不可脫於淵,故須深潛淵默以自守。為國者抱一不離,因道為利,剛強為體,柔弱為用,安可不自持之乎?故曰:「不可以示人。」善守此道,終始自持,務本舍末,得魚忘筌,用道去術,則自大乘矣。此乃千聖不傳之心法,不入於天人之際者,不可以語於斯!

參證章旨第二

本章老子系以其「天道八句教」為主旨,切勿做「權術八句教」參也。老子尚道德,不尚權術,尚愚拙,不尚機智,尚歸真返朴,不尚縱橫謀略,尚無爭無為,不尚有爭有為。其八十一章思想體系,無不一以貫之以道,而復一以統之以道!故千古解家,凡不與道合者,皆非老子之真旨與真詮也。反於道者,不可以為道。老子曰:「不道早已!」豈可以權術為尚乎?

夫無取天下者,天下服之;大利天下者,天下歸之。如水之善利萬物而不爭,天地之善化育萬物而不有。天無私覆,地無私載,日月無私照,聖人效之,以無私無我行於兩間,故無敵於天下,而天下亦莫與之爭也。老子尚道德,豈肯以權術為事哉?漢陳平有言曰:「我有陰謀,道家所禁。」故道家非無陰謀也,非無權術也,唯為其所禁也。其所以有陰謀者,以天地之道,有一必有對,有晝必有夜,故有正必有反,而無反不成正,乃天行也。

夫道之為物,如圓「○」之無方也。雖無而無所不有,雖靜而無所不動,雖行而無所不止,雖寂而無所不生。有生必有死,有成必有毀,有盛必有衰,有正必有反。道不孤立,而皆相對以為道,無偶不足以為道也。故翕張、強弱、廢興、取與,皆相對以生,相對以立,相對以行,此天道也。聖人法之,相對以為守,相對以為用,相對以為利,此人道也。以人道法天道,率性道之自然;正之反之,反之正之;順之逆之,逆之順之;萬千相對待,其法無極,而其用不可勝窮矣。唯老子獨尚守反以自全於天地,敞曰柔弱勝剛強,又曰強梁不得其死。行反以為正,非聖人不能知、不能為,故曰:「是謂微明。」

《易》曰:「亢龍有悔。」尊而能卑,上而能下,貴而能賤,智而能愚,乃大聖之所以自守也。故即柔弱而守柔弱,天下莫之能害;即剛強而守柔弱,天下莫之能敵。故剛強者可為而不可為;柔弱者,不可為而可為。「天下莫柔弱於水,而攻堅強者,莫之能勝」。抱柔以應剛,示弱以應強,因禍以為福,轉敗以為勝;斯皆聖人善應善轉,善因天道、順物性、循自然,而行其本來如是即如是之心法也。翻翕張之勢,易強弱之形,變廢興之理,轉奪與之用;除暴安良,持危止亂,繼絕舉廢,救亡圖存;各順物之性,因時之行,而令其自為,如水之就下,我自可端拱無為而自成。天道如是,形似權術而實非權術,尤不可即師之以行權術,斯乃下之又下者矣。

人以術來,我以術應,則術術之術,勢將有窮;人以術來,我以道應,則術自在道中,而其應無窮,其不應亦無窮矣。因術為道,因剛強為柔弱,乃國之利器,故不可以示人。非謂以陰術為殺機,以殺機為天道,不可以示人也。老子尊道德而薄仁義,豈肯以術殺陰謀之道教人乎?要亦舉天地自然之道,示人以張不可久張,而守之以翕;強不可久強,而守之以弱;興不可久恃,而謹其將廢。予不可自喜,而慎其將取;其幾幽微隱伏,不可不明,而以柔弱自全也。此即是《陰符經》所謂「觀天之道,執天之行」而已矣,即不可以辭害義,而厚誣先聖也。

第三十七章

道常,無為而無不為。王侯若能守,萬物將自化。①化而欲作,吾將鎮之以無名之樸。②無名之樸,亦將無慾。③無慾以靜,天下將自定。④

【註釋】

①道常,應逗,高亨謂:「常猶固也。」非。王侯,傅、範本作「侯王」。能守,王弼本「守」下有「之」字。「常」言自然,道宗自然,故無為而無不為。蘇子由曰:「道常者,無所不為,而無為之之意。」此證子由亦以「道常」斷句。

②高亨曰:「欲,讀為『私慾』之『欲』,名詞也。《說文》:『作,起也。』化而欲作者,言萬物化而又私慾萌動也。」河上公曰:「無名之樸,道也。」樸,景龍本作「朴」,下同。以道鎮欲作,即以靜鎮動也。朱芾煌曰:「有自化者,即有不自化者;有化而不復作者,即有化而欲作者;聖人於此何以鎮之?曰鎮之以無名之樸。」

③無慾,景龍、簡文本作「不欲」。各本「亦」上有「夫」字,此從景龍、御注、景福、英倫諸本。

④無慾以靜,景龍、簡文本作「不欲」。龍興碑本作「無慾」,高亨從之改。又遂州本下句無「將」字。天下將自定,遂州本無「將」字,景龍本作「正」。此從宋刊河上本及諸王本作「定」。陸希聲曰:「首章以常道為體,常名為用,而極之於重玄。此章以無為為體,無不為為用,而統之以兼忘。始末相貫,盡其體用也。」叟案:本章宗旨不重在無為無不為,而重在以無名之樸----道----鎮萬物之化而欲作,亦即是以靜鎮動,以無慾鎮有欲。

總闡無為無慾清靜自定第一

本章繼上章言天道之玄機妙用後,恐世人誤於權謀術略之為用,以自遺其咎,乃再為明示道無多方,旨在無為無慾清靜自定,以復歸於自然而已。

道法自然,故能「常」而不遷不易,永恆周行而不改不殆。法自然,則無為而無不為;無為者,天道也,君道也;有為者,人道也,臣道也。是故王侯若能守而勿失,以任天下之自為其為,自行其行,自生其生,自性其性,而自由其由,自成其成;使天下之熙熙攘攘者,皆無不為,亦無不各安其天命之情,無所怨尤。故曰:「無為而無不為,萬物將自化。」如萬物不自化,則天地或幾乎息矣?消長盈虛,成毀生死,要皆任其自消自長,自盈自虛,自成自毀,自生自死,而天地無心有為於其間,此其所以為大也。

夫天地,一大化爐也;物物無不自生自育,自造自化,此造物者之自然也。化而欲作,則炁機動矣,生機萌矣;此天地萬物之自無而之有也。人心亦然,當其喜、怒、哀、樂、愛、惡、欲七情未發之前,湛然無物而寂然不動也。及其發而有作,內而利害得失、禍福成敗、死生壽夭之心,外而富貴功名、禮法兵刑、家國天下之心,均莫不紛起,而動其心、搖其神、亂其志矣。此則無可為矣。人之於道,動心不可有,靜心不可無。欲止其動,唯有鎮之以無名之朴,亦即鎮之以無名之道也。以一靜制萬動,以一定製萬變;靜則自定,定則自靜。此不易之理也。《陰符經》曰:「自然之道靜。」故主靜之學,即修道入門之學,亦即自然法則也。

修道之要,自不起念始,自不動心始。《佛遺教經》有曰「制心一處,無事莫辦。」達摩則恆以學道宜「心如牆壁」為教,孟子則更力倡「不動心」教。以為天下萬世法;道家修「聖功神化」者,尤力主由靜定入門。余故常以八句法教人,曰「心欲其靜,炁欲其靜,神欲其靜。心欲其定,炁欲其定,神欲其定。」亦即老子「鎮之以無名之朴」之心法也。

欲修大道,究應自何法下手?古真有言曰:「道法三千六百門,人人各執一苗根。誰知些子玄關竅,不在三千六百門。」只是一玄關竅,已使天下人無所適從矣,由此亦可證修道「入門法要」之難得矣。老子於此,則直指其真傳為「無慾法門」。故曰:「無名之樸,亦將無欲。」無慾所以使心清靜也,一欲不動,一念不生,內而心無其心,意無其意;外而物無其物,境無其境;則得自定,亦自得真靜。真靜之心,即為無心之心。我無心於天下,則天下將自定矣。自定者,群相與自定其定,而不定人之定也。

夫人之本心與自性,本自湛然常清,寂然常靜。其所以常濁常動而不得心清靜者,莫不內動於有欲,外動於有物。唯外境外物之動心,仍是自心動也。是以《壇經》載慧能有「非風動幡動,而系仁者心動」之教。余故曰:「我若無心於天地,何妨天地入吾心。」蓋有天地萬物而能若無天地萬物也。良以心息境自息,心無物自無;心息欲自息,心無念自無;心靜意自正,心定神自定也。天玄子曰:「萬惡皆從欲心起,眾善全自定心生。」故曰「此心常清靜,天下將自定」也。

參證章旨第二

由上可知本章旨在以「無為無慾,清靜自定」為聖修入道心法。而道法自然,故亦即「法自然」為無上心法。以其「王侯若能守」一語而言,則似系以教帝王者,實則自天子以至於庶人,壹是皆應以此為內修內守內聖之心法也。經曰:「此心常無慾,天地自在宥。」又曰:「此心常清靜,天下悉皆歸。」復曰:「此心常不動,天下將自定。」以及「此心常不為,天下自在為」。凡此,無一莫非實語也,真語也,道門之聖語也。而要皆以無為無慾為法,以清靜自定為功。清靜者,清靜其心也;自定者,自定其神也。心死則神活,神活則心死!此心不大死一番,其神便不得「大生無極」,而「大化無方」。夫神也者,超天地以獨存者也!而養神則莫善於寡慾,莫善於無為;而無為之要,在自清靜始;無慾之要,在自寡慾始;無心之要,在自無思無慮始;凡此,皆為入道作聖之功夫次第也。

夫作聖之最難者,在使自心清靜,自性清淨,一欲不生,一塵不染,萬物不入,萬境不動,則自能虛靈不昧,神光自生,而萬種神通,亦莫不自然自生;無能而能,無功而功,復無化而無不化,無為而無不為,無在而無不在,無神而無不神也。修神道與神化者,類能了此!唯欲至於斯,則不但須心定、性定、神定,尤須使天地悉皆定,方可與道合一矣。

故莊子極言靜之為道與靜之為用有曰:「聖人之靜也,非曰靜也,善故靜也。萬物不足以撓心故靜也。」善故靜者,止於至善之地,故得「自心靜」也。繼曰:「夫虛靜恬淡寂寞無為者,天地之平而道德之至,故帝王聖人休焉。休則虛,虛則實,實則倫矣。虛則靜,靜則動,動則得矣。靜則無為;無為也,則任事者責矣。無為則俞俞,俞俞者.憂患不能入,年壽長矣。夫虛靜恬淡寂寞無為者,萬物之本也。明此以南鄉,堯之為君也;明此以北面,舜之為臣也。以此處上,帝王天子之德也;以此處下,玄聖素王之道也。」蓋靜則聖,聖則神,神則化,與化為徒,亦即與天為徒者也。此所以一靜而天下將自定矣。是以莊子又曰:「古之畜天下者,無慾而天下足,無為而萬物化,淵靜而百姓定。」余故又曰:本章所揭「無為無慾,清靜自定」,乃天之道也。

唯此所謂定之至上者,乃自心定、自性定也,亦即莊子所謂「一心定」也。其言有曰:「一心定而王天下,其鬼不祟,其魂不疲;一心定而萬物服,言以虛靜,推於天地,通於萬物,此之謂天樂。」何謂天樂?莊子曰:「@萬物而不為戾,澤及萬世而不為仁,長於上古而不為壽,覆載天地,刻雕眾形而不為巧。」此之謂天樂。夫「知天樂者,其生也天行,其死也物化;靜而與陰同德,動而與陽同波」。又曰:「天樂者,聖人之心,以畜天下也。」故欲使天下自定,首在於自心定也。心定則神凝,神定則性定,而我之性亦與天地之性,同入「宇泰定」,而上超於「同天地境界」。此之謂「與天和者也」,豈僅「天下將自定」而已哉?

第三十八章

上德不德,是以有德。下德不失德,是以無德。上德無為而無不為,①下德為之而有以為。②上仁為之而無以為,上義為之而有以為。③上禮為之而莫之應,則攘臂而扔之。④故失道而後德,失德而後仁,失仁而後義,失義而後禮。⑤夫禮者,忠信之薄,而亂之首也。⑥前識者,道之華,而愚之始也。⑦是以聖人處其厚不處其薄,居其實不居其華。故去彼取此。⑧

【註釋】

①無不為,各本作「無以為」。俞樾曰:「《韓非.解老篇》作『上德無為而無不為也』。蓋古本《老子》如此,今作『無以為』者,涉下『上仁』句而誤耳。傅奕本『正』作『不』。」茲據傅本及俞樾改。

②有不為,各本作「有以為」。陶鴻慶曰:「『以』字當作『不』,與上句『反』、『正』互明。它書雖無可印證,然可以注義推之。」並引王弼注文以為發明。茲從陶說改。

叟案:如照今本,旨作「上德無為而無以為」,則與「上仁無為而無以為」句,義無別矣。下句作「下德為之而有以為」,則與「上義為之而有以為」句,義亦無別矣。且「上德」與「下德」正反相對,「上仁」與「上義」亦正反相對;上德近道,故曰無為而無不為。下德遠道,故曰為之而有不為。此為老子立言正旨。注家強為之說,皆失聖義,今為正之。

③傅本「上義」作「下義」,非是。此從碑本及今通行本。

④扔,景龍、景福、遂州、御注等多本作「仍」,王弼及范應元本作「扔」。畢沅曰:「仍,王弼作扔,案《說文解字》『仍,因也。』扔亦因也。夏時有扔氏,是此字。」《廣雅》曰:「扔,引也。」《廣韻》曰:「扔,強牽引也。」今從王弼本。

⑤劉師培曰:「案《韓非·解老篇》云:『故曰失道而後失德,失德而後失仁,失仁而後失義,失義而後失禮。』援此文觀之,則王本、河上本均脫四『失』字。」叟案:景龍碑本等亦同王本,增四『失』字反於義不順。

⑥宋翔鳳曰:「按此言世風之日漓也,道德仁義遞降,而以禮為治民,三千三百皆所以約束整齊其民,由忠信之既薄,而禮為治國之首。亂,治也,老子言禮,故孔子問禮。」叟案:以亂訓治,失老子本義。道德仁義遞降而用禮,禮降而用法,法不足禁亂而用兵,故曰亂之首,以言其衰之甚也。

⑦易順鼎曰:「愚當作遇,即《書·盤庚》『暫遇奸宄』之遇。又即《淮南》『偶差即故』之偶。《呂氏春秋·勿躬篇》『幽詭愚險之言』,王氏《經義述聞》以愚為遇,愚、遇,古字通用,知此書亦然矣。愚之始,即邪偽之始也。」

⑧嚴可均曰:「河上作『處其厚不居其薄,處其實不居其華』,王弼亦然。」此從景龍碑本。末句嚴遵本無「故」字。「聖人」,各通行本作「大丈夫」,從蘭陵堂本改。

總闡大德聖義第一

天地無恩而大恩生,天地無德而大德立。德者,道之德也,行道而有得之謂德。故王弼注本章首曰:「德者,得也。」分於道之謂德,百行萬德,行皆能止於至善,止於大中至正,而有得於道之謂德。故曰「德統於道」,「道一而德萬」。老子雖上經詳於道,下經詳於德,實則德生於道。莊子謂「物得以生謂之德」,即言德自道生也。故明德即明道,而修德即修道也!大道虛無,難以言說,故復舉德以明之,實則二而不二,能共化於道,則自得之矣。

聖人法天之行,化育萬物而不為有,恩被天下而不為恩,德及萬世而不為德,此其所以為大而久也。能游心於德之和,存性於德之極,不隨物遷,不為名分,不為義馳,而守其宗,不喪其所一,自可入於「玄德」矣。玄德者,與天同德,亦即本章謂「上德」也。上德近於道,與天同功,純任天性之自然而行,有德而不以德為德,以無心於為德也。故老子曰:「上德不德,是以有德。」天地無心於生萬物,而萬物自生;聖人無心於修道德,而道德自全。此乃由道德行,而非故為行道德也。《中庸》所謂「自誠明之謂性,自明誠之謂教」者是。就境界言,此中有層次在。至於下德,雖亦為德,然以其為德之心存焉,為德而不失德之心存在焉;無心而由道德行,性也,天也;有心於行道德,意也,人也。人之與天,相距遠矣。故曰:「下德不失德,是以無德。」以其不能上與天比也。上德合天道,凡事皆無心為而為,下德為人道,凡事莫不有心為而為,故曰:「上德無為而無不為,下德為之而有不為。」有不為者,有所不及也。上下之間,似只有毫釐之差,其失之,則有霄壤之別矣。故莊子曰:「執道者德全,德全者形全,形全者神全,神全者,聖人之道也。」修道德而不能無為復朴、盡性至命、養形狀氣,以至神全而與化為體,無心行而天下歸、鬼神服者,不可以為道,亦不可以為上德也。

老子以道為上,德次之,仁又次之,義更次之,禮為下,至若法之與刑與兵,乃下之又下者,為老子之所不忍言也。上仁近德,徒德不足以為治,亦不足以化民,於焉而以仁懷之。仁不足以懷,亦不足服人,於焉而以義制之。以仁歸心,以義制心,皆為治之具也。上仁之為道,常「為之而無以為」;上義之為道,則更下淪於「為之而有以為」矣。無以為者,無所為而為也;有以為者,有所為而為也。若義不足以為治,則以禮范之。禮者,行為之規範、社會之典則,人人所必共守共履者也。唯禮亦有時而窮,故曰:「上禮為之而莫之應,則攘臂而扔之。」斯乃含有強之之意,乃更斯下矣。故老子更直指之曰:「故失道而後德,失德而後仁,失仁而後義,失義而後禮。夫禮者,忠信之薄,而亂之首也。」法刑與兵,則為治之又下者矣。

夫道德仁義禮法,乃為治之具也;務道治者自然行於道,故無為而無不為;務德治者化於德,故有為而有不為;務仁治者游於仁,故為之而無以為;務義治者制於義,故為之而有以有為;務禮治者齊於禮,故為之而莫之應。禮不足以為治,則禁之以法、止之以刑;法不足以禁暴救亂,則威之以兵。斯每況愈下矣,老子不忍言之,故止及於禮。故曰:「失道而後德,失德而後仁,失仁而後義,失義而後禮。」義之後,尚有忠信,忠信亦德也,禮所以制外以養中也,德之與仁義忠信,所以養中以制外也。老子不欲為繁稱博引,故於禮之前則略忠信,於禮之後,則略法刑。是以又曰:「夫禮者,忠信之薄,而亂之首也。」禁暴以法,救亂以兵,治平之方,不外是也。

前識者,智也;凡自見自明自是自用者,皆智之事也。夫「以智治國,國之賊;不以智治國,國之福。」老子重道而不重智,重德而不重禮,故以前識者,為道之華,而愚之始,乃聖人之所以不處也。夫用智慧與仁義禮法以為治,皆所以失道失性者也。故莊子謂:「同乎無知,其德不離;同乎無慾,是謂素樸;素樸而民性得矣。」此即老子之「返朴還醇,而復歸於自然」,以自得其性、自安其性也。「聖人處其厚不處其薄,居其實不居其華」,乃教人秉要執本,守道毋離也。

守道無離,則自由華返朴,還醇全真;無為於上,而民自各得其性矣。至若有為,則反是矣。故莊子曰:「及至聖人,蹩躠為仁,踶跂為義,而天下始疑矣;澶漫為樂,摘僻為禮,而天下始分矣。故純樸不殘,孰為犧尊?白玉不毀,孰為珪璋?道德不廢,安取仁義?性情不離,安用禮樂?五色不亂,孰為文采?五聲不亂,孰應六律?夫殘朴以為器,工匠之罪也;殘道德以為仁義,聖人之過也。」由是可知老子之「去彼取此」者,乃教人去仁義禮法,而取道德以全其性之本然,而同入於天也。

參證章旨第二

此章主旨,在繼道而言德,謂仁義與禮,不足以為道,亦不足以為用於至治。上德者,道家所謂利天下萬物而不害之「玄德」也,行道盡道而有得之謂德,是即德由道立而出乎道也,故曰:「上德無為而無不為。」及乎「為之而有不為」者,蓋已有心有跡存乎其間矣,故名之為下德;其分際甚微,故亦近乎道也。再下而為仁,仁者,天地之大德也。天地之大德曰生,故仁有生意;自生其生,復以生天下人之生為心曰仁。亦足以謂近道,故曰上仁為之而無以為。仁下流而為義。義者,宜也。有當為不當為之義存焉。故儒家有「殺身成仁,捨生取義」之教,所以勉人為仁義也!故曰上義為之而有以為。其行其跡,已昭昭然矣。禮則尤然,故常為之而莫之應,於焉唯有攘臂而扔之,其距道愈遠矣。全章逐層以為言,旨在教人能力超向上,而自返於道也。

千古來注老子者眾矣,而世人均推王弼本為至佳;輔嗣注老子,確乎均能得其玄旨而臻上乘,本章則尤然,且非逐段或逐句分注,而系全章為之整解,深得其要義,與余斯書之體裁亦合,故特全文引之,以供參證,而補上文之不及也。

輔嗣解本章曰:「德者,得也,常得而無喪,利而無害,故以德為名焉。何以得德?由乎道也;何以盡德?以無為用。以無為用,則莫不載也。故物無焉,則無物不經,有焉則不足以免其生。是以天地雖廣,以無為心,聖王雖大,以虛為主。故曰:以復而視,則天地之心見,至日而思之,則先王之至睹也。故滅其私而無其身,則四海莫不瞻,遠近莫不至;殊其已而有其心,則一體不能自全,肌骨不能兼容。是以上德之人,唯道是用。不德其德,無執無用;故能有德而無不為,不求而得,不為而成,故雖有德,而無德名也。下德求而得之,為而成之,則立善以治物,故德名有焉;求而得之,必有失焉;為而成之,必有敗焉;善名生,則有不善應焉;故下德為之,而有以為也。無以為者,無所遍為也。凡不能無為而為之者,皆下德也,仁義禮節是也。將明德之上下,輒舉下德以對上德,至於無以為,極下德下之量,上仁是也。足及於無以為,而猶為之焉;為之而無以為,故有為為之患矣。本在無為,母在無名,棄本舍母,而適其子,功雖大焉,必有不濟;名雖美焉,偽亦必生;不能不為而成,不興而治,則乃為之,故有宏普博施仁愛之者;而愛之無所偏私,故上仁為之而無以為也,愛不能兼,則有抑抗正真而義理之者,忿枉佑直,助彼攻此物事,而有以心為矣;故上義為之,而有以為也。直不能篤,則有游飾修文,禮敬之者,尚好修敬,校責往來,則不對之閒,忿怒生焉。故上禮為之而莫之應,則攘臂而扔之。夫大之極也,其唯道乎?自此已往,豈足尊哉?故雖盛業大富,而有萬物,猶各得其德,雖貴以無為用,不能捨無以為體也。不能舍無以為體,則失其為大矣。所謂失道而後德也。以無為用,德其母,故能己不勞焉,而物無不理。下此已往則失用之母,不能無為,而貴博施;不能博施,而貴正直;不能正直,而貴飾敬;所謂失德而後仁,失仁而後義,失義而後禮也。夫禮也所始,首於忠信不篤,通簡不陽,責備於表,機微爭制;夫仁義發於內,為之猶偽,況務外飾,而可久乎?故夫禮者,忠信之薄而亂之首也。前識者,前人而識也,即下德之倫也。竭其聰明以為前識,役其智力以營庶事,雖德其情,奸巧彌密,雖豐其譽,愈喪篤實,勞而事昏,務而治薉,雖竭聖智,而民愈害。捨己任務,則無為而泰,守夫素樸,則不順典制,聽彼所棄,此獲所守,識道之華,而愚之首。故苟得其為功之母,則萬物作焉而不辭也,萬事存焉而不勞也;用不以形,御不以名,故名仁義可顯,禮敬可彰也。夫載之以大道,鎮之以無名,則物無所尚,志無所營,各任其貞,事用其誠,則仁德厚焉,行義正焉,禮敬清焉。棄其所載,舍其所生,用其成形,役其聰明,仁則誠焉,義其競焉,禮其爭焉,故仁德之厚,非用仁之所能也。行義之正,非用義之所成也。禮敬之清,非用禮之所濟也。載之以道,統之以母,故顯之而無所尚,彰之而無所競,用夫無名,故名以篤焉。用夫無形,故形以成焉。守母以存其子,崇本以舉其末,則形名俱有,而邪不生;大美配天,而華不作;故母不可遠,本不可失。仁義,母之所生,非可以為母;形器,匠之所成,非可以為匠也。舍其母,而用其子,棄其本而適其末,名則有所正,雖極其大,必有不周;雖盛其美,必有患憂;豈足處也。」

第三十九章

昔之得一者,①天得一以清,地得一以寧,神得一以靈,谷得一以盈。萬物得一以生。②侯王得一以為天下正。③天無以清將恐裂,地無以寧將恐發,④神無以靈將恐歇。谷無以盈將恐竭,⑤萬物無以生將恐滅。侯王無以正將恐蹶。⑥故貴以賤為本,高以下為基。是以侯王自稱孤寡不榖,⑦此非其以賤為本耶非乎?⑧故至譽無譽,⑨不欲琭琭如玉,落落如石。⑩

【註釋】

①一,《說文》:「唯初太始,道立於一,造分天地,化成萬物。」《廣韻》:「數之始也,物之極也。」《易》曰:「天下之動,貞乎一者也。」孔子曰:「吾道一以貫之。」即以「一」貫之也。王弼曰:「物皆各得此一以成。」嚴複本之曰:「是各得之一,即一之散見也,即德也。」子由曰:「一,道也。」《中庸》曰:「其為物不二,則其生物不測。」不二即一,一即道,道即自然。故一者,即道之別名也。

②一者,沖虛之德,老子所謂抱一、混為一、道生一皆指此,亦即莊子所謂之太一,乃自然之德也。一之體不可見,一之用虛而不盈、後而不先、柔而不剛、弱而不強,然其用之成卻是盈而不溢,先而不爭,剛而不愎,強而不迫。《老子》書中屢言之,而此章盡發其蘊。言天得一故能垂象清明,地得一故能安寧載物,神得一方能虛靈應物,谷得一方能盈滿不絕,萬物得一故能順道生成。蓋天、地、神、谷、萬物能居其居、行其行者,皆因得一之道也。

③王本及今之通行本皆作「貞」。河上本作「正」,下註:「為天下平正。」王念孫謂「貞」乃「正」之假借,且《呂氏春秋·君守篇》:「可以為天下正。」高註:「正,主也。」猶《尚書·洪範》言:「為天下主。」是知「正」乃君長之義,王本作「貞」是借字耳。今據河上本改。且余早歲於拙著《大學中庸貫義》一書曾曰:「何謂正?曰止於一之謂正。」一即中,中即一,亦即道也。由此更足證「貞」即為「正」也。又各本下文有「其致之」一句,乃衍文,故刪。

④劉師培謂「發」乃「廢」之省形。《說文》:「廢,屋頓也。」《淮南子.覽冥訓》「四極廢」,高註:「廢,頓也。」《左傳·定三年》「廢於爐炭」,杜註:「廢,墜也。」墜頓之意與傾圮同。此言地失一之道,則不載物而傾陷耳。

⑤《說文》:「歇,息也。」一曰氣越洩。李引高注《呂氏春秋》曰:「越,散也。」是「歇」乃精氣散發之義,與上文「虛靈應物」相對。

⑥河上本、王本皆作「侯王無以貴高」。案:上文天無以清、地無以寧、神無以靈、谷無以盈、萬物無以生,均承上以清、以寧、以靈、以盈、以生而言。唯此句「無以貴高」,與上文「以為天下正」不相應。易順鼎曰:「貞,誤為『貴』。後人見下文『貴以賤為本,高以下為基,二句,以為承上文而言,妄於『貴』字下又加『高』字,逐致踵訛襲謬,而義理不可通矣。」易之言是,今據改。「貞」字作「正」,見注③。

⑦不榖,河上本作「不轂」,誤。案:《禮記·曲禮》:「於內自稱曰不榖。」《左傳.僖四年傳》「豈不榖是為」,杜預註:「孤寡不榖,諸侯謙辭。」皆作「榖」。《列子.天瑞篇》「@之為不轂」,釋文「『轂』本又作『榖』」,是「轂」乃「榖」之借字。

⑧河上、王弼本皆無「其」豐。案:《史記·高祖紀》「其以沛為朕湯沐邑」,《集解》引《風俗通》:「其者,楚言也。」五十八章「其無正」,猶言無正也。老子楚人,當有「其」字,今據改。

⑨河上本作「數車無車」。案:王弼本「數輿無輿」,《釋文》注「輿」字為「毀譽也」,是原本作「譽」,訛為「輿」,又訛為「車」。明太祖御注本無「數」字。又案:《莊子.至樂篇》「至譽無譽」,下又云「天無為以之清,地無為以之寧」云云,正引老子此章,可證。

⑩王弼本作「珞珞如石」。畢沅謂古無「珞」字,應為「落」。落落,石堅貌。《後漢書·馮衍列傳》「不碌碌如玉,落落如石」,注云「玉貌碌碌,為人所貴;石形落落,為人所賤」,以貴賤解此句,正合老子章旨:不欲琭琭如玉,而欲落落如石。人之所賤,我獨貴之;人之所貴,我獨賤之。以道觀之,萬殊皆一也。

總闡天地神用秘旨第一

老子以道為天地萬物之母,亦即為生生無息之本體,而道體虛無,不可言說。其始也由無而生有,此有即一,一為萬物之始,亦為數之始。以無不可說,故立一以為道。老子自謂:「道生一,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萬物。」萬物無窮無數,不可盡知盡明,不可執不可守,而亦不可得,尤不可遍得。故先聖有執一、守一之教,而老子於本章則極言「得一」之功以為道。故「昔之得一」者,即言昔之得道者也。而儒家所宗堯舜禹湯以至孔子,歷聖相傳道統聖脈之「道心唯微,人心唯危,唯精唯一,允執厥中」十六字心傳,簡之則即「精一執中」四字。夫執中即執一也,而執一即執中也,故再簡之則僅為「執一」二字。執其一而守之,守而行之,行而自得之,則無往而不與道合一矣。

莊子稱老子之學曰:「建之以常無、有,主之以太一。以濡弱謙下為表,以空虛不毀萬物為實。」其常無、常有,即《道德經》首章之常無、常有也。余曾為之提出「有無統一律」,與莊子所示「主之以太一」,初無二致。而所謂太一,亦即老子道生一之一,與本章得一之一也。道生天地萬物,天地萬物皆各得道之一,以生以存,以長以育,以化以成。故曰:「天得一以清,地得一以寧,神得一以靈,谷得一以盈,萬物得一以生,侯王得一以為天下正。」此乃言天地之神用,其秘旨全在「得一」,以一即道也。余嘗答問「何謂正」曰:「止於一之謂正。」止於一即止於中也,得中道而行之,天下又烏得不正乎?此所以老子又有「混而為一」,與「聖人抱一以為天下式」之教;而莊子亦有「得其一,萬事畢」之教,以明之也。故本章宗旨,亦可稱之為老子之絕對本體「一元律」;衍之可通於萬,而為無限大,納之復歸於一,而為無限小。故守一即可圓融一切,生化一切,肆用一切;蓋「一即一切,一切即一」,而又「一入一切,一切入一」也。天地萬物,各分得道之「一」以為功,即道之散入於天地萬物者,各以其所得以為德,故言道即德在,舉德即道在,道德雙舉,即道德雙融;一而不二,二而不一也。

天以清為用,地以寧為用,神以靈為用,谷以盈為用,萬物以生為用,王侯以正為用;凡所以為用者,均即所以為道,不可或違,而皆為天地之神用也。故曰:「天無以清將恐裂,地無以寧將恐發,神無以寧將恐歇,谷無以盈將恐竭,萬物無以生將恐滅,王侯無以正而貴高將恐蹶。」老子引諸自然法則,以證侯王之治理天下,貴而不可以貴自矜,高而不可以高自恃,而應以賤為奪,以下為基,以其為所以大得民也。故曰:「貴以賤為本,高以下為基。」故王侯自稱孤寡不榖,蓋賤己即所尊人,抑已即所以揚人,損己即所以得人,下己即所以上人。此乃以本天道以率人道,舉人道以法天道,乃天人合一之道也。故龍山子曰:「自尊其尊者鄙,自貴其貴者賤,自剛其剛者折,自大其大者小。」又曰:「自狂者野,自驕者暴,自傲者失,自用者亡。」蓋天地不自生,故能長生;不自有,故能大有;不自藏,故能無不藏;以其能自無也。

就道而言,貴賤、高下、智愚、聖凡、剛柔、強弱,凡百名分,皆對待而生,其本皆一也。貴而能反同於賤,高而能反同於下,智而能反同於愚,聖而能反同於凡,剛而能反同於柔,強而能反同於弱;與自貴其貴、自高其高、自智其智、自剛其剛、自強其強者,其境界又遠乎深上一層矣。以其能「玄同」之,能「知通為一」,故曰:「至譽無譽。」至譽無譽,與前章「上德不德」之旨正同。莊子不云乎:「大道不稱,大辯不言,大仁不仁,大廉不賺,大勇不忮。」蓋大而無極,至上無極,則自與物反矣,亦與世反矣;反則必復歸於無。凡有可得而為世人所知所譽者,則適小矣!不明乎道者,則不可語於斯。故老子又曰:「不欲琭琭如玉,落落如石。」唯聖人為能齊萬物而一之,通萬不同而同之,故自能視琭琭如玉之貴,與落落如石之賤,平等而無差別觀矣。此所以得道之士,恆能視天下如草芥,視帝王如糞土!!以貴賤在我,豈在人乎哉?

參證章旨第二

《易》曰:「易有太極,是生兩儀。」太極即一也,太極孕陰陽,靜而為太極為一,動而為兩儀為二。靜極而動,動極復靜;一動一靜,互為之根。陰陽流行,往復循環,動靜不已,交泰不已,亦生生不已。《易》曰;「一陰一陽之謂道。」故陰陽即道,太極即道,而一亦即道也。故《易》又曰:「天下之動,貞夫一者也。」余曾廣而言之曰:「天下之靜,守夫一者也。」動靜必具其中·徒二不足以立;故又曰:「天下之中,貫夫一者也。」是故本章所謂「得一」者,即有得夫太極,有得夫一也。道生天地萬物,故天地萬物共本於太極,而萬物又復物物各具一太極。是太極之為物,言其總體,則為天地萬物之共性;言其分體,則各自為天地萬物之自性;故道即性,性即道也。

再進而言之,心性不二。即心見性,即性明心;即心即性,即性即心;故道之與物與心與性,四皆一也。莊子曰:「唯達者知通為一。」蓋自其異者觀之,物物各具其形,各具其性,而莫可一也。自其同者觀之,則天地萬物與我,莫不皆一,而有其不可分者存焉。守其一者,即守此共性,而得其一者,亦即得此共性也。得天地萬物之共性而乘之,則自我與天地萬物合而為一體矣。天人共合之德,物我一體之仁,皆以此為功!斯即為修「聖功神化」者入道之不二法門也。

以上為老子「守其母」之功夫,「守其母,必得其子」。故得一即可無所不得,而無所不成;故知一即可知萬,了一即可了萬;此大道之神用,亦即天地之神用也!自天道、地道、神道、人道、物道以及治道,無不以「得一」之一,一以貫之!故能不出戶而知天下,運天下如運諸掌;並通天人而一之,通神人而化之,要亦為「得一」之神用也。其能如是者,以其就道觀之,則觀一身如觀天下,而觀宇宙如觀一身,一粒沙中見世界。善觀者,豈在遍觀乎?以其能以不觀而觀,觀而不觀也,且不觀之以目,而觀之以心;不觀之於物,而觀之於神;不觀之以氣,而觀之以道也。觀之以道者,乃以一觀萬,而非以萬觀萬;故能不神而神,不道而道也。

第四十章

反者,道之動;①弱者,道之用。②天下萬物生於有,有生於無。③

【註釋】

①反,正之對。《說文》:「覆也。」又還也、復也,如報本反始,即有復歸之義。故宋趙志堅疏義,「反」作「返」。王念孫曰:「反亦旋也。」旋有返還義,即易之復也。須深體易者,方識道之正則寂,道之反則動之義。王弼曰:「高以下為基,貴以賤為本,有以無為用,此其反也。動皆知其所無,則物通矣。」故曰:「反者,道之動也。」

②高亨曰:「道善利萬物而不爭,是以弱為用也。」嚴復曰:「不反則無以為長久,不弱則無以必達。」王弼曰:「柔弱同通,不可窮極。」

③萬物,御注作「之物」,此從河上本。王弼注曰:「天下之物,皆以有為生,有之所始,以無為本,將欲全有,必反於無也。」叟案:無非真無,故能妙化,而生生不已。有非實有,故自妙化而復歸於無。故守反得正,守無得有。凡丹家與禪宗中之過來人,莫不知「守無」為全體功夫中之最上一乘訣法。

總闡反動原理第一

夫道之為道,大則彌綸宇宙,涵蓋天地;小則化育萬物,密入微塵。其消息盈虛,成毀生滅,自然往復循環。且復獨立而不改,周行而不殆,生生而不息,亙萬古而常新。亙萬古而常新者,以其能日新其德,與時偕新,即湯之《盤銘》所謂「苟日新,日日新,又日新」者是,亦老子所謂「敝而新成」也。寧宙不循環往復,週而復始,滅而復生,敝而復新,天地或幾乎息矣。

宇宙既循環往復矣,則自如圓「○」自行而無息,如春夏秋冬之循環然。若無周行而息,則天地或幾乎毀矣。唯既循環圓行往復,則自無行而不圓,無往而不復,以其圓行無息,故亦無起無止,無始無終。以其行則常往而常復,故亦自常復而常往。往復相對動,亦猶陰陽之相對動也,此為宇宙天地萬物之「對動原理」。本此對動原理,故有無之相對生也,正反之相對動也,難易之相對成也,禍福之相對因也,成敗之相對立也,強弱之相對成也,治亂之相對根也,存亡之相對理也,生死之相對胎也,以及上下長短、大小多少、尊卑貴賤、毀譽寵辱、利害得失等等,萬千形名,莫不相對而立,相對而生,且復相對而成也。凡物有陰必有陽,有正必有反。陽動而陰靜,反動而正靜;陰陽正反,皆為道也。陰極則陽生,正極則反生,自然之理也!此所以天下盛衰強弱、治亂存亡,常互為倚伏,而互為因生;一盛一衰,一強一弱,一治一亂,一存一亡,循環相代,而無已時,此所以天下無億萬年不亡不衰之國家,與不變不易之朝代與歷史。余故常曰:「強生於弱,弱生於強;治生於亂,亂生於治。凡萬相對,皆互相生,而亦相對為動。」物不可極,極之則反。正反相對,皆為道體;正靜而反動,上已言之,故老子承上章直指曰「反者,道之動」也。老子恆主「柔弱勝剛強」,繼之又直指曰:「弱者,道之用。」用柔弱以勝剛強,即本之「用反原理」與「反用原理」,而提示之「道用法則」也。

道體虛無,湛然無物,寂然至靜,靜極必動;以其為萬物之本,故亦為萬動之主。即動即靜,即靜即動,動靜一如,故動處即靜,靜處亦即動。故《易》曰:「天下之動,貞夫一者也。」此老子於上章言「得一」,於本章言「反者道之動」,此亦「一以貫之」之道也。孔子之「吾道一以貫之」者,即以「一」貫之也。以反而動,則無不之正;此正極必反,而無反不正,亦無反不成也。設正不在極,無可為反之形,無可為反之時,則除靜以待之,伏以期之外,亦能為創可反之幾,而造可反之勢,以成其可反之動,此為千古不洩之天機也!唯其動,須在道中行,不可以違道,違道則其為反也,非道之動矣。不在道中行,其造反必敗,可不慎歟!

以反可為可造,故老子又曰:「天下萬物生於有,有生於無。」亦可以說:「天下萬事成於正,正生於反。」不觀乎天下歷史皆成於正,而其所以為正者,皆生於反乎?與乎凡所有歷史,皆生於無乎?一治一亂,一盛一衰,皆由正反之相生,與正反之相為動者也。當其未成為正之時,則其「反」不可見,是即為「無」也。故曰:反之與無,皆為道之體也。

世人多只見其正,而不見反;只見其有,而不見其無;故只知用正,居正以行正,而不知用反,守反以行反。世人多只見其有,而不見其無;故只知用有,守有以執有,而不知用無,守無以執無。只知有物之物,有用之用,而不知無物之物之為大物,與無用之用之為大用也;反用之用亦然。綜觀老子《道德經》全書,無不以守反守無,與用反用無以為道。唯此之為道,深矣遠矣,玄矣極矣!非大聖不足以知之,更不足以言用之也。

夫能反其正,反其所正之正;復反其反,反其所反,復反其所反之反,則其反之用,與所以為反之用,不可勝窮矣!夫天下可均也,可轉也,可間也,可分也,更無不可反也。將天下一分為二,二分為四,四分為八,以至於無窮之分,則自無可敵矣。以分則小矣,小則可轉矣,可間矣,可乘矣,可弱矣,亦可使之自反矣!天下一反也,反則自正,在人之善用與否而已矣!禪宗有言曰:「正人行邪道,邪道亦為正;邪人行正道,正道復為邪。」故仁義之為德,堯舜用之則為仁艾,而成其為堯舜;盜跖用之則非仁義,竊仁義以成其盜跖,其為禍於天下蒼生者,非仁義之罪也。故老子之「用反原理」,善用之則為聖人,不善用之則為小人,為亂人!可不慎乎?

參證章旨第二

此章以闡揚天道為主旨,天道有正必有反,有往必有復。故《易.復卦·彖》曰:「反覆其道,七日來復,天行也,復其見天地之心乎?」《雜卦傳》曰:「復,反也。」故亦可曰:「反即天行也。」「反其見天地之心乎?」道家丹宗謂:「易者,逆也。順行為死,逆行為生;順則生人,逆則為仙。」此丹道之玄義也。道動則生,順生為死,逆而反本,復歸於無生,無生則無死,故逆則得生。道本虛無,寂然不動,此為道之「正」也。感而遂通大下之故,躍然而動,此為道之反也。寂孕陰陽,靜極則動,動則交,動交則生萬有。生則必長,長則必壯,壯則必老,老則必死。故反其反,復歸於f寂(無),便復得其正,復歸其本,復歸於無極,復歸於樸,均為天道也。本此天道,用之於人事,即為老子之「用反律」。欲翕故張,欲取故予,欲剛故柔,欲強故弱,皆「用反律」也。此可為「術用」,亦可為「道用」;用其道,則得其正,用其術,則得其邪。故由韓用之則為申韓之術,孫吳用之則為孫吳之術,蘇張用之則為蘇張之術。其所不能入道者,以其離道而行,違道為用,以皆不明「弱者道之用」也。皆欲事強而不事弱,致剛而不致柔,明有而不明無,見現象而不見本體也。若能知「天下萬物生於有,有生於無」之理,則自幾道矣。

夫「物極則反」,「反覆為正」,萬物同此一理,萬事同此一理,萬勢同此一理,宇宙唯此一理。此一理者,常也;宇宙法則也,天地法則也,自然法則也,亦即道也。道,亙萬古,而循環不息,周行不殆。萬物負陰而抱陽,是萬物皆具有二極,互相對待;此二極即一陰一陽,《易》曰:「一陰一陽之謂道。」此一陰一陽,即一反一正也。陽盡陰生,陰剝陽復;即正反為反,猶正負得負也;反反為正,猶負負得正也,或亦即「正復為奇,善復為妖」也。故此反者,是亦為勢也。故曰:「反者,道之動。」不取其正者,以正反為反也,必取其反者,以反反為正也!是正生於反,故反者道之動也;若正反為反,正復為奇,是為勢之動,而未合於道始之動也。此為老子之「反用原理」。

天理流行,循環反覆。反亦轉也;善反之者,即善轉之者也。強轉之則為弱,弱轉之則為強;福轉之則為禍,禍轉之則為福;勝轉之則為敗,敗轉之則為勝;存轉之則為亡,亡轉之則為存!察其機,順其時,因其勢,導其利,再善轉而善反之即得。故又曰:「弱者,道之用也。」善用其弱,則強自在其中矣。善用其反,則正自在其中矣。故欲得之於此者,必預為之於彼,此天道也。故老子於道,處卑、處下、處眾人之所惡;守雌、守辱、守眾人之所不欲;貴後、貴曲、貴眾人之所不取;尚柔、尚虛、尚眾人之所不為;凡此,皆弱之類也,皆因之以反,而以反為用也。以柔弱近於道,而剛強遠於道也。